华新民 :卞仲耘命案争论拾遗

1989-06-04 作者: 原文 #这样走过 的其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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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仲耘命案争论拾遗


--作者:华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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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宋彬彬等人在今年初的道歉,卞仲耘命案以及围绕它的一系列争论又热闹了一阵,几个月过去,在各方把自己要说和能说的话说完以后,现在看来又归于平静了。类似的争论,在笔者记忆中已经发生过两次了。第一次是 2003 年,卡玛摄制的电影《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北美上映,是宋彬彬第一次在公众媒体上替自己澄清和辩解,在海外留学生为主的人群中引发了争论。第二次是 2007 年,宋彬彬在师大女附中九十周年校庆时被评选为“知名校友”,引起了海内外人士的广泛注意和批评,包括受难者亲属的抗议。这一次的争论已经是第三次,今后是否还会有第四次、第五次呢?即使有,也不会多了--对卞仲耘命案这一文革历史事件的追究和争论本身,也将伴随着岁月流逝和当事人的老去,成为一段历史:探索历史真相的历史。


趁着它还没有完全成为历史的今天,笔者作为几十年来一直关注此案争论的局外人,注意到这段“历史的历史”尚有一些因利益相关或环境所限而被人们有意无意遗漏的方面未被论及,在此做一些拾遗补漏的议论,供此案的涉案者、研究者和关注者思考。


(一)


卞仲耘命案本是 1966 年“红八月”发生的许多命案之一。由于它是这些命案中发生在北京的第一起学生打死老师的事件,也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王友琴等研究者和亲历者--主要在海外--对此事件的追述和研究,以及后来胡杰摄制的影片《我虽死去》,它成了今天最受人们关注的文革案例,以致网络上有人把它说成是“轰动京城的惨案”。就连当年的在校学生,也把它称作“在当时轰动全国的事件”(李红云:“反思文革拒绝遗忘--老三届同代人座谈会纪实”,《记忆》第 106 期, 2014-01-15 )。作为亲身在北京经历过文革的人,笔者要在这里澄清,卞仲耘命案从来没有轰动过京城,更没有轰动全国。对没有经历过文革的年轻人来说,将此案说成“轰动京城”是不了解历史造成的错觉,有些亲历过文革的年长者来也跟着这么说,多半是错把今天的知识代替了当年的记忆。


轰动不轰动,只要看一个细节就能确定:当年卞校长的一位同事为了表达自己的同情,只敢用左手写一封匿名信偷偷摸摸寄给死者的家属。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中国的社会事件,只要官方没有报道,民间怯于传播,就不可能广为人知,是无法“轰动”的。事实上, 1966 年的 8 月份,卞仲耘之死在她任职的师大女附中之外,只有少数人知道,哪里谈得上轰动?笔者当时是中国科技大学的学生,记忆中完全没有“卞仲耘”这个名字以及她被学生打死这件事。二十多年之后,人在海外,才知道当年在北京西城区的一所中学里,发生过这样一桩命案,又过了若干年,才被告知受难者的长女还是当年与笔者生活在同一个大学校园里的校友。当年的国人,经历过多次政治运动,都在潜意识里具备了一种政治判断力,知道什么事可以在什么样的圈子里议论,例如“三年困难时期”饿死人是不能随便讲的。文化革命初期,别以为当局提倡“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像学生打死老师这种给文化大革命“抹黑”的事是不能随便传播的,说出去被人举报,是破坏文化大革命的罪名。所以有些受害者的亲人也常常对外人说,他们的亲人是死于某种疾病。这就使现在有些文革研究者以死者亲属的证词为依据,考证出某某受难者是死于“心脏病”,或者某某自杀者是由于“抑郁症”。


就像人们知道有些真实的事不能随便传播一样,人们也知道有些不实的传言可以放心大胆散播而不会受到追究。在笔者的文革记忆中,就有这样一件事:与“学生打老师”差不多同时,那副“老子儿子”的对联从中学传到大学里。大学生一般比中学生更理性成熟一些,支持对联的人并不多。就在这时,传来城里有人用菜刀砍杀破四旧的红卫兵的消息,被对联的支持者写成大字报,来证明阶级斗争的“你死我活”,使得许多本来在对联问题上持温和立场的人,在“阶级敌人的嚣张气焰”面前不得不转变了立场。几十年之后,人们才从王友琴等人关于榄杆市李文波事件的调查中知道这一传言背后的真相。(王友琴:“文革受难者李文波”,《文革博物馆通讯》 zk0101d


所以说,卞仲耘命案在整个文革十年和以后的许多年里,并不是一件令人瞩目的事件。其实,何止卞仲耘,就是老舍投水、傅雷夫妇自缢等事件也一样,除了死者家属外,也只有少数人知晓。文革结束后,田家英、吴晗、邓拓和老舍等名人高官得到平反昭雪,被媒体广泛报道,而卞仲耘命案,可能是因为“级别”太低,也得不到官方媒体的关注,所以从来就没有过“轰动全国”这样的事,直到 2007 年师大女附中九十年校庆。这次校庆把一位当年的学生评为“知名校友”,才使卞仲耘这个名字开始在国内兴起不久的电脑网络上广为流传,而这要归功于媒体上出现的那个知名校友的名字--宋彬彬。


(二)


今天的网络对于宋彬彬其人其事已经披露得相当详细。她的暴得大名,是因为她在 1966 8 18 日的天安门城楼上为伟大领袖戴上了红卫兵袖章。从现有的资料看,如果撇开“八一八”那天在天安门城楼上的发生的事,她在文革中的表现大概不会比其他高干子弟受到更多的关注。关于这一点,笔者曾经做过一点定量的分析--


