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0 条规定

2019-09-25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1995 年的一条旨在净化「信息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 的简短联邦法律,帮助互联网发展成一个赚大钱的行业。它也让网络变成一个充满仇恨、混乱的有毒世界

Mark Zuckerberg outside Harvard’s Eliot House in May 2004, months after he created Facebook.

Photograph by Rick Friedman/Polaris

今年 7 月的一个下午,美国共和党参议员克鲁兹 (Ted Cruz) 在讲台上敲响木槌,宣布召开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宪法小组委员会 (US Senate Judiciary Subcommittee on the Constitution) 听证会。当天的第一位证人是巴蒂亚 (Karan Bhatia),Google 公司的高级政策顾问。他凝视着参议员小组,脸上浮现出警觉的神色,就像一只雄鹿突然听见了枪响。

当民选官员开始在行业前加上「大型」二字时,从来不是什么好兆头。「有时科技公司谈论自己的产品及其影响力时,就好像这些力量处在大型科技公司的掌控之外,」克鲁兹说。「正如我们反复听到的那样,大型科技公司自我辩护时最喜欢的讲辞是,『不是我做的,都是演算法的错。』」

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参议员们轮流声讨这个当下最令人鄙视的行业。他们抨击它任意处置消费者资料,侵犯个人私隐,容忍骚扰和假新闻,审查政治异见,以及友善地对待极端主义者。「随着科技成为一个成熟的产业,与大型科技公司有关的问题似乎越来越多,」田纳西州共和党籍参议员布莱克本 (Marsha Blackburn) 说。克鲁兹说,或许国会应该重新研究一下《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the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的第 230 条规定了。这项简短而强大的法律规定被硅谷视如珍宝,它使互联网公司毋须为其用户发布的大多数内容承担责任。

时间回到 1995 年,《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刚刚诞生时,第 230 条规定获得了两党议员的支持。他们认为科技公司比联邦监管机构更善于约束互联网。但是如今,越来越多的议员开始批评大型科技公司受到的保护。克鲁兹和其他保守派人士指责一些主要互联网平台禁止发表自己的观点,称第 230 条规定的精神正依赖于保持政治中立的企业。民主党人认为这是无稽之谈;不过,自由派已经找到了厌恶该法律的理由,他们认为科技公司总是以它为借口,对用户不良行为造成的间接危害视而不见。

康涅狄格州民主党籍参议员布鲁门萨尔 (Richard Blumenthal) 在听证会上称,科技行业对待用户安全的轻率态度已经令人失去耐性。「你不能把怪物放出来,说它太大而无法掌控,然后就这么算了,」他说。「即使有法律的保护,你仍然有道义上的责任。」

硅谷不太可能不试图争取就放弃自己的保障。支持者认为是第 230 条规定把互联网变成了万亿美元的产业,创造了如今自由表达的活跃网络文化。该法律的最重要内容只有 26 个单词,却深远地影响美国人的生活。毫不夸张地说,第 230 条规定构成了现代互联网的基石,无论是社交媒体、搜寻引擎,还是开放源代码参考指南和共享经济。大型科技公司警告,取消第 230 条规定可能会威胁到互联网上许多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无论是阅读和撰写产品评价,还是观看 YouTube 上的业余教学短片。

如果没有这条法规,整个网络世界都将摇摇欲坠。

互联网的自治权并不总是被华盛顿普遍认可,有时必须要从议员手中费力地争取。1995 年初,《连线》杂志 (Wired) 的高级编辑拉潘 (Todd Lappin) 决心把面世不久的互联网从国会危言耸听者的手中解救出来。当时,参议员刚刚开始考虑制订《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倡议者是内布拉斯加 (Nebraska) 的社会保守派民主党籍参议员埃克森 (James Exon)。根据法案中的条款,蓄意让青少年接触到不正当内容可能令网络营运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判刑。《连线》杂志的编辑们认为,埃克森的法案会带来广泛的审查,阻碍互联网的早期发展。

