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 最后时刻:交了上万亿学费,不留下点什么吗?

2019-11-07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等于把淤泥底下的东西都铲了上来,里面能挖着莲藕,也有臭鱼烂虾

P2P 进入清场时刻。这是中国 P2P 行业诞生的第 12 个年头。

2019 年 10 月中旬, 湖南和山东省金融局分别发布公告,称该省网贷机构的 P2P 业务未有一家通过验收,将全部予以取缔

紧接着,银保监会副主席祝树民在 10 月 21 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 目前全国实际运营的 P2P 网贷机构 462 家,其中正常运营的有 262 家

巅峰时期有网贷平台逾 6000 家,也就是说,现在留下的仅剩 7%

「现在还留下的,无非两种情况,一种还抱有希望,另一种是走不了的。」P2P 从业超过 5 年的秦迪对南方周末记者说,走不了的那种,撑着还能将就,一说退场可能就「雷了」。

今年三十多岁的秦迪曾在多家 P2P 公司工作过。南方周末记者初次见到他,是在 2014 年夏天。那是 P2P 最滚烫的时候,在北京的火锅店里,服务员都会拿着宣传单问食客要投哪款 P2P。

秦迪回忆,当时 10 万块就能买一个网贷网站,还教你怎么投标、怎么做活动,甚至还包括初级员工第一个月的工资。年化收益率 30% 以上的平台很普遍。现在,他的前同事们有的去东南亚创业了,有的在等待,也有不少被抓了。

那时南方周末记者还参加过一家头部平台的午餐会,创始人和十几位来自天南海北的加盟商坐在一起,业务量大的被表扬、业务量小的被点名提醒。餐后,一位加盟商在朋友圈里写道:「会不会做先放到一边,关键是:敢不敢做!」

回顾 P2P 行业的起落,资深网贷投资人羿飞慨叹:「就是一场梦。」

「以备促退」

2018 年底,《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 号文) 出台,基本确定了 2019 年网贷整治工作以「退出」为主的总基调。继山东、湖南之后,其他地区都会陆续公布整改结果。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张羽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从 2018 年 9 月开始,根据《关于开展 P2P 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网贷 108 条」),北京目前已经完成了「三查」,假如未来有网贷平台进入监管试点,准入条件也会较高,并且具体落地会比较久。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亦向南方周末记者分析,未来只有极少数平台会进入监管试点,绝大多数要以清盘、停业或转型的方式离开。对于转型平台来说,为银行「 助贷 」和「 小贷 公司」也许是主流方向。

许多 P2P 公司或许没有想到自己的结局会是退出市场,2016 年 11 月网贷「备案制度」宣布实施时,它们一度寄希望于成功备案,成为民间金融的正规军。

但直到 2018 年 4 月,行业等来的是「备案延期」,至今没有下文。这段时间,不少公司递交了种种文件、进行自我规范。有从业人员说「这大概是『以备促退』」。

在备案这根「胡萝卜」迟迟未落定的时间里,几轮「大棒」渐次落下。包括禁止暴力催收、网贷机构「三降」和刚刚下发的「高利贷入刑」文件。

首先是在 2017 年 6 月,央行等部门发文,要求网贷进入整改期,提出「双降」要求,2018 年底,升级为「三降」,即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对于一家 P2P 而言,这会形成连锁反应——投资人减少,流入的钱减少,投资项目面临无法续贷。

到了 2017 年 12 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出台,规定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不少依靠催收获取高息的平台,被掐住了「命门」。

51 信用卡 (02051.HK) 近期就因暴力催收问题遭到杭州警方调查,股价坠入历史低点。这样一家头部平台出事无疑对行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一位业内人士说,现在是「佛系催收」,打通了电话只能说「还款是您的福报」。

秦迪则透露,他遇到过整个村不还钱的情况,「上门催收有时不是你暴力人家,是人家会不会暴力你的问题」。被清场的山东和湖南,就是原来「逃废债 (指有还款能力而不还款)」集中的地方。

最新一份文件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 2019 年 10 月 21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将实际年利率超过 36% 的非法放贷行为以「非法经营罪」纳入刑法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肖飒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 此前 P2P 资金端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风险,有了上述意见后,资产端也有了刑事法律风险

「最近我的前同事都有点紧张这件事。」刘晓飞说。他话不多,三十岁左右,目前已经辞职,辞职前所在的公司是行业头部企业,创始人都是名校毕业生,他曾被团队「一辈子只专注做好一件小事」的初心感召。

但随着备案延期和种种坏消息蔓延,公司开始裁员,「好像从前希望的亮光在不断缩小」。他犹豫了几个月离开了。 离开时公司的业务量还在激增,因为从已退出平台挤出来的投资人都涌入了剩下的几家大公司。

转折点

网贷行业命运的大转折是怎么发生的?