2003 年由卡玛等人执导的英文纪录片《八九点钟的太阳》( Morning Sun )上映后不久,在美国的一些媒体上开始出现对该片的介绍和评论。笔者在网络上找到了七家报刊关于这部影片的述评,这些媒体包括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波士顿环球报( Boston Globe )、旧金山纪事报( San Francisco Chronicle )、电视指南( TV Guide )、国际电影( Film Journal International )、村声( The Village Voice )和沙龙( Salon )。笔者对于影片中出场或提到的人名在这些文章中出现的频率做了一个统计,得到这样的结果:骆小海--出现在所有七篇文章中;刘少奇 / 王光美--出现在五篇文章中;李锐 / 李南央--五篇;遇罗克--三篇;宋彬彬和朱学勤--两篇;其他一些在电影中出场的人则无人提及。对于笔者来说,这个结果初看有点意外,但是再想,就理解了:这些文章的作者都是对文革了解十分粗浅的洋人,不止一篇文章把文革的时间段说成是 1964 1976 ,大概是因为电影从 1964 年的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说起。还有一篇文章把红卫兵说成是北京大学的一个派别。有一篇甚至把王光美和刘亭亭的身份弄颠倒了。所以上述统计结果或许可以粗略地看作是反映了不熟悉文革的洋人对那些名字的了解和认知程度。


骆小海名列第一,是因为从文革一开始西方对于红卫兵运动就有广泛的报道,人们对于他们的狂热、暴力和个人崇拜大概都会有一些印象,人人都听说过中国文革中红卫兵的大名,但那只是一个集体名词,《八九点钟的太阳》第一次向世人披露了红卫兵运动原来是一个叫做骆小海的人发起的,这显然让所有的洋人作者大开眼界,也是他们觉得第一要紧告诉读者的。至于刘少奇 / 王光美被五篇评述提到,则是因为刘亭亭在影片中谈到了他们一家的骨肉分离以及子女对生死不明的父母的思念,这样的故事对很多西方人来说闻所未闻,而家庭亲情是最容易打动西方人的。李锐和李南央父女也被五篇文章提及,想来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而宋彬彬却只有两篇文章提及,在西方人的眼里,她的经历没有多少值得注意之处:同毛泽东有过几分钟的接触和对话,为此受到一些谣言的困扰,后来她来到美国留学,如此而已。


而同一影片,在海外留学生中的反响却是截然相反,所有评论没有不提到宋彬彬的,影片中的其他人跟她比起来颇受“冷落”。原因是显而易见的:刘少奇一家的故事已经在文革后的平反以及审判林彪和江青“两案”的过程中广为报道,没有多少新鲜的内容。况且,中国人对于这种家破人亡的事见得多了,产生了“同情疲劳”。骆小海这个名字或许不少人初次听说,但是众所周知,他所代表的红卫兵只是在文革初期几个月内红极一时,同整个文革中后来出现的红卫兵组织没有多少关系。而宋彬彬以及宋要武是全中国在 1966 8 18 日那天以后在很长一个时期内如雷贯耳的名字,不少同龄人在文革中的一段经历或许还同这两个名字有着或远或近的关联,不少年长一点的人或许有过听到“要武”而闻风丧胆的经验。因此关于这两个名字的所有者真实或不实的传闻不会在人们的记忆中轻易消失。尤其是,她在影片中第一次告诉观众,“要武”这个名字是记者越俎代庖强加给她的,本人并不情愿,这是让人颇感意外的事。


洋人对宋彬彬的“忽视”是由于他们没有国人那么多源于自身经验的联想,从某个角度讲,可以说他们更客观公正一点。就像在美国为某个案件遴选陪审团时要求候选者同该案件的关系越远越好,甚至不许他们接触公共媒体,以免从媒体上获得先入为主的偏见。就事论事来说,宋彬彬在文革中的那点事,确实比不上骆小海、卜大华和彭小蒙这些红卫兵运动的发起者,甚至也比不上陈小鲁、孔丹和刘进这些京城重点中学的红卫兵领袖,更比不上后来蒯大富等大学造反派的“五大领袖”。然而,她在天安门城楼上给领袖戴上红卫兵袖章以及领袖对她名字的评论在当时中国社会产生的影响力,却一点也不逊色于所有这些人,如果不是更大的话。


(三)


尤其让人联想的是,北京市第一起教师被学生批斗致死的事件恰好发生在被伟大领袖叮嘱“要武”的那个红卫兵领导下的校园里。这之间的关系,是宋彬彬及其辩护人在《八九点钟的太阳》这个电影中以及后来文章中极力加以否认的,她们的理由是:卞仲耘被批斗致死(“八五”)发生在先,宋彬彬上天安门受到领袖叮嘱(“八一八”)发生在后,“八一八”怎么能成为“八五”的原因呢?事件的时间顺序,一目了然。这个理由确实十分给力,说因为宋彬彬在“八一八”领了“要武”的圣旨,导致了她学校里的学生把校长打死,显然是颠倒了事件的时序。那么反过来说怎么样呢?因为师大女附中的学生在“八五”打死了校长,所以“八一八”宋彬彬上了天安门领受伟大领袖的奖励,时序倒是对了,可是同样没有任何历史根据。