当时仅成立两年的《连线》杂志,已经是理解即将到来的互联网繁荣的必备读物。它每月出版厚厚的一期,包含对数码时代先驱者的简介,对新潮电子产品的测评,以及电脑、CD、磁碟 (floppy disk) 还有瓶装古龙水和龙舌兰的广告。拉潘委派有影响力的作者抨击恐惧科技的国会议员,组织抗议活动,并与「网根」(netroots,即透过部落格或其他网络媒体所组织的政治性行动主义者) 密切合作。当时还没有议员使用电子邮件,于是网友就对议员们的办公室进行「传真轰炸」,往他们的传真机上接连不断地发送愤怒的信函。他们在媒体上指出,《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对民主、言论自由和教育都有影响。「欢迎来到数码时代的新加坡,」一名批评人士对《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 说。

1995 年 6 月 9 日,埃克森走上参议院的讲台,为法案争取支持。这部法案是当时正在国会审议的一项大规模电讯改革法案的修订案。他拿出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面是从网上下载的照片。他说,任何一个有拨号连线的儿童都能找到它们。他打开了文件夹,开始朗读起来:「色情恋物癖、裸体名人、情色捆绑……再听听这个——色情卡通。」埃克森摇了摇头。

参议院以 86 票赞成 14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他的修订案,「网根」把注意力转移到众议院,后者正在研究自己的电讯法案版本。当议长金里奇 (Newt Gingrich) 在电视上称埃克森的修正案明显「违背了言论自由」时,网络活动人士欢欣鼓舞。8 月,《连线》杂志把金里奇印在封面上。

当时,网络游说人士在华盛顿仍然十分罕见,而《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并非他们唯一担心的问题。此前一年,一个匿名用户在 Prodigy 公告板上指责投资公司 Stratton Oakmont (后来成为《华尔街之狼》的灵感来源) 涉嫌欺诈。作为回应,这家不甘示弱的长岛公司起诉该网上服务提供者犯有诽谤罪,要求获得 2 亿美元的赔偿。1995 年 5 月,纽约最高法院的法官艾恩 (Stuart Ain) 认为,由于 Prodigy 利用筛查软件过滤冒犯性的语言,并且通过审核人员来实施一些指导方针,它不是被动的营运商,而是类似于一家出版商。它因此可能要为用户的诽谤性语言承担责任。

网络上出现一阵焦虑。科技游说人士与非牟利宣导机构的盟友团结起来,后者几个月来一直与国会的盟友合作,希望拿出一份不那么严厉的监管框架来挑战埃克森的提案。一个想法诞生了。

Senator Ron Wyden (D-Ore.; left) and Representative Christopher Cox (R-Calif.) at a news conference discussing the Supreme Court decision on internet censorship, June 26, 1997.

Photograph by Douglas Graham/Congressional Quarterly/Getty Images

6 月 30 日,两名众议员——俄勒冈州民主党人魏登 (Ron Wyden) 和加州共和党人考克斯 (Christopher Cox)——拿出《互联网自由和家庭赋权法案》(Internet Freedom and Family Empowerment Act)。其核心规定是,「交互性电脑服务的提供商或用户都不会被视作另一个信息内容提供者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发布者或发言人」。该法案的另一项条款宣称,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不应该为从其平台上删除内容的「任何主动采取的善意行动」承担责任。

考克斯和魏登对媒体说,他们的「好人」修订案会让互联网公司有足够的法律空间去监管自己的社区,毋须担心因为出现十恶不赦的内容而遭到起诉。他们说,与参议院通过的笨拙举措相比,这种管理网络的方式在经济上更加有效。「显然,私营领域比联邦政府更有条件守护网络空间,」魏登对《华盛顿邮报》说。8 月 4 日,众议院以 420 票赞同 4 票反对的结果通过该修订案。

几个月后,参议院和众议院的成员会面,旨在调解双方法案之间的矛盾,他们在最终的文本中加入了埃克森的处罚规定,以及考克斯和魏登的豁免条款,把解决矛盾的工作留给了法院。1996 年 2 月 8 日,克林顿 (Bill Clinton) 签署了全套法案。

虽然其中包含了第 230 条规定,网络上还是爆发了抗议。接下来的 48 小时,包括 Yahoo 和 Netscape 在内的超过 1500 个网站换成了黑色背景,提醒用户《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将审查自由言论。巴罗 (John Perry Barlow)——一个「网根」英雄,之前为美国摇滚乐队 Grateful Dead 写歌词,参与创办了民权组织电子前线基金会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写了一封抗议邮件来抨击这套法律规定,活动人士广泛传播,后来被《连线》杂志上转载。「工业世界的各国政府,你们这些乏味的血肉和钢铁巨人,我来自网络世界,新的心灵家园,」巴罗写道。「我代表未来,请求你们这些过去的人不要干涉我们。」他为自己的热门作品取了一个宏大的标题:「网络空间独立宣言」。

