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知识产权”只是一种愚蠢的委婉说辞 - iYouPort

2019-01-07 原文 #iYouPort 的其它文章

为什么说“知识产权”只是一种愚蠢的委婉说辞

  • 试图将知识运用到“财产”比喻中,使我们不再有真正的知识权制度所具有的灵活性和细微差别

知识产权”是一种意识形态负载的术语,只能通过说出来引起争论。该术语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被广泛使用,当时它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采用,后者是一个后来在联合国机构中获得崇高地位的贸易机构。

WIPO 使用该术语的理由很容易理解:那些“财产被盗”的人在公众想象中比那些“监管垄断的轮廓受到了侵犯的工业实体”更加值得同情,后者曾经是谈论侵权行为的更常见方式,直到作为艺术术语的“知识产权”出现。

毕竟,财产在法律和习俗中是一个有用的、易于理解的概念,一个下注者可以在没有太多思考的情况下对此做出决定。

这是完全正确的 — 也正是为什么“知识产权”这个词根本上是一种危险的委婉语,它导致我们对知识进行各种错误的推理。关于知识的错误观念对任何试图向“知识经济”过渡的国家都是致命的。

从根本上说,我们称之为“知识产权”的东西只是知识 — — 思想,文字,曲调,蓝图,标识符,秘密,数据库。这些东西在某些方面类似于财产:它可能是有价值的,有时您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劳动力来实现其价值。

但它在同样重要的方面也与财产不同。最重要的是,它本身并不是“排他性的”。如果你侵入我的公寓,我可以把你扔出去(把你从我家里排除);如果你偷我的车,我可以把它拿回来(把你从我的车里排除)。但是一旦你听了我的歌、一旦你看完我的书,一旦你看到我的电影,我就无法控制这些东西了。除非来一轮电痉挛疗法,我无法让你忘掉刚才读到的所有句子。

正是这种脱节使得知识产权中的“财产”如此麻烦。如果每个来过我家的人都拆走一块砖,我就会彻底疯掉。我会花所有时间去担心谁跨过了这道门槛,我会让他们在使用厕所之前签署各种侵入协议,等等。

但是有很多东西,即使它不属于财产也很有价值。例如,我的女儿出生于2008。她不是我的财产。但她对我来说非常有价值。如果你把她从我身边带走,罪行不会是“盗窃”;如果你伤害了她,也不会被认为“侵犯动产”。我们有一整套词汇和一套法律概念来处理人类生活所体现的价值。

更重要的是,即使她不是我的财产,我仍然对我女儿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她在某种意义上是“我的”,但她也属于许多其他实体 — — 英国和加拿大政府,NHS,儿童保护服务,甚至她的大家庭 — — 他们都可以声称在我女儿的性格、待遇和未来等各方面有利益。

试图将知识运用到“财产”比喻中,使我们不再有真正的知识权制度所具有的灵活性和细微差别。例如,事实不具有版权,因此不能说任何人“拥有”您的地址、社会保险号码或您的 ATM 卡的 PIN 码。然而,这些都是对你来说有很大利益的东西,这种利益可以而且应该受法律保护。

有大量的创作和事实不属于版权、商标、专利和构成知识产权的其他权利范围内,从食谱到电话簿到音乐混搭等所谓的“非法艺术”。这些作品不是属性 — 不应该被视为属性 — 但对于它们中的每一个来说,在整个生态系统中都有一个合法的利益。

我曾听说欧洲商业广播协会的 WIPO 代表称,鉴于他的成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迪耶普袭击60周年纪念仪式上所做的所有投资,他们应该有权拥有这个仪式。就像他们拥有电视剧或任何其他“创造性工作”一样。我立刻问他为什么“拥有者”应该是一些举着摄像头的富人 — — 为什么不是那些海滩遇难者的家人呢?为什么不能是拥有海滩的人呢?为什么不是下令突袭的将军呢?谈到知识,“所有权”是没有意义的 — — 很多人对迪耶普纪念活动的镜头感兴趣,但争辩说任何人“拥有”它都是荒谬的。

版权 — 包括其所有怪癖和例外 — 几个世纪以来,一直是试图解决知识独特特征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假装只是另一套财产治理规则。40年的“财产谈判”只是在所有权、盗窃和公平交易的难以处理的定位之间的无休止战争。

如果我们要在知识战争中实现持久和平,那么就应该把“财产”放在一边,是时候开始认识到知识 — — 有价值的,珍贵的,昂贵的知识 — — 不属于自己,不能被“拥有”。国家应该在短暂的思想领域规范我们的相对利益,但这种规定必须是关于知识本身的,而不是对财产制度的笨拙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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