“八五”和“八一八”确实没有互为因果的关系,但是不排除有其他关系。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这一段历史,不是把“八一八”看成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个目标一致、互相呼应的事件链条中的一环,那么“八五”和“八一八”的关系就会更清晰显示出来。这个历史事件链条,由下列时间跨度为一个月的事件组成: 1966 年的 7 18 日,毛泽东回到北京,批评北京的运动在工作组领导下搞得冷冷清清,提出让学生“自己解放自己”; 7 25 26 日,陈伯达、江青和康生等人在北京大学召开全校师生大会,指责工作组犯了严重错误;两天后, 7 28 日北京市委宣布撤销学校里的工作组;第二天, 7 29 日晚召集“北京市大专学校和中等学校师生文化革命积极分子大会”,毛泽东在刘少奇发言后突然从后台走到前台;过了三天, 8 1 日毛泽东给清华附中红卫兵回信,同一天召开八届十一中全会;四天后, 8 5 日毛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并命令收回刘少奇“关于反对北大 618 乱斗的批示”;七天后, 8 12 日全会结束,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十六条);六天后, 8 18 日毛泽东上天安门接见红卫兵,发生了上述的“八一八”事件。这一链条中每个事件层层推进,指向一个明确的目标,即废黜刘少奇,从他手里夺回文革的领导权。其中有些事件当时没有向公众宣布,不可能成为社会事件的诱因,但是中央文革在北大的师生大会上的讲话很快就在各学校传开,撤销工作组的决定是立刻传达到公众的,毛泽东在 7 29 日晚的大会上一言不发地露面也立刻由会议参加者带到社会上。 8 1 日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回信也在一两天之内透露到社会上。这些信息已经足够向学校中的青少年,尤其是干部子弟传达一个信号:伟大领袖把尚方宝剑交给了你们,可以为所欲为了。从 7 18 日到 8 18 日,“八五”事件发生在 8 5 日,事件链的展开刚过了时间的中点。或者说,这个事件链威力强大,还没有充分展开就“初见成效”了。


也就是说,“八一八”虽然不是“八五”的表面原因,但是作为其中一环的事件链,“八一八”却是“八五”的根本原因。随着这个事件链的推进,打死人的事或早或迟总会发生,只是发生的时间有一定的偶然性。事实上,事件链最早的后果发生在在千里之外的南京,南京师范学院的学生在 8 3 日,即在上述事件链的时间中点,就把江苏省教育厅的厅长吴天石和夫人拖到大街上游斗致死。南京师院的学生当时可能还没有听到过红卫兵这三个字,他们当中恐怕也没有什么北京意义上的干部子弟。(华新民:“历史从虚无走向实有”,《文革博物馆通讯》 zk1302b )宋彬彬及其辩护者是对的: “八五”的肇事者并不是有组织的红卫兵。但问题的关键是,那些施暴者在两三天后都成了新成立的红卫兵组织的成员,她们在众目睽睽下的暴行似乎没有让学校红卫兵的领导人接纳她们时稍有犹豫,也没有让那些红卫兵战友们有丝毫耻与为伍的心理障碍。同样的,在北京市委高层领导的心目中,吴天石夫妇和卞仲耘“死了就死了”(吴德语),丝毫不能阻止他们把事件链推进下去的决心。于是在京城,以一个校长的死亡事件为开头,在一个月里发展为 1700 多人丧生的杀戮,这些事件大多发生在“八一八”之后,“八一八”的圣旨“要武”无疑是这些人的催命符之一。“八一八”之前和之后的受难者从死因根源上来说,并无不同:这就是 1966 年夏天的红卫兵运动。只是前者死去时红卫兵运动的岩浆尚在地下涌动,而后者则是岩浆已经喷发而出祸害人间的牺牲品。


所以,由师大女附中的“八五事件”,追索它的根源-- 7 18 日毛泽东回京后发生的事件链条,涉及其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发生在“八五”之后的“八一八”,并无不妥,甚至可以说是历史研究的应有之义。


(四)


这些环节免不了也涉及一些小的枝节,包括“开国上将”宋任穷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政治局候补委员这样的事。这又是宋彬彬及其辩护者极力回避的话题,好像提及此事,就跟当年凡事都要问出身的“血统论”一样。事实上,对于在北京经历过文革的人来说,高干通过子女影响文革的进程,或者指导子女在文革中的行为,是人所共知的事实。刘少奇、邓小平在文革初期,常常通过自己的子女了解他们所在学校的动态,并且做出一些评论,这些评论就会通过他们的子女传到学校工作组领导的耳朵里,成为这些领导的重要指南。文革初期许多北京大中学校里被选举出来的文革委员会一类领导机构,不管是在工作组撤走前还是撤走后,高干子弟常占据大多数,其原因除了他们的高调强势表现之外,也确实是“民意”所归:大家觉得他们对中央领导的动向了解得比较及时和准确,跟着他们不会犯错误。很多平民(包括中下层干部)的子女在文革初期注意高干子女的言行并根据他们的行事方式来决定自己的行止,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


文革后这方面的史实也有很多披露,如宋柏林的日记《红卫兵兴衰录》中就记载了干部子女的家庭内部消息先于中央正式传达渠道的一个例证:宋柏林 8 2 日的日记记录“从矿院附中那得到主席给清华附中红卫兵的信,最热烈地支持我们的造反。”这一消息比王任重代表中央向清华附中红卫兵宣读这封信早了一天。矿院附中的这个抄件,来源于该校学生杨冀平的父亲、时任中共中央候补委员、北京军区司令员的杨勇。陈小鲁对此也并不回避,坦言他跟父亲在文革中的交流和互动,以及周恩来对他的保护措施。比如 1966 10 月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后,陈毅就给儿子通消息:“你前一段,毛主席给你做了结论了。毛主席在会上说:陈小鲁好,反对打人。前一段有结论了,你以后要注意,不要到处惹是生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陈小鲁口述”,米鹤都主编《回忆与反思--红卫兵时代风云人物》第二册)