反对者提出了多宗诉讼。1997 年 6 月 26 日,美国最高法院否决了《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中的关于不正当言论的条款,唯独没有理会第 230 条规定。「某些角度来看,第 230 条规定就像是披着狼皮的羊。」领导电子前线基金会抗争的律师戈德温 (Mike Godwin) 说。「它基本上对互联网十分有利,但会招来更多审查的法律规定。」

Portrait of John Perry Barlow, co-founder of the 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at the annual PC Forum in Tucson, March 1991.

Photograph by Ann E. Yow-Dyson/Getty Images

然而没过多久,这个互联网偏爱的自我治理模式就引来了更多审视。1995 年俄克拉何马市爆炸案之后,西雅图的房地产中介齐伦 (Kenneth Zeran) 开始收到威胁电话。他很快意识到,一个匿名用户在美国网络供应商 AOL 公布了齐伦的名字和电话号码,并配有嘲弄这场威胁的山寨纪念品广告。

齐伦疯狂地尝试让美国网上公司删除自己的名字和电话号码,但是后者反应迟缓。他后来起诉该公司疏忽职守。美国网络公司的律师们提交了一份驳回诉讼的动议,其中援引了第 230 条规定的保障条款。1997 年 3 月,在维吉尼亚州的一家联邦法院,法官埃利斯 (TS Ellis III) 作出了对美国网络公司有利的判决。几个月后,美国联邦第四巡回上诉法院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ourth Circuit) 的法官小组支持了这一裁决,推动对第 230 条规定的广泛解读。他们发现,如果一家互联网公司得知其网站发布了来自第三者机构的非法内容——无论是诽谤信息还是死亡威胁——它仍然将免于民事或刑事责任,虽然它在知情的情况下传播了非法内容。

该法律的批评人士称这一裁决开启了网络骚扰的黄金时代。在随后的几年,受到各种不作为的网络社区伤害的个人申请赔偿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起诉均遭到驳回。「到了 2003 年夏末,第 230 条规定似乎成了任何考虑起诉一家网站或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最大障碍」,《创造了互联网的 26 个单词》(The Twenty-Six Words That Created the Internet) 的作者科塞夫 (Jeff Kosseff) 写道。一个旨在让互联网保持干净——或者足够干净——的法律,却让网络成为煽动仇恨者、施虐者和虚假信息制造者的避风塘。

美国迈阿密大学法学院教授弗兰克斯 (Mary Anne Franks) 称,第 230 条规定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就像是《合法商业武器保护法》(Protection of Lawful Commerce in Arms Act) 之于枪枝制造商。这部 2005 年的法律为军火制造商和交易商提供了广泛的免责保护。她说,自我监管的自由让互联网公司可以无视公众对提高其产品安全性的要求——「我们现在可以看到这个行业在获得自由后作出了何种选择,」她说。「他们不只是任由许多坏事在自己的平台上发生,还决定利用人们的恶劣行为来牟利。」

最近几个月,第 230 条规定的共同制订者魏登表示,保守派人士误解了这部法律的意图。它不是鼓励企业保持中立,而是要赋权科技公司,让它们积极地删除平台上的有问题内容。

「这部法律包含两个部份,」魏登说。「一个是盾牌,一个是利剑。这把利剑是网站持有者管理网站内容的法律授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显而易见的是,太多网站——尤其是成功的大企业——享受着盾牌的保护,但是不愿意使用这把利剑。我已经告诉过他们,如果不整顿自己的行为,利用授权来管理内容,人们会对其穷追不舍,要求拿走他们的盾牌。 」

第 230 条规定获得通过时,主要的互联网公司都还是无名之辈。现在它们是美国经济的主宰者。权力的反转意味着第 230 条规定的案例经常会呈现这样的景象:一家科技巨头压抑着弱小网民的不满。第 230 条规定让 Twitter 公司驳回了其传播伊斯兰国 (Islamic State) 宣传内容的指控;帮助 Yelp 免除了删除诽谤评论的负担,让 Google 驳回社区的指责,后者称 Google 的搜索结果里充满了欺诈广告。

