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烂尾楼重整记

2019-12-24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西安一住宅项目烂尾多年,开发商大股东已出逃境外。进入破产重整以后,房价上涨让资不抵债的形势扭转,小股东筹钱还债被拒,业主苦等交房

年逾古稀的老西安人李秋兰想和老伴择水而居,享受灞河生态湿地公园的暮落霞光。那是 2012 年,老两口分两次拿出毕生积蓄 54 万元买了一套养老房,楼盘名叫「鼎翰名苑」,位置在西安灞桥区纺渭路上。这是一套期房,他们去考察时,大楼主体结构已经成型,开发商给出的交房时间是 2014 年。

灞河源于秦岭北坡,从西安东北侧汇入渭河,是「八水绕长安」的八水之一。秦汉时灞河上曾架有木桥,名曰灞桥。如今,西安郊区的灞桥区已建成灞河生态湿地公园,附近住宅颇受市民青睐。

「我们买的时候是 5000 多一平米,其实有更便宜的,但这个楼盘环境好、交通好、买菜方便,而且那个年代『五证』齐全的房特别少。」70 岁的李秋兰说。

资料显示,鼎翰名苑由西安普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下称西安普众) 于 2008 年在西安市发改委立项,2010 年末至 2012 年初先后取得「五证」(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楼盘包括三栋 33 层、一栋 32 层的住宅楼,一栋 4 层商业楼,一栋 3 层幼儿园及地下二层车库,总建筑面积 78120 平方米,共计住宅房 649 套,商铺 64 套。2012 年开始预售时,鼎翰名苑住宅楼与商业楼外框已基本盖好,「低首付、零风险、高回报」的卖点吸引了不少购房者。

没人想到,鼎翰名苑后来变成了西安著名的烂尾楼,陷入开发商破产重整、交房遥遥无期的泥淖。

2016 年前后,西安普众占股八成的大股东夫妇出逃境外,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经营自此陷入僵局。已售出超过五成的鼎翰名苑项目未能按时交付,业主们多次上访。当地媒体报道,2016 年 7 月中旬,几十位鼎翰名苑业主在灞河新区管委会集体下跪,政府官员当时表示,将全力帮助业主解决好问题。财新记者了解到,陕西省政府高层领导曾在 2017 年 7 月关注到此事,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督办。

2017 年 8 月 23 日,鼎翰名苑施工方之一的西安市高陵区建筑工程公司 (下称高陵建筑) 以开发商拖欠工程款 2600 余万元且索要未果为由,向灞桥区法院申请西安普众破产重整。同年 9 月 14 日,灞桥区法院裁定受理该重整申请,并指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下称丰瑞律所) 担任西安普众破产重整管理人。

2017 年 10 月,管理人小组接管了西安普众的债务与资产,展开重整工作。然而,破产重整管理人介入至今,高陵建筑也未能追回全部工程款。而由于同期西安房价节节上涨,西安普众未销售的不动产增值迅速,资不抵债的形势得以扭转。

2018 年 5 月 14 日,西安普众小股东马秀琴向法院提交了和解还债申请,证明其已筹措到位资金 7600 万元,并与部分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但这一申请被法院于两日后公开否决,理由是「未经公司股东会授权、无权以公司名义申请和解」。由于大股东已出逃,西安普众无法召开股东会。马秀琴称,在 2019 年 8 月 2 日获得大股东问剑玲的授权委托书,但对这份授权委托书法院未予承认。

看到小股东要还钱,自己却不能收,最初提起破产重整的高陵建筑施工队承包人李江泉现在有些后悔。他告诉财新记者,起初是政府找到他递交的破产重整申请,「当时跟我谈的是西安普众破产以后,政府拿钱把这个盘子弄完。但直到我们完成了剩余的全部工程,原来欠的工程款也仍未收到」。

重整管理人小组接管西安普众以来已两年有余,仍未见到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方案,只剩收尾工程的楼盘也未交付,不满的住宅与商铺业主和债权人多次维权。