而宋彬彬对此讳莫如深,难道宋任穷能够特立独行,对子女没有一点关照?笔者提出这个问题,倒不是追究宋彬彬在八五事件中的行为,背后有其父亲的提示,从而把卞仲耘命案同高层官员联系起来。而是对她在“八一八”后的行为有一些疑惑:她自称在“八一八”的第二天就宣布退出文革筹委会;对于御赐的名号“要武”觉得这是毛主席的一句“玩笑话”,(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记忆》第 47 期, 2010-04-28 )并采取一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对于来自全国给宋要武的信件,连看都不看一眼?这些行为,显然有违当年那种“毛主席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氛围;也不符合当时红卫兵战士对领袖狂热崇拜的普遍心理。她们的老师刘秀莹在 2008 5 月对刘进说:“……都以见到毛主席为光荣,给毛主席戴袖章何其光荣,毛是红卫兵中的一员了,你们连做梦都会乐醒的。”(朱晓茵、刘进等:“刘秀莹老师谈女附中文革”,《记忆》第 108 期, 2014-02-15 )实际上是提醒刘进和宋彬彬等人:你们当初可不是现在回忆中所说的那种心情。宋彬彬如果真的有过那种对领袖恩宠淡漠到近乎“大不敬”的行为,不免令人猜测背后有长辈高人的提示。


经历过文革的人大多记得, 8 11 日的《人民日报》上以套红标题刊出消息:“昨晚 7 15 分,毛泽东来到中共中央接待站,对群众说,‘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宋彬彬竟然在这条“最高指示”发表的八天之后,在刚刚承受伟大领袖恩宠的第二天就急流勇退,宣布退出文革筹委会!而且不久就远离文革运动,成了逍遥派。从带头响应领袖号召到违背领袖教导,难道宋彬彬内心在几天之内真的发生了如此突兀的转折吗?原因在哪里呢?人们自然会把目光转向她的长辈。乃父就在一星期前在中共领导的核心圈内更上层楼,亲历了毛泽东和刘少奇在中央全会上惊心动魄的交锋,或许不知道自己应该如何站队,或许得到更高领导的某种“交底”,从而对子女有所告诫,是很合乎常理的事情,没有必要讳言。否则,难免给人以虚假的印象。


诚然,宋彬彬对自己的上述行为也给出了解释。她在《四十多年来我一直想说的话》中说: 8 18 日从天安门回到学校,原来反工作组的一位同学“对我给主席献袖章很气愤,她认为我们犯了保工作组的错误,没有资格给毛主席献袖章。还说这样做是不分是非,不利于运动向正确方向发展,应该纠正。我们觉得她说的对。”


一个人的心理,又是几十年前的心理,旁人很难判断其真伪,不过,从一些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来看,这段回忆中的情节和其中人物的口气,很难拼接到 1966 8 18 日所有红卫兵盛大节日的氛围中。这里所说的历史事实是,“八一八”以后,和宋彬彬处于相似地位的大、中学校里的红卫兵学生领袖,找不出哪个人和宋彬彬有相似的心理和行为。相反,他们受到“八一八”的鼓舞,比原先更积极地投入文化革命运动中去。这方面的例子太多了。例如,八中的学生领袖陈小鲁,工作组时期甚至被吸收成为工作组成员,犯的错误不会比宋彬彬小吧?然而工作组撤走并没有影响他的领袖地位,还在 8 25 日组织起了“西纠”。他们不仅不觉得自己跟着工作组犯了错误,不再能领导本校同学进行文化革命,反而更觉得自己有资格去纠察全北京各中学的红卫兵。


如果我们将目光聚焦在 1966 年八月份,就会看到,当时工作组撤出还不到一个月,毛泽东的那张讨伐刘少奇的大字报内容还没有公开,撤销工作组的最初的理由只是为了“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虽然以中央文革为主的领导人在北大等学校的演讲中指责工作组犯了“方向路线错误”,但是当时中央文革刚刚公开亮相,他们的意志只是在他们直接控制的北京大学得到贯彻,在其他学校并不像后来那样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同,有一言九鼎的分量。受到工作组迫害的少数派,正在为平反而抗争,为销毁黑材料而上访、静坐,自己还没有翻过身来,哪有功夫去追究工作组时期受到重用的同学?


即使是在清华大学这样工作组同反对派学生严重对立的学校,在八月份,多数学生对所谓工作组的错误并不以为然。蒯大富等受到工作组迫害的学生虽然已经平反,但是大多数同学并不认为他们代表了正确的方向和路线 。例如,清华大学当年的学生领袖孙怒涛在《良知的拷问》一书中这样回忆 1966 年八月清华大学里的形势:


“一批人认为工作组已经检查了,可以过关,下面应该立即斗黑帮。另一批人认为不先把工作组的错误批深批透,消除同学之间的严重隔阂,怎么能万众一心斗黑帮呢?而‘临时筹委会’提出的建议是,‘根据大多数人意见尽快打黑帮’。坚持要批工作组错误的这部分师生串联起来,于 8 8 日成立了一个‘八八串联会’……。要立即斗黑帮的那部分师生,不甘示弱,第二天也组织了一个‘尽快打黑帮串联会’,后来简称‘八九串联会’。 8 19 日,在‘自控系红卫兵’的基础上成立了‘清华大学红卫兵’。头面人物是贺鹏飞、刘涛、刘菊芬等高干子女。它的外围组织就是‘八九串联会’,所以这个红卫兵的别名又叫“八九红卫兵”。‘八九’派的观点,表面上听起来似乎也很有道理:工作组的方向性错误是斗学生而不是斗黑帮,改正工作组错误最实际的行动就是立即转为斗黑帮。”