刘晓飞 2012 年刚入行时就做风控,行业还处于「刀耕火种」的阶段。对于想要借钱的人,他每天只能审核四五个,一个人就要打一小时的电话判断资质。借款人甚至需要去所在地的央行分支机构拿出很厚的征信报告。

两三年后,行业火起来了,刘晓飞打电话给别的公司,接电话的不少是前同事,「甚至在我们公司只做了一年普通岗位的人,也能被别的平台挖去做总监」。

2015 年以前,网贷处于监管真空。戴着「金融创新」的帽子,大小公司、国企民企,都往上贴,行业最高峰时运营中的网贷公司超过 6000 家。 2015 年 5 月,上市公司「多伦股份」还改名为「匹凸匹」蹭热度。

但就在半年后,「P2P」又变成了让从业者避之不及的词。P2P 公司都说自己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发明了「P2B」「B2B」「X2P」「P2G」「A2P」等诸多词汇来避开名声坏掉的「P2P」。

转折点在于 2015 年 12 月的「e 租宝」事件,非法集资五百多亿。在其北京办公室被警方调查次日,南方周末记者还曾去到 e 租宝位于上海核心地段的办公楼,灯火通明,大屏幕上闪动的资金地图显示当天已进账 4.1 亿,平均每秒钟进 6000 元。五天以后,这里已经一夜搬空,好像从来没存在过。

同月,银监会下发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标志着监管的进入。此后监管又陆续做出了一系列规范,包括明确信息中介的定位、银行存管、禁止资金池、禁止「大额标的」等。

长期跟踪 P2P 的多位学者均认为,监管的思路从那时起就是一以贯之的,主要在于规范。

但吊诡的是,行业里不少人把它视为监管的认可,羿飞说,自此 PE、VC 等各种风险投资进入行业,投了至少上千亿。

行业继续做大,「网贷之家」提供的数据显示, P2P 贷款规模的最高点是 2018 年 6 月,行业贷款余额 1.3 万亿,相当于当年「余额宝」的规模。行业累计成交量达到 7.3 万亿

此时第二个转折点出现,2018 年 7 月,「网贷之家」旗下平台「投之家」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

「这是行业一线 IP,结果居然是纯诈骗,全是假标,把我们的信仰都摧毁了。」羿飞对南方周末记者回忆这段终身难忘的时刻,「7 月初,行业还风平浪静,到了月底就已经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相信了。」

「投之家」击倒了 P2P 行业的多米诺骨牌。3 个月内,又出现了 454 家问题平台,272 家停业。此后,行业不再有新增平台。

刚兑梦碎

行业转折点早已发生,但却被许多从业者误以为是监管的认可,投资人也没有及时从高息以及刚性兑换 (简称刚兑) 的美梦中苏醒。

作为行业研究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沈艳认为,P2P 的商业模式很难在国内走通。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P2P 只做信息中介几乎是不可能的,它必须承担信用功能,满足投资人「刚性兑付」的需求。

P2P 的原意只是个体对个体,即在互联网时代,以网络为媒介实现了个体对个体的贷款。打个比方,信息中介类似于介绍相亲的媒人,如果要求它「刚性兑付」,就像婚后一方如果认为婚姻不幸,要媒人承担所有责任。

羿飞出去讲课和参加活动时,总会遇到向他提问的投资人,「90% 以上会把『P2(To)P』叫成『P 贰 P』」。这意味着,大多数投资人根本不在乎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就觉得注册 P2P 账号以后,把钱打进去,到期以后就必须连本带息还回来。

也有投资者混淆了「真标」和「自融」。真标,是指平台真的是信息平台,借款人和项目确实存在;自融,是指平台把钱放在自己口袋里,大多被挥霍一空,涉嫌集资诈骗。

吊诡的是,有投资人宁可平台自融。

肖飒记得有一年某垂直网贷的媒体做了一场投资人的面对面交流会,选出最赚钱的投资人讲投资策略,这里面有记者、有公务员、有护士,也有股民。其中有一个人分享,自己的策略就是专门投自融的平台,因为资金在平台创始人手里,反而更好控制。在场的从业者面面相觑。

羿飞说,现在清退也出现了类似的场景。 做真实业务的平台,因为钱被锁定在了投资项目里,没法还给投资人而「爆雷」;而自融的平台因为钱在自己手上,反而还能拿出点儿来还了。 比如一个平台自融了 1 亿,跟投资人商量一下,还 7000 万,自己还能留下 3000 万。

就在投之家爆雷前不久,首任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陆家嘴论坛时讲出了一段传播甚广的发言——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努力通过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认识到,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率超过 6% 的就要打问号,超过 8% 的就很危险,10% 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

只求平安「下车」

清退期,人间百态令人感慨。

行业早期,平台为了拉客,会发红包,专门为了抢红包而注册的人,被称作「羊毛党」。如今行业凋零,则涌现出了新型的「薅羊毛」——想方设法欠债不还。

最便利的途径就是把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关进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 30 人以上;单位非法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 150 人以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几乎所有受访者都向南方周末记者证实,如今在平台出现资金风险时,许多借款人会混入投资人群里,怂恿投资人去报案,一旦 P2P 的实际控制人被带走,这个平台基本上很难正常运转,也就无法追索欠债。