重整管理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显示,直至 2019 年 11 月 14 日,鼎翰名苑项目仍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多名业主告诉财新记者,楼房框架、外墙、门窗等工程已竣工,但房屋内部的水、电、天然气等配套工程还未完成。

目前,重整管理人已经将鼎翰名苑更名为「云溪东境」并招募销售团队,准备出售以抵债务。但重整管理人小组和灞桥区法院的做法遭到了一众业主、债权人和小股东的质疑。

拖延的苦果

李秋兰没有等来交房,老伴已在 2014 年因重病住进医院。项目出问题后,因为急需用钱,她多次找到西安普众,陆续拿到几笔退款。重整管理人小组接手以后,李秋兰只能等待重整程序,她无暇顾及各种会议,也再没收到剩余近 10 万元的退款。

东拼西凑交了 100 多万元现款的业主黄万海称,自己的爱人因项目烂尾急得生病,看病的钱还是找银行贷的款。还有一位商铺业主称,孩子不幸罹患白血病,希望从债权款中支出 10 万元,但被重整管理人小组拒绝。业主们为其募捐后,孩子最终没能治愈,于 2017 年病逝。

此案涉及债权人众多。灞桥区法院 2018 年 10 月 12 日发布民事裁定书对西安普众的债权进行了确认,截至 2018 年 9 月 13 日,确认债权 533 笔,其中购房债权 357 笔,担保债权 1 笔,商铺债权 119 笔,个人劳务费债权 7 笔,其他普通债权 38 笔,可确认债权总额为 3.19 亿元。

商铺与购房债权人中,大多数是在 2012 年–2015 年买房的业主,许多人为此倾尽积蓄。由于项目拖滞过久,房价上涨,他们主要诉求还是尽早交房。当初给儿子买婚房的业主宋春觉说:「现在孙女都四岁了,还和我们挤住在一起。我们宁愿不要违约金,就想赶紧入住。」

多位债权人向财新记者表示,重整管理人小组接手楼盘后,有拖延重整、榨取债务人资产嫌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称,西安市场销售商品房基本是两个点的佣金,管理人小组销售楼盘剩余商品房,给了销售团队六个点的佣金。

「施工队、物业公司也是管理人小组定的,没有通过招标,这也是我们不认可的。」前述债权人说。一份写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有 57 位业主签名与手印的联名信显示,业主控诉重整管理人在鼎翰名苑楼盘施工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未进行招投标程序,工程造价虚高。

财新记者注意到,在记录西安普众破产重整过程、公开相关信息的微信公众号「普众重整管理人」上,确实未见有对施工团队、销售团队的相关招标记录。11 月 14 日,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灞桥区法院、灞河新区建设局、重整管理人联合召开了鼎翰名苑项目推进会,督促项目尽快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这表明该项目仍未完成交付。

灞桥区法院 2019 年 2 月 13 日曾作出裁定,同意西安普众重整管理人延期三个月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破产管理人申请延期的理由是,其向法院提交的《提请批准以资产托底方式委托经营的报告》及《提请确认西安普众资产经营管理方式的报告》未获批准,致使西安普众的存量资产经营管理方式不能确定,对后期营业事务、销售事务均无法进行合理的安排,存量房源销售和剩余资产处置等工作无法顺利展开,资产清收工作阻碍较大,故对交房时间及货币清偿比例无法确定,因此未能在期限内制定出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灞桥区法院公告与前述微信公众号记录,西安普众进入重整程序以来共召开了五次债权人会议。2019 年 8 月 17 日的一次会议中,重整管理人小组曾表示在 10 日内向灞桥区法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该次会议的直播视频显示,重整计划草案主要有经营管理计划及销售目标、购房债权组的清偿方式以及西安普众其他债务问题。对于业主们关心的购房债权组清偿方式,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了四种不能交房、以现金清偿的情形,其中包括截至 2019 年 7 月 8 日仍断贷的购房人、没有支付首付款或无首付款约定的购房人和补充申报债权中非消费型购房债权人。