孙怒涛这里提到的那些高干子女,都是工作组重用的依靠对象,同宋彬彬在学校里的地位相同,从他们当时的行为看不出有什么犯了错误的思想包袱。贺鹏飞还在 8 24 日,把北京市的中学红卫兵招到清华,实行撕大字报、砸校门以及殴打学校领导和教授的暴力行动,其势汹汹,不要说认错,就连一点收敛的迹象都没有。孙怒涛还回忆自己曾自以为“根正苗红”,想报名参加高干子女成立的红卫兵,却因为有反工作组的历史而吃了闭门羹。可见在 1966 年八月份,原来反工作组的人并没有扬眉吐气,原来保工作组的人,也没有垂头丧气,双方充其量是处于相持状态。


事实上,工作组的问题被上纲到“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高度,要等到那一年的十月份,在《红旗》杂志第十三期的社论《在毛泽东思想的大路上前进》中正式才提出来。同一个月里还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陈伯达在会上作了《对两个月运动的总结》的发言,明确提出文革中的两条路线斗争,并指出刘、邓通过工作组推行的路线就是毛泽东在 8 5 日的《我的一张大字报》中所说“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的路线。


在此之前的八、九两个月中,发生了“红八月”以“破四旧”为名义的抄家打人风潮、红卫兵大串联把运动推向全国、外地学生进京接受毛泽东检阅等事件,这些都是发动群众时期必要的过程,并不是运动目标。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在十月份发社论、召开会议,就是要把已经发动起来的学生引向他们的目标--摧毁刘邓司令部。而通往这个目标的道路就是清算他们在六、七两个月的“五十多天”时间里,“围剿革命派,压制不同意见,实行白色恐怖”的罪行。正是这种引导,反工作组和保工作组两派之间的相持阶段才告结束,使得原来受到工作组镇压的持不同意见者成为主流语言中的革命造反派。也只有在此之后,被工作组迫害的反对派学生才有底气在保工作组的同学面前谈论孰是孰非,也只有在此之后,工作组时期得到重用的学生领袖才可能承认自己犯了错误。而宋彬彬却在 8 18 日当天--正是最有恃无恐的时候--经不起反工作组派的一番言辞就落荒而逃。如此超前的行动,更像是一段时间错置的“故事”而不是真实的历史。


1966 年八、九两个月的形势,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探究:北京市第 25 中学生李冬民是该校反工作组派的领头人,后来成为北京中学红卫兵代表大会核心组的组长、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常委,不过那是八个月以后的事。据他在《几度风雨几度秋》中回忆,工作组领导运动期间,曾召开全校大会对他们进行 24 小时日夜不间断的批判斗争,扣上了吓人的“现行反革命”帽子。工作组撤走以后,反工作组派学生的境遇略有改善,不再受到看管关押,但是一旦有人提出工作组整学生错了,就会马上受掌权红卫兵的压制。他们无法在学校立足,只能到校外去串联相同观点的学生。他们在城区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战友,在 9 16 日成立了北京市中学反工作组派的联合组织“首都兵团”。如果宋彬彬上面所说的退出文革的原因和过程是真实的话,那么 8 19 日后,师大女附中那些理直气壮的反工作组的学生应该成为本校运动的领导,并且开始对工作组的错误进行清算,控诉工作组对她们的迫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师大女附中可算是北京第一所这样做的学校,领先于所有学校至少一个月。这样一支特别有战斗力的队伍,即使不被中央文革树为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样板,至少也应该是“首都兵团”第一批骨干成员。然而笔者没有看到有关的回忆和证据。


人们看到的是相反的回忆:同李冬民的第 25 中或其他中学比较起来,师大女附中的工作组对反对派堪称温和。根据刘进回忆, 6 17 日有 13 个同学贴大字报指责工作组,工作组组长在对学生的广播中对此作了解释,同时他检讨了自己有“怕乱”思想,“还不够放手”,表示欢迎继续提意见。后来 6 27 日,又有 18 人贴出了第二张反工作组的大字报,师大女附中的工作组为此部署了“ 7 7 日、 8 日、 9 日三个半天开辩论会”,结果是辩论的对象一个都不到学校,工作组似乎无可奈何,只能“缺席辩论”。(冯敬兰等:“也谈卞仲耘之死”,《记忆》第 47 期, 2010-04-28 )可见,工作组并没有像毛泽东后来指责的那样“围剿革命派”“何其毒也”,那么工作组下面的学生领袖更谈不上有什么责任。试问,刘进、宋彬彬等没有参与过对反工作组学生的镇压,其犯错误的心理负担从何而来?至于说跟着工作组犯了“求稳怕乱”的错误,那么为了改正错误应该是更激进和不怕乱,这正是其他学校的学生领袖的行为,像刘进和宋彬彬这样完全退出运动是绝无仅有的。


所以说,宋彬彬在八一八之后的行为,只有两种解释:或者记忆发生错位,或者有“高人”在背后点拨。也许还有本文尚未看到的解释,需要对师大女附中在八一八前后的历史作进一步的调查,才能够澄清这个问题。陈小鲁在这一点上是颇有见地的,他建议:“研究要突破‘八五事件’”,“对女附中文革进行整体研究,从 1966 年初到 1969 年老三届离开学校”,(陈小鲁:“我的想法和建议”,《记忆》第 106 期, 2014-01-15 )他或许也是对八一八后发生的事不无疑问--全北京的红卫兵都还在傻乎乎地冲冲杀杀,你们俩却悄悄开了小差,真的有这回事?干部子弟明白过来退出运动,最早也在十月以后,你们哪来的先见之明呢?


