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作为社会「疾病」的隐患——网络生态治理新规背后的逻辑

2020-03-02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我们不应回到常态,因为常态正是问题所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中国北京,戴著口罩的男子在商业街上走过,一宣传横幅上写著「心连心共筑和谐家园」。

Photo: 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舆情的病理化,治理的科学化

网信办去年 12 月 15 日发布的《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于昨日起正式实行。 此时,SARS-COV-2 病毒广泛传播、政府控制不力所引发的争议似乎已经让这个国家的很多人意识到信息畅通、讨论公开的重要性;而同一时刻,宣传部门仍然是党内能够高效运转、甚至是唯一可见的仍在疫情中高效运转的部门。此规定的按时执行,当下自然显得格外讽刺。或许,《规定》的按计划实施,象征着一种「历史车轮滚滚向前」的「必然性」,它不会因一次疫情所暴露出的问题和所唤醒的公共意识而改变。

在过去的几周里,我们已经多次看到官媒将「舆情」与「疫情」并列为「 两个战场 」。人民网的舆情频道则表示危机之下舆情风险「 更为狡猾 」。在湖北,新任省委书记应勇到任刚刚一周,就召开专项会议 部署舆论工作 。在中央,公安部长赵克志则明确要求防疫工作「 要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 」。如果说中国官方从这次疫情中能够吸取任何教训,恐怕最主要之处仍将聚焦于如何应对舆情风险,「 莫让负面舆情带乱节奏 」。

与此刻正在发生的瘟疫危机相互呼应形成巨大讽刺的,是官方在舆论治理中对「健康」这一词语的反复使用。这一提法,对中国官方话语有所了解的读者应该都不会陌生,而此次实行的《规定》中也多次强调其目的在于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此刻的对照无疑表明,很多时候,民众的身体与网络舆论这两种「健康」彼此之间存在着矛盾。

但同时,二者的逻辑之间又的确存在一种对立统一。 虽然听起来好笑,但实际上中国的领导者的确是希望中国人民健康快乐的。只不过什么是健康,何种健康应该追求,何种乐趣是健康的,都需要经过官方审慎的决策。

实际上, 在官方的话语中,「舆论」已经长期被视为一种需要调养、治疗的社会身体,而所谓的「舆情爆发」,则无疑是这个社会身体的一种病态表现。这种思路,从官方对「舆论」与「舆情」这两个词语的使用、以及这两个词语之间微妙的差别,就可见一斑。与广义的「舆论」不同,「舆情」一词更带有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意味。其中的「情」一般被理解为「情况」,但根据语境不同,经常也带有「情报」的含义。

舆情一词虽然本身出现很早,但其在政府文件中第一次被提出,是在 2006 年。舆情概念的提出与当时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相互一致。这一提法的引入和它取代舆论成为宣传话语的中心,对政府的宣传工作具有深远的影响。因为既然有「情况」,就意味着需要有响应的对策和措施。因此,民众的言论永远都是实时监测、实时调控的对象,时时刻刻召唤着各级政府的治理。 这种喻义在中央文件中也多有明示和暗示。比较典型的例子包括 2019 年国务院的第 19 号文件,其中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做好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以「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舆情监测、研判、回应」这一说法,在多年以来的诸多政府文件中也已经多次提及。

舆情的另一重意义在于,既然舆论是需要应对、调控的,也就意味着公众的舆论本身是不可靠、也不可信的。将民众对各种大小事件的反应皆视为「情况」,实际上是将舆论症候化、病理化。这些症候包括不理性、不冷静、不积极、甚至「谣言」等诸多常被贴在公众舆论上的标签。每当舆情爆发,就意味着舆论这一庞大的社会身体出现了病态症状,亟需调控使其回到既定的「正常」状态。而在这些负面舆情没有出现时,则需要不断监控和评估「舆情风险」,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症状。早在 2012 年国务院发布的第 26 号文件中,就规定了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必须对可能出现的舆情进行预判和设计应对预案,在公开后则需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

在舆情工作的执行中,政府实际上早已将社会视为随时需要监控、检测,甚至隔离、治疗的病人。而政府高层自己,则自诩为掌握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医生。这个医生有权力决定什么是健康的标准、什么是治疗的目标,也有权力采取他认为科学的治疗措施。真理只掌握在这位医生一人的手中,如果不是来自这位医生的科学结论,则必然成为「谣言」、或是「不良信息」,而手术刀下的病人,无论已经多么痛苦,都需要「等官方辟谣」、「以官方结论为准」、「坚持正能量」。

何为「积极健康」,如何防范「不良」

而这种科学化的舆论观,在这次实行的《规定》中最为典型的体现,是对于网络信息的三级区分。 《规定》将网络信息分为三类,分别是被「鼓励制作、复制、发布」的信息 (第五条),「不得制作、复制、发布」的「违法信息」(第六条),以及应当「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的「不良信息」(第七条)。这一区分的做出,首先当然就意味着官方具有替社会决定什么有益于社会、什么是「不良」的理性权威。尽管国内的许多人已经在自己的网络生活中将国家的这种权威习以为常,但这确实是我们面对当下的情况最应当去思考的问题:什么是有益的,什么是不良的,官方是依据什么做出这个区分的,这个区分的合法性在哪里,合理性又在哪里?