购房债权人对此并不服气。如今西安房价已普遍上扬,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2016 年,西安市住宅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在 6200 元/平方米上下,2017 年涨到 8166 元/平方米。多个房产交易网站显示,目前西安新房均价现已达到万元以上。大部分购房业主认为,现金清偿并不合算。

购房业主周付地告诉财新记者,业主断贷已受到银行罚款,他认为这与能不能交房没有关系。原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 (2009 年 1 月并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原西安市房管局) 一份文件显示,鼎翰名苑业主诉求之一即要求协调银行,暂停按揭还贷。

一位不愿具名的西安普众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向财新记者证实了前述说法:有 200 多户业主于 2015 年在政府协调下停止还贷,但到了 2018 年 6 月,重整管理人通知业主必须续贷。「停贷不仅让业主们受到了 8000 元到数万元不等的罚款,还让大家的个人征信记录出了问题。政府说让管理人出具证明解决,最后管理人不了了之,现在大部分业主的个人征信问题也没能解决。」此后,业主们需继续缴付 1000 元到 5000 元不等的月供直至交房。

周付地称,重整管理人小组曾向他们承诺,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后 15 日内告知业主具体交房日期,但他们至今仍未收到答复。重整管理人微信公号后来通报称,草案仅获购房债权组表决通过,工程、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的投票仍未达到法定通过标准。此时距灞桥区法院裁定重整方案延期提交的时限又过去了三个月,多名债权人表示,未见到法院作出过第二次延期的裁定。

截至发稿,业主们仍未见到灞桥区法院批准的重整方案。时至 2019 年 12 月,在鼎翰名苑业主微信群中,超过 100 位业主表示,要参与下一步的维权,目标是年内能够收房。

烂尾楼缘起

工商资料显示,西安普众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注册资本 800 万元,最初的两个股东马秀琴、雷西宁分别认缴资金 650 万元、150 万元,马秀琴担任法定代表人。

马秀琴原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的一名员工,从事工民建方面的地质勘查、桩基施工、桩基检测等工作,2002 年左右下海,从门窗工程做起,后来逐渐转型到房地产,鼎翰名苑是该公司开发的惟一一个房地产项目。这一楼盘位于灞桥区纺渭路 268 号,为住宅商品楼项目,2008 年即在西安市发改委立项,2010 年末至 2012 年初先后取得「五证」,施工方为高陵建筑。鼎翰名苑项目规划占地 17.1 亩,分两期建设,一期由四栋高层、地下车库、幼儿园和商业楼组成,二期属仓储用地,尚未开发。

马秀琴称,到 2012 年 9 月整个项目已完成约 80% 的工程总量时,建设资金变得紧张,为了避免烂尾,她想到了 2011 年通过朋友认识的「房地产老板」杨文英和问剑玲夫妇。2012 年 10 月,陕西诚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诚兴建设) 入股西安普众。工商资料显示,诚兴建设的大股东为杨文英,持股 82.5%,二股东是他的妻子问剑玲,持股 10%。二人入股后,诚兴建设持有西安普众股权 41%,杨文英持有 39%,马秀琴所持股份减少到 20%,西安普众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杨文英指定的杨雄。

马秀琴在西安普众是否持有股权其实至今仍存争议。实际上,她曾想过「全身而退」。根据 2012 年 9 月杨文英、问剑玲夫妇与马秀琴、雷西宁签订的协议书,约定马秀琴和雷西宁退出公司经营管理、不承担风险、不参与分红,杨文英、问剑玲承诺给马秀琴 2200 万元补偿款,并先行支付了其中的 200 万元。协议中还约定,杨问夫妇将分两次购买全部股权,两人支付 640 万元转让款获得 80% 股权后,又向马秀琴支付了 160 万元购买马秀琴剩余的 20% 股权,但第二笔钱属于「提前」支付,在满足一些条件后,马秀琴才可以将 20% 股权登记至杨文英名下,并获得剩余 2000 万元补偿款。

