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小波三年发审委员 受贿 700 万「雪花银」

2020-01-03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每一家企业上市,都要提着一箱子现金去送钱。这是发审制度下的潜规则

1 月 2 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委员孙小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担任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三年间,孙小波共计受贿 778.1 万元,四十余家上市公司卷入案件,另有若干家中介机构人员涉嫌行贿被另案处理。据记者此前了解,与孙小波同届的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有多人被抓,近期均已进行了二审判决。知情人士透露,此后孙小波提起上诉,且目前二审法院已经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孙小波今年 52 岁,案发前是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在 2009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他连续担任三届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

一审判决书称,孙小波利用其职务便利,为多家拟上市企业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IPO」) 申请通过发审委会议审核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拟上市企业引荐、联络发审委委员及相关人员为企业过会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保荐机构人员送的钱物。

判决书还披露了孙小波夫妻的财产情况,孙小波夫妻在烟台共有四套房产,其中三套登记在其妻名下,一套登记在孙小波名下。2017 年孙小波还在北京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孙小波名下。此外,孙妻名下还分布在光大信托、国信信托、山东信托、五矿信托、渤海信托持有约 900 万的理财产品。此外,还从家中搜出 12.2 万欧元、4 万美元及重量为 1470 克的 11 块金块。

一审判决书显示,孙小波是 2017 年 8 月被抓获的。据记者此前了解,他涉嫌在乐视网 IPO 时提供便利。但现在看来,乐视网并没有进入孙小波的刑事判决书中。

一审判决书显示,孙小波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仅有一单 2 万欧元的受贿指控他坚称不属实。

发审委负责对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于 1993 年成立。根据证监会官网 2013 年 7 月 3 日发布的《发审委制度的历史和作用》一文,经过对企业的审核,发审委委员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发行审核决议,确定复审结果,并根据复审结果对证监会发行部提出的预审意见进行认可或修改,出具复审意见书。

12 月 28 日,新证券法通过,取消发审制度,注册制即将分步全面实施。发审委存在了 16 年后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发审制度,与发审体系存在巨大的 IPO 利益链和众多寻租者有关。孙小波案即为最好的注脚——为了获得发审委委员手中的「通过」投票,这些拟上市的公司纷纷向其行贿。曾有一名保荐机构的人员告诉记者:「每一家企业上市,都要提着一箱子现金去送钱。这是发审制度下的潜规则。」

一审判决书显示,企业上市,给发审委委员送的现金或者购物卡,往往在每人几万元至二十几万元不等。此外,亦有一些「带病上市」的企业,更是愿意重金「买」票。

比如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成立于 2004 年,于 2010 年启动创业板 IPO,保荐机构为南京证券。2012 年 4 月 24 日,公司上市通过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正式发布招股说明书,登陆创业板。2012 年 5 月 18 日成功过会,成为「茶油第一股」。

新大地随后被曝涉嫌欺诈上市。当年 7 月 3 日,新大地及其保荐机构南京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发行上市申请。新大地也成为首例过会后,因媒体质疑财务造假而终止 IPO 的公司。

孙小波的判决书显示:在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广东新大地为了 IPO 申请能通过发审委审核,该公司董事长黄运江请托孙小波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孙小波还为其引荐、介绍发审委委员龚某、陈某、李某等人,请托在评审该公司时给予关照。在新大地上会前,孙小波两次收受黄运江送的 20 万港元和 100 万元人民币。

一审判决书还显示,企业向发审委委员行贿,除了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人士亲自上阵之外,诸多中介机构人士亦成为行贿「桥梁」。这其中不乏平安证券、国泰君安等知名券商的身影。但记者注意到,给孙小波送钱的中介机构人士,在判决书中均未注明「另案处理」。这意味着他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可以理解为是发审委委员索贿。」前述保荐机构人员对记者说,「当时每一家企业上市都是这么干的,整个环境就是这样。最近几年这一风气才慢慢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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