肖飒说, 有的企业为了不还钱,找来 30 个临时演员,装作借款人,给警方施以抓人的压力

这种现象存在的条件是,立案的门槛很低,对于投资人动辄数十万的 P2P 平台来说,员工远远超过 150 人。用羿飞的话说,「1% 甚至 1‰ 的人就能把所有人的船给掀翻了」。

在实际情况中,绝大多数投资人倾向于一开始先不报案,让实际控制人想办法回笼资金,还给大家,因为一旦实际控制人被抓,钱要回来的概率就非常低了。

目前,宣布退出的平台会同时跟投资人代表商量,出具「还款计划」,比如在三年时间内,承诺如何分步骤还清大家的钱。

受访者普遍反映,目前已经完全撤出的 P2P 不多,有的平台体量不大,1 亿之内,能想办法还清;也有人之前已经退出的,是因为在东南亚做「现金贷」赚了钱,把国内 P2P 的债务清了;但大多数人都在筹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争取平平安安「下车」。

一个悲情故事

早在 2014 年夏天 P2P 还如日中天时,肖飒就对南方周末记者说,P2P 业务因设有资金池,头顶「达摩克利斯之剑」,即刑法第 176 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非法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若将募集资金用于「自融」,即被 P2P 平台用于挥霍等,则属于「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集资)」。相比非吸,自融判刑更重,更易分辨。

但在当时,她在行业的聊天群里警告大家可能「非吸」时,常被认为是「贩卖恐惧」,好几个群主都把她踢了出去。 「大家一直以为这个行业最主要是看政策,或者搞关系,但是,真实的红线是刑法。」

如今,肖飒去看守所里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一个男监里好几个都是 P2P 老板。

肖飒觉得很可惜,从行业初始到现在,她看到 网贷创业者大多都有这样的共性:学历高,名牌大学的硕士、博士很常见;大多毕业于金融或计算机专业,有过大公司工作经历;而且都很年轻,往往是 85 后、90 后。他们判断 P2P 是一个发财的机会,在金融创新领域属于难得的时间窗口

「几乎没有人有犯罪前科,而且还经常是从前单位的优秀员工。」肖飒说,但是善与恶的初衷并不决定结果,非吸的判断标准之一是有没有「扰乱金融秩序」。在被定罪时,要调查的是 P2P 公司历史上有没有资金池、期限错配、第三方支付是否足够规范等问题。

不仅是 P2P 的实际控制人有犯罪风险,因为「共犯」嫌疑,P2P 的高管或普通管理者也有被起诉的风险。在秦迪身边,就有做网贷平台公关的朋友被带走的。

对于共犯,目前各地情况并不一致,有的地方抓到总监级别,有的是普通高管。「网贷行业似乎总能体会到不确定性带来的不安全感。」肖飒说。

肖飒认为,站在法律角度需要反思的是,在经济犯罪中,往往先破坏了对应行业的行政法规定,然后再进入刑法规制的范畴,即以行政法规为前置法。但在 P2P 领域的审判中,前置法几乎没有发挥阻却犯罪的功能。

因为 在司法实践中,P2P 领域的前置法被认定为商业银行法 (即吸存放贷需要牌照) 而非位阶较低的《网贷暂行管理办法》,而依据商业银行法进行持牌经营在现实中很难实现,所以这道防线等于形同虚设,直接就进入了刑法

肖飒认为,这个行业是很多「特殊」因素结合的产物:金融牌照不确定、行政法不够给力、刑法「不谦抑」,也有投资人的贪婪和非理性,以及创业者的赌性和法律意识缺位,最终构成了一个看上去很悲情的故事。

在秦迪看来,P2P 通过互联网,把民间金融的好和坏全都翻到了台面上,「等于把淤泥底下的东西都铲了上来,里面能挖着莲藕,也有臭鱼烂虾」。

对于像 P2P 这样的金融创新业务的管理,多位金融研究者都提到「监管沙盒」制度,即政府给予某些达到要求的金融创新机构以特许权,让他们在监管可以控制的小范围内测试其产品和服务,既允许创新,又防范了风险。在这个制度下,投资人可以尝试高收益的金融产品,但需要签署「风险自担」的协议并严格遵守。

2019 年 10 月 13 日,前央行行长周小川在公开演讲中说,P2P 网贷中有一些新生事物,动机也是为了搞普惠金融,但有些方面违背了财务健康、可持续性和监管的基本规则,出现了大面积的问题,「值得深刻总结」。

大梦惊觉后,许多经历过行业完整周期的受访者都表达了相似的愿望,为 P2P 写一本书。「大家交了上万亿学费,不留下点儿什么吗?」羿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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