20% 的股权最终并未变更登记。工商资料显示,2015 年 9 月,西安普众股东变更为持有股权 80% 的问剑玲和持有 20% 股权的马秀琴,此后公司所登记的股权结构再未变动。

这次股权变动三个月后,西安普众卷入刑事案件。因为购买的商铺无法交付,部分业主向灞桥区警方报案。西安普众法定代表人杨雄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合同诈骗罪,于 2015 年 12 月被刑事拘留,2016 年 1 月被捕。而大股东杨文英、问剑玲夫妇已在案发前抽资潜逃至台湾地区,警方对杨文英下达了通缉令。

马秀琴与已经出逃的杨文英、问剑玲还保持着联系,但她没有透露联系渠道。2018 年 11 月,马秀琴与杨问二人签订了一纸补充协议书。其中称,由于协议履行过程中,西安普众及其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2012 年的协议约定不再继续履行,马秀琴仍为西安普众持股 20% 的合法股东。

杨雄案经过多次延期,在 2018 年 2 月一审宣判。判决书称,西安普众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在销售鼎翰名苑一期商铺过程中,以「零风险、高回报」为诱饵,采取折零销售、售后包租的形式,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 1756 万余元;同时西安普众为吸纳资金用于公司运转,谎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规对外销售鼎翰名苑二期商铺 (实际尚未开发),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96 万余元。杨雄作为西安普众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对西安普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一系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灞桥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杨雄有期徒刑四年,判处西安普众罚金 50 万元。

鼎翰名苑项目于 2016 年停工,此后业主多次上访。商铺业主曹光俊称,2016 年包括他在内的部分业主成立了临时业主委员会,向灞河新区管委会、灞桥区委区政府、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等多个部门递交过申诉材料。

一份手写的会议记录显示,2016 年 3 月临时业主委员会在鼎翰名苑售楼部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刻制公章,并附两份分别有 35 位、52 位业主签名和手印的同意刻章说明。另一份递交给灞桥区委区政府的《关于鼎翰名苑项目状况及业主诉求》,临时业主委员会提出尽快抓捕杨文英、问剑玲夫妇,追回赃款以供继续施工所需,恳请政府联系有一定实力的房地产公司接管此项目,使业主尽早入住等诉求。

2017 年 2 月,原西安市房管局致函西安市政府称:「鼎翰名苑有关问题已成为全市重点信访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建议协调督促灞桥区政府 (灞河新区管委会) 主要领导包抓,尽早让业主入住。」一份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批办单显示,2017 年 7 月,陕西省常务副省长就鼎翰名苑项目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就未解决事项进行督办。

政府授意的破产重整申请

大股东跑了,小股东马秀琴想力挽狂澜,但未获许可。

马秀琴称,2016 年 3 月开始,她就向灞桥区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考虑房地产市场发展因素,公司有能力解决后期开发建设资金和该项目社会维稳问题,请求接管公司经营事务」,但未获得政府信任。

2017 年 8 月 23 日,高陵建筑以西安普众拖欠工程款 2600 余万元且索要未果为由,向灞桥区法院申请西安普众破产重整。同年 9 月 14 日,灞桥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受理该重整申请,并于当天指定丰瑞律所担任西安普众破产重整管理人。

高陵建筑施工队承包人李江泉向财新记者确认,最初是灞桥区政府找到他递交的破产申请。「业主上政府维权时,政府就把我叫去谈了,当时跟我说的是西安普众破产以后,政府拿钱把这个盘子弄完。」

高陵建筑是隶属于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国有企业。官方信息显示,重整管理人接管西安普众后,鼎翰名苑剩余工程仍是由高陵建筑完成。