(五)


宋彬彬的道歉没有像陈小鲁等其他人的道歉那样获得绝大多数人的正面肯定,原因之一或许就在于,她的道歉和其它一些言论表面上看也很恳切,很痛心,但给人的感觉是,其中少了点历经沧桑后应有的达观和坦诚,多了点过于自我保护导致的破绽和牵强。上面所举的她在八一八后的行为和解释只是一个例子。王晶垚老人的激烈负面反应,恐怕也和这种印象有关。起初王老并没有将宋彬彬和其他学生告到法庭上去,没有追究她们的直接法律责任,“因为她们都是被利用、唆使的。”(冯翔:“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南方周末》 2014-03-13 )那么他的气愤从何而来呢?在笔者看来,是宋彬彬和她的团队近几年的所谓调查,并没有为卞仲耘之死提供更多的真相,只是为了替宋彬彬等人撇清同卞仲耘命案的干系。王老在开始的时候,对于她们的调查是欢迎的,提供了他手里掌握的全部原始材料,本来期待她们把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查个水落石出,让真正的打人凶手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然而他等来的却是:调查组在他提供的材料中找到几处瑕疵,虽然目的是为了替宋辩护,给外界的印象却是他老人家的证据不足为信,甚至有伪造证据之嫌。他还等来了宋彬彬被评为“知名校友”,宋和毛泽东的“八一八”合影成为校史中荣耀的象征,而最早调查卞案的校友王友琴则被排除在表彰名单之外。至于卞校长死在谁的拳脚棍棒下,王老等到的回答是被学生“你一下,我一下”打死的。在 1966 年惨案发生的当晚刘进和宋彬彬向吴德汇报时大概也是这样说的吧?还用得着调查吗?


我们不知道,宋彬彬团队的人当初找到王晶垚要求分享老人手上资料的时候,说了些什么样的话,但是大致可以肯定,她们并没有申明是为了替刘、宋撇清卞校长命案的干系,多半是说帮助老人家查清“八五”事件的真相。所以当老人等待了多年而得到上面所说的结果的时候,相信他的反应不止是失望,而是强烈的受骗上当的感觉,所以才会说出那些很重的话来:刘进是“罪魁祸首”,袁爱俊“坏透了”,叶维丽是“坏的典型”。“说这些人悔改,还为时过早。她们这辈子会不会悔改,还要观察。”(冯翔:“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南方周末》 2014-03-13 )以帮助他整理资料的名义从他手里拿走资料的于羚,则简直就是潜伏的奸细了。被指为“坏人”的宋团队的人,或许有冤枉的感觉:她们不是也谴责了“八五”事件的凶手吗?刘进和宋彬彬不是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吗?不是再三表示了愧疚和歉意吗?为此,叶维丽给老人家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公开信,从她自己上一代同王老夫妇的友情说起,把上面的意思重新表达了一遍。不过在笔者看来,这并不能消除王老的“误解”,因为这些话都没有说到点子上。王老当初给她们提供手上的资料,她们没有把它用到正途上,而是用来撇清刘进、宋彬彬的责任,为宋彬彬戴上“知名校友”的桂冠开路。


当然,宋团队的人可能还是觉得被冤枉了。事实上,她们的调查可能并不限于替宋彬彬辩解,她们确实是围绕卞校长命案做了大量访谈,而且实际上摸清了真正的打人凶手。但是卞校长的家属和公众等待她们公布调查结果的时候,听到的却是这样一类顾左右而言它的故事:文革中某女学生对班主任毒打之后,把一壶开水浇到了老师的下身。严重烫伤、感染、溃烂,在 1966 年夏天给老师带来了巨大痛苦,并造成严重残疾。文革结束后,朋友所在的部门接到一封检举信,告发的正是那个女生。朋友把信锁在抽屉里,内心挣扎了许久,终于决定不转给她的单位。朋友说,如果我把信转过去,她的一生可能因此就毁掉,这将造成我终生的不安。(冯敬兰:“关于卞仲耘案的凶手”,《文革博物馆通讯》 zk1005d


这里我们看到了宋团队的双重标准:为宋彬彬辩解的时候,她们对于有关的叙事和回忆一律当作“故事”,而且声称“故事不是历史”,因而要对它们一丝不苟严加审视。如王老记载的同宋彬彬的谈话,因为宋彬彬“想不起来”,就作为“孤证”而存疑。王老在事发后一年内写的谈话记录只因为宋彬彬四十多年后的一句话就被存疑,是否太苛刻了一点?莫非王老伪造了证据?这大概是让王老愤怒的原因之一。又如,宋团队对于“八五”时,是否已经成立红卫兵?哪一派红卫兵?那张要求医院抢救卞仲耘的名单应该从左往右看,还是从右往左看?等等,都考证唯恐不细,这种对历史的严肃负责态度,值得称道。可是对于另一些史实的调查,例如当年《光明日报》那篇署名“宋要武”的文章是如何出笼的 ? 则一语带过:“是实习记者写的,不知道是谁。查不下去了。”(冯翔:“宋彬彬:‘人生怎么能假设呢?’”,《南方周末》 2014 03 13 )跟今天有些地方发生官民冲突事件后,政府将所有责任推给“临时工”有异曲同工之妙。