不知从何时开始,第 230 条规定从一个法律问题变成保守派和自由派眼中共同的恶棍。12 月,Netflix 的话题喜剧节目、Hasan Minhaj 的《笑谈爱国》(Patriot Act) 对第 230 条规定进行了猛烈抨击。该节目此前曾探讨过美国的石油依赖危害等进步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解决方法并不简单,」Hasan Minhaj 说。「但是依靠科技公司的善意来监管自己?这是行不通的。」同时,美国右翼媒体《布莱特新闻》(Breitbart News) 的一篇文章称第 230 条规定是允许大型科技公司繁荣发展的「政府大礼」,建议改革这部法律以「钳制 Google」。

多年来,一直有人尝试改革第 230 条规定。2013 年,47 个州份的总检察长写了一封联名信函,恳求国会允许各州通过反对这个条款的法律。该行动以失败告终。去年,联邦议员成功地将涉及网络性交易的案例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今年 6 月,密苏里州共和党参议员霍利 (Josh Hawley) 推出了一个法案,将要求大型科技公司必须获得联邦贸易委员会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证明其政治中立性,才能有资格免除责任。

撤销第 230 条规定的努力在当前的政治环境中很可能进一步扩大,原因是对于大型科技公司不完善监管的公开谴责突然成为市民关注焦点。大型科技公司将遭遇抵制行动。部份支持者称,互联网的自我监管可能不完美,但政府的监管也糟糕。

电子前线基金会的律师格林 (David Greene) 称,第 230 条规定也是受害者。他说,人们看到大型的网络公司,比如 Facebook,认为它们太有钱了,不应该再获得免责保护,但这部法律对于保护小型网络服务商是有必要的,否则它们就会被不公平的诉讼压垮。任何随之而来的不良行为都是这个本来有效的法律的不幸副产品。「无论何时人们获得了法律豁免,都会有人去滥用,」他说。「想想配偶特权或者类似的权利。这些不利的影响并不那么出人意料。」目前而言,科技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以自认为合适的方式来约束互联网。

有时,「不利影响」可能看起来更像一场全国性的危机。今年 8 月初,埃尔帕索 (El Paso) 沃尔玛超市的大规模枪击事件之后,全国性的抗议主要集中于美国国内恐怖主义者偏爱的致命袭击武器——以及网站。8 月 5 日,枪击发生的两天后,大型网络安全公司 Cloudflare 的行政总裁宣布将中止对 8Chan 的服务。8Chan 是一个受到白人民族主义者,包括埃尔帕索枪击事件嫌疑人喜爱的网络论坛。但是迄今为止,这些科技行业自我监管的努力基本上毫无成效,个别网站则十分乐于引用第 230 条规定来避免为其用户引发的灾难承担责任。

三年前,保守派创业者托尔鲍 (Andrew Torba) 创办了社交媒体网站 Gab。他对该网站的定位是一个限制更少的推特替代品。由于强大的公众压力,推特已经开始禁止一些制造麻烦的用户。Gab 不禁止仇恨言论的消息传开了。反诽谤联盟 (Anti-Defamation League) 称,大批白人民族主义者来到这里。不过 Gab 的确禁止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 保护的言论,包括煽动针对他人的暴力行为。

7 月末,托尔鲍通过电子邮件表示,他支持华盛顿对大型科技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但是他不喜欢参议员霍利改变互联网豁免保护的提案,他说那是「一个允许我们保护用户言论自由权的强大盾牌」。

这些用户包括宾夕法尼亚中年男子鲍尔斯 (Robert Bowers),他于 2018 年初加入该网站并开始受到虚假信息的影响。10 月 27 日,他更新了状态:「我要行动了。」然后据称他驾车驶入匹兹堡 (Pittsburgh) 的一家犹太教堂,谋杀了 11 人。

枪击发生后,宾夕法尼亚州总检察长夏皮罗 (Josh Shapiro) 说,他的办公室将调查鲍尔斯的社交媒体活动。Gab 在公司的推特帐户上发布了一句明知故问的嘲讽:「听说过第 230 条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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