由于棚户区改造、监管审批环节尚待完善,近年来西安烂尾楼数量众多,解决烂尾楼问题成为当地重要政务之一。据《中国经营报》报道,随着 2017 年西安房价大幅上涨,数个烂尾多年的项目通过重整、二次招商等方式开始「复苏」。

一份鼎翰名苑项目工作专项周报显示,鼎翰名苑也曾获得政府借款支持。2017 年 12 月,灞河新区管委会持股 90.91% 的西安市纺织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重整管理人账户打入 6060 万元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16 日,还剩 800 万余元。但专项周报并未明确资金具体去向,项目也迟迟没有进展。

李江泉称,在递交破产重整申请时,项目总工程量已完成 85% 左右,当他完成了全部工程,原先所欠工程款也仍未收到,现在西安普众还欠着他们 6000 多万元。

「要是知道现在会是这种情况,我们宁愿让它破产清算也不愿重整。当时破产的话,西安普众能还多少钱我们拿多少钱,但法院和管理人说了,破产重整可以基本按债权货值的百分之百给大家,起码本金能还上。现在重整三年多了,资产却缩水了,本金只能还到 59%。」一位给西安普众借款的债权人告诉财新记者。

马秀琴曾希望重整进入和解程序。一份西安普众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递交给法院的和解还债申请书显示,股东马秀琴已筹措到位资金 7600 万元,有银行存单为证,并与债权人、重整申请人高陵建筑达成和解协议,保证项目于 2018 年底竣工交付;该方案得到广大商铺和住宅业主的认可,并分别签订还债和解协议,仅剩长安银行的债权因发生债权转让仍在协商。

但是马秀琴还钱受阻。2018 年 5 月 16 日灞桥区法院答复称,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应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并以公司名义进行,马秀琴作为持有西安普众 20% 股权的股东,在未经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情况下,以西安普众的名义从事的一切民事行为均属无效,「《企业破产法》和解制度所指的债务人应为西安普众,而非其股东,马秀琴无权以西安普众的名义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法院不予准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浩告诉财新记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70 条,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法院受理后即可进行指定管理人、申报债权等工作。这一过程中没有对债务人或股东能否申请和解作出规定。

前述债委会成员透露,前期未参与经营的马秀琴在业主中「群众基础不大」。有多名住宅债权人也表示,当时他们的确更支持灞桥区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接管西安普众,认为这样才有交房希望,「但重整管理人随后两年的做法让人失望」。

2019 年 8 月 2 日,马秀琴「通过中间人」获得了问剑玲出具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显示,受托人马秀琴可代为行使委托人问剑玲 80% 股权的股东权利,包括签署文件,召集、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等相关股东权利。

但这份授权委托书也未获得法院认可。8 月 13 日,西安普众破产重整案主审法官与马秀琴见面,询问了授权委托书的形成过程。一份录音文件显示,法官称马秀琴没有与问剑玲直接对话,必须委托和被委托双方都到场,或再提供其他证据才能认可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你必须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这是问剑玲本人亲笔写的,上面签名也是问剑玲本人签的,授权内容是问剑玲本人真实意思。如何证明那是你的事情。」

财新记者联系西安普众破产重整管理人小组负责人、丰瑞律所律师马西蒙,其表示不接受采访。财新记者致电该案主审法官王毅,其表示需与灞桥区法院联系。而灞桥区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以相关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接受采访,且不接收采访函。

谁来监督破产管理人

重整管理人小组从 2017 年 9 月 28 日接手西安普众起,至今已两年有余。多位债权人和鼎翰名苑业主表达了质疑。

前述给西安普众借款的债权人直言:「管理人拖的时间越长,管理费越多,他们能不拖吗?」发出联名信的 57 位业主表示,至今未见公布重整管理人报酬,且管理人不接受债权人监督,态度傲慢。

财新记者注意到,重整管理人微信公号曾在 2018 年 2 月 7 日专门发文解释管理人报酬问题,称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重整案件的法院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一定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并不存在按月领取工资的情形,且管理人工作时间越长,成本越高。