尤其是,对于八五当天学校的几位领导都不得不到学校去接受批斗的细节,人们也没有见到有什么像样的调查。须知,他们在前一天已经遭到毒打,“八月五号,卞、胡两位校长回到已经弥漫着暴力气息的女附中校园时,是做了赴死的准备的。(胡校长的一个孩子亲口对我讲,母亲和卞阿姨 8 5 号都穿上接待外宾时才穿的服装,是准备赴死的。)”(叶维丽:“活在今天的历史: 48 年后看女附中‘八五事件’”,《记忆》第 112 期, 2014-04-30 )这种预感是哪里来的?既然看到了凶兆,为什么还要去送死呢?显然卞仲耘和她的同僚们没有感受到宋团队喜欢强调的那种“权力真空”。相反,他们连躲一躲风头的念头都不敢有,他们感受到的是一股力量把他们推向校园去引颈就戮。这股力量来自哪里呢?设想,假如没有高一三班那几个学生振臂一呼“斗黑帮去”,“八五”这一天会风平浪静地度过吗?那些校领导赴死的准备难道是无端的杞人忧天?那么,是谁安排了“八五”这个躲不过的鬼门关呢?有过文革经历的人多半会想起一种合理的解释:红八月里“通令”、“勒令”满天飞。师大女附中那几天有没有这样致命的“勒令”?它又是来自哪个权力呢?不要告诉我还是那几个高一三班的干部子弟!刘秀莹老师也表达了类似的疑问:“是否可以不用表白自己不是负责人,因为一直到八一八,你明显的还在负责,和你打人不要混同在一起,负责人不一定是打人的人,但负责人负的是什么责?应有认识。”(朱晓茵、刘进等:“刘秀莹老师谈女附中文革”,《记忆》第 108 期, 2014-02-15 )这是一个和谁打死了卞校长同样重要的问题,却没有受到更多的关注和调查,是意味深长的。


或许是意识到了她们的双重标准可能会受到诘问,宋彬彬团队的人在近来又申明,她们只是一个自发的民间团体,作为宋彬彬的校友,帮助她澄清历史的真相。如果这样定位,那么她们这样做,无可厚非,而且对于某些细节的求真态度确实有良史风范,也颇为成功,有些听信和误传了不实之词的学者,包括外国学者为此都作了道歉。但是人们还是要问:当初你们开始调查工作的时候,恐怕不是这样自我定位,也不会这样申明吧?否则,王晶垚老人怎么会把自己收集的材料提供给你们呢?那上百个师生,如果不是出于对校长之死良心上的歉疚和对“组织”的信任,怎么会同意接受你们的调查,如实回答你们的问题呢?退一步讲,既然现在定位是民间调查,那就不必对任何“组织”负责,你们拥有百分之百的“知识产权”,可以凭良知直面这个问题:谁打死了卞校长?人们希望听到你们周密调查和严谨考证得到的非“故事”的历史,而不是讲你们最不屑的“故事”。这些故事透露的意思无非是:打人凶手当年都是未成年人,现在追究他们的责任可能毁掉她们的一生,最好是由她们自己站出来承担责任,云云。你们的调查结果最后交给了“组织”存档,显示出调查的准官方背景。人们不禁会问,你们不是自诩是做严肃“历史”的人吗?那么,请拿起太史简和董狐笔,将下面这句话载入史册--“ 1966 8 5 日北京师大女附中副校长卞仲耘被本校某学生、某学生……殴打致死”,句号。这样做不需要资格和权力,要的只是良心和勇气。至于凶手是否成年,后来行为是否良好,是否自己投案,那是法庭量刑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不是史家操心的事。对于那种虚化和替代历史的故事,人们或许可以回敬一句:“历史不是官司”。前者是历史学者的职责范围,后者是法律工作者的职责范围。


(六)


事实上,真的有这样一位名叫本杰明·哈里斯( Benjamin Harris )的美国法律工作者不远万里,来到北京要打一场官司,在他看来卞仲耘“这件凶杀案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持续几个小时之久,为证人指认凶手提供了理想的条件。此外,目击者认识凶手(们),应该有几十个目击者。”那么多目击证人,这官司太容易审理了。然而,他在北京撞到了“沉默的中国长城”:没有人--包括王晶垚--告诉他参与殴打卞仲耘的学生名字。官司需要建立在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没有了历史,他的官司也就没法打下去了。他认为这是由于“美中两国制度之间的哲学差异”:“中国政府裁定该凶杀案发生在群众运动条件下,因此没有应对其负责的个体,而只应由社会负责。”“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总体判决也大同小异:那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一场浩劫。耐人寻味的是,这份判决书(《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写于 1981 年,毛死后五年。因此,甚至毛也不可能承担责任。”而他根据自己在美国的职业训练则认为,“在法治社会里,参加暴力群众运动叫做‘骚乱’,它不能成为个人暴力行为的辩护理由。国家的高压政治也不能洗刷个人犯下的暴力罪行。纳粹分子在纽伦堡审判时所作的‘仅仅是执行命令’辩护被(法庭)驳回。”( Benjamin Harris :“中国长城般的沉默”,《文革博物馆通讯》, zk0903b


哈里斯先生的看法未免天真简单,这位美国的职业检察官,“一生事业就是起诉凶杀案件”,却看不到在中国的历史和官司之上,笼罩着统帅一切的政治。由于政治的原因,卞仲耘案中的那些嫌犯和证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不平等:中国当局在回复王晶垚的诉讼时,已经申明不再追究此案的凶嫌,因为“追诉时效”已过,因此那些嫌犯是有恃无恐的。而那些说出嫌犯名字的证人,却要冒着被对方控告“诽谤”和“损害名誉”等现行罪名的危险。法律的天平如此向一方倾斜,当然不可能从另一方获得证词。 当局这种法律的偏向显然是出于政治原因,因为当今的中国,还存在着另外一些哈里斯可能没有看到的事实,那就是“三种人”在文革后受到了严厉清算。所谓三种人,是指“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这三种人中,前两种很难从法律上加以定义。中国的司法部门在审理“三种人”的案件时,并不遵循哈里斯先生所说的“中国哲学”--让社会替这些人的罪行负责,而是深入追究他们的个人责任,其中造反派的领袖,如蒯大富、韩爱晶等均被送上法庭处以重刑。