2019 年 8 月 17 日的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小组再次对报酬问题进行了报告,称并未在 2017 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是因为西安普众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工作量难以预测。管理人小组于 2019 年的 5 月 20 日做了管理人报酬方案,报请灞桥区法院初步确定,即以西安普众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为基数,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下称《管理人报酬规定》) 相关标准,由灞桥区法院裁决。该报告并未明确具体报酬比例与收取时间。

对于管理人报酬的确定,一般有按时间计酬和按标的额计酬两种方法。2007 年发布实施的《管理人报酬规定》,对于管理人报酬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按此规定,管理人报酬由法院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一定比例范围内分段确定,不同财产价值分段对应不同比例。

重整管理人微信公号文章特别指出,管理人报酬指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的对价,不包括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前述西安普众债委会成员透露,起初管理人团队只有 4 名成员,引进各类工作人员后,现已扩张到 20 多人。「人变多了,但专业性和效率也没见提升。」

灞桥区法院 2017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中称,依据《企业破产法》第 13 条规定,指定丰瑞律所为西安普众重整管理人,但并未说明确定方法。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从法律程序上并不需要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同意,现行法律并未明确债权人或债务人如何参与其中,这或许是债务人、债权人两方不满意的原因之一。

前述债委会成员一直希望更换重整管理人,并就此事与法院沟通。2007 年实施的《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债权人如对管理人不满意,可通过债权人大会向法院申请更换。但在司法实践中,尚未出现债权人更换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的先例。

「明明是债权人大会地位更高,但现在管理人事事说了算。」该债委会成员向财新记者表示,丰瑞律所的管理人团队将重整业务外包,于 2018 年引进了西安市安馨园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了解后认为该企业已被列为失信企业,请求将其清退。此后,重整管理人又引进了陕西怡得海拓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下称怡得海拓)。

工商资料显示,怡得海拓 2019 年 1 月 20 日由陕西同成源工贸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一同变更的还有股权、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原先股东全部退出,变为占股 20% 的刘生辉和占股 80% 的沈健。2019 年 10 月 15 日,怡得海拓大股东沈健成为西安普众法定代表人。财新记者联系沈健采访,说明意图后电话即被挂断,此后再未接通。

在许浩看来,管理人并非专业经营企业的团队,只是做处置资产的决策,将事务外包给专业团队是正常做法。「但这属于重大事项,必须事先写入重整方案,且经过债权人大会同意。如果选择的专业团队信用有问题,管理人也要负责。至于更换法定代表人,则需要债权人大会和股东会都同意。」

业主们将怡得海拓称为「客服团队」。前述债委会委员表示,客服团队向他们承诺托底操盘,保证每一位债权人至少清偿债权本金,并向法院缴纳了保证金,债委会才同意引进。随后,重整管理人以方便处置资产为由让债委会签字同意了更换法定代表人。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曾撰文《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破产管理人》称,按照《企业破产法》目前的定位,管理人更像一个官方代表,而不是市场化的角色。在《企业破产法》修法时,讨论最为激烈的就是破产管理人的性质问题,根据现行法律,管理人由法院指定,报酬也由法院确定,管理人的选任、确定报酬的办法等也是由最高法院确定。

李曙光教授认为,在破产管理人的选择过程中,应多加入对债权人意见的采纳,以更符合市场化定位。他还表示,现行《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规定是一般性制度设计,而且偏重于管理人在清算中的角色,对于管理人在重整中的角色,或有严重缺漏,或未考虑到。

李秋兰忙于照顾老伴的饮食起居,已很久没有和其他业主、管理人联系。为了老伴看病方便,她现在租住在西安城墙西门附近,距鼎翰名苑项目十几公里。

「家里的事已经累得不行了,现在有什么新消息我都不知道。我想抽空再去看看,能不能再拿回点钱。」李秋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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