哈里斯先生来北京调查的时候( 2006 -2008 年),这种双重标准和司法不公在国人眼里已是人所共知的“潜规则”,而外国人可能还只是雾里看花。它对卞仲耘命案调查的直接影响可以从几则回忆中看出来:


第一则是刘秀莹老师的回忆:“在揭批查时,为卞校长的案子抓了两个人,一个袁淑娥,一个刘南南。刘南南是革军出身,初中在女附中,高中是女三中的,那时她又跑到女附中来了。当时对她的处理是双开,开除党籍军籍。后来‘宜粗不宜细’又恢复了。”(朱晓茵、刘进等:“刘秀莹老师谈女附中文革”,《记忆》第 108 期, 2014-02-15 )--所谓“揭批查”是在“四人帮”被抓捕后开展的清查其余党的一场运动, 1983 年后又延伸为清查“三种人”的运动,回忆里所说的两个人,显然是作为第三种“打砸抢分子”被抓的。我们从中顺便也知道了一个叫做刘南南的学生,可能是那些“你一下,我一下”的打手中被人揭发出来的一位来自女三中的学生。


第二则回忆是学校的另一位领导胡志涛的儿子说:“ 1980 年代初期,追查文革‘三种人’时,公安局曾经找到胡志涛调查。胡志涛问:你们能保证追究到我说的每一个人吗?如果不能保证,我就不说。” (冯翔:“王晶垚:‘我,没有忘记历史’”,《南方周末》 2014-03-13 )--也就是说,胡志涛已经对司法的公正失去了信心,担心追查会回避某些身居高位的官员的子女而只是找一些平民子女充数顶罪。或许,刘南南首先遭到处理,是因为其父亲的职位还不够高?


第三则回忆也是来自刘秀莹,叶维丽在《活在今天的历史-- 48 年后看女附中“八五事件”》一文中说:“ 1980 年代,参与北京市委组织调查文革期间中小学命案的刘秀莹(原女附中副教导主任)接到‘上面’通知,要她将所有案卷封存上交。文革后受害人家属上告不果、已开展的命案调查半途而废--这样的情况绝不是个别和孤立的,而是有关文革‘历史政策’的具体体现。”--可见在清查“三种人”的初期,有关部门至少已经掌握了卞案中部分嫌犯的名单,并已经开始了对她们的处理,后来却半途而废,所有的命案调查都被中止,而且原来被处理的“打砸抢分子”也得到了解脱。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呢?这种“历史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呢?近年披露的历史资料为我们提供了一些新的实证--从时间顺序上说,现在我们可以确定,它是从一封信件开始的。 1984 2 23 日,当时分别在国家经委和冶金部任职的孔丹和董志雄致信陈云,申诉“有的地方和单位竟把‘老红卫兵’在‘破四旧’中发生的问题当作‘三种人’问题来清查;……被视为‘文革’中有严重问题,而影响到对他们的使用和提拔。”他们在信中认为“‘老红卫兵’作为一种政治力量,其大多数人在‘文革’各个重要阶段,表现是好的,是经住了考验的。”他们也承认“老红卫兵”有缺点错误:“他们中间的一部分人(主要是一些未成年的中学生)在‘破四旧’运动中有过过火行为,有的动手打了老师,有的抄了‘地富反坏右’的家,极个别的甚至打死了人。”但是,他们认为“这些错误与那些造各级党委反、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反的造反派组织的错误,具有本质的区别,与‘三种人’更是水火不容的两码事。”这封信受到了陈云的肯定,他在批示中指出:“这些红卫兵不属于‘三种人’,其中好的还应是第二梯队的选拔对象。清理‘三种人’是一场政治斗争,要防止有人将水搅浑。”陈云将自己的意见和孔、董的信转送胡耀邦、邓小平及其他中共核心领导,得到一致同意,并以中央最高级别的文件[ 1984 2 号的名义成为国家的正式政策指导。(“孔丹、董志雄同志给陈云同志的信”,《文革博物馆通讯》, zk1403d


我们大体可以确定,刘秀莹接到的将案卷封存上交的通知,就是根据上述文件的精神发出的。从此,所有“老红卫兵”都被从“三种人”中摘了出去。历史在这里被政治结结实实地玩弄了一番--“历史”使出“上穷碧落下黄泉”的考证功夫,查实了“八五”那天师大女附中还没有成立红卫兵,所以卞仲耘不是被红卫兵打死的。“政治”却说参与迫害老师校长的学生应予赦免,因为她们是红卫兵!面对如此结果,历史学者们到底应当感到宽慰呢?还是失落呢?


“三种人”里唯一能够用法律的手段加以惩处的是“打砸抢分子”,“八五”事件里的那些残害老师校长的学生,是明明白白的“打砸抢分子”,本来是可以查个水落石出的,可是陈云在 1984 年的一纸批示却说清理‘三种人’是一场政治斗争,“要防止有人将水搅浑”。于是,北京中小学里的命案调查被中止,调查的案卷被封存上交,行将澄清的历史重新陷于混沌,致使卞仲耘命案到今天还是一桩悬案,这一潭水究竟是被谁搅浑的?


2014 8 6 日)

转自《熊窝》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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