在这次的《规定》中,受鼓励的内容,总体来说包括两类。第一是党的宣传,如「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而第二类则可以概括为「正能量」内容,这种「正能量」包括「展示经济社会发展亮点」、「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有助于引导群众形成共识」、「有助于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等等。 换言之,受到鼓励的,一是重复官方已经说过的内容,二则是帮助人们形成一种幸福美好的生活想像。

而与这些「正能量」形成对比的,则是受到「防范和抵制」的「不良信息」,其中包括「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等内容。显然,任何可能破坏对生活无限美好的想像的内容,都属于需要防范抵制之列。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良」内容,在《规定》中,也被与第六条的「违法」内容予以区分,措辞上显而易见地与第六条中的「损害国家荣誉」、「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强硬说法不同。

国家或许认为在某些场合,负面的评论仍然对领导层获取社会信息、掌握民意动向有所帮助,正如端传媒此前的一篇 文章 指出的,面对严重的危机,国家往往会对非官方媒体和民间声音开放一个短暂的窗口。然而实际操作中,我们很难认为第六条与第七条的区分是否具有任何意义。首先,《规定》中的标准一如既往地模糊。「炒作丑闻」与「损害国家荣誉」的界限在哪里,「不当评述」与「谣言」的区别在哪里, 「易使人产生性联想」 与「淫秽色情」的区别又在哪里,这些都很难得到法理层面的解释。

更重要的是,正如很多学者都已经 指出 的, 在过去很多年的实际操作中,下级官员和媒体公司为了使自己免于风险,往往采取比上级要求更严格的审查办法,将哪怕有微小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直接从重处理。而在过去的几年中,也已经有无数个媒体因传播「负能量」(而非「违法内容」) 而被处罚、整改、甚至关停的例子

实际上,即使下级和媒体自身的审查往往要比上级要求本身更为严格,也很难说这不是上级本来的意图。甚至连《规定》本身,对于「违法」和「不良」的不同处置,也语焉不详。 第十条中就表示,「发现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信息的,应当依法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具体措施的不同则未被说明。因此, 这三种信息的区分,实际上只意味着一种区分,即「正能量」和「负能量」的区分。正能量将被传播,而负能量将面临随时随地的打击。这也说明,国家不断迭代、不断添加内容的诸多「规定」为公民的言行划定范围,「法律」只是其可有可无的补充

《规定》中的区分当然也有迹可循。在 2013 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出席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时就指出,意识形态阵地分为三个区域,分别是「红色」、「灰色」和「黑色」。红色地带需要巩固和扩展,黑色地带需要斗争,而灰色地带则需要「加快使其转化为红色地带,防止其向黑色地带蜕变」。 毫无疑问,此次区分出的这三种信息,正对应着这三个地带。而依据习近平的讲话精神,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目标是要最终消除灰色地带。

在这个理想的最终目标下,舆论将会划分为两个泾渭分明的区域,非红即黑。对舆论的评判标准需要高度规范化和统一化,官方的势力将会能够快速地辨认「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占据着红色的道德高地,不断向堕入黑色的人们挥舞大棒。此番将「灰色」界定为「不良」,加以防范和抵制,无疑是消除灰色地带、制造高度规范统一的舆论标准的重要一步。

毫无疑问,防范和抵制意味着随时的舆情监测和舆情评估。如最近的一篇 研究 指出的,多年以来宣传话语中对「正能量」和「负能量」的区分,其意义就在于,如果不是正能量,就意味着出现「问题」、破坏「积极健康」的可能,而对这些可能,就要扼杀其于摇篮之中,甚至让人们自觉地不去生产「负能量」。 虽然《规定》于三月份才开始实行,但它实际上只不过是将延续已久的思路和做法写成白纸黑字而已。正如将李文亮医生等「造谣者」「依法处置」,何尝不是这舆情监测、调控机制的功劳呢。

何为「治理」、何为「生态」

习近平口中的「灰色地带」,曾经是造成网络空间难以治理的重要因素。这些并不直接指向国家政治或直接攻击国家政权的内容,难以被政令直接管辖,却可能带动社会讨论、甚至夹带微妙的政治观点,形成蝴蝶效应。麻省理工学院的传媒学者 Ethan Zuckerman 的「萌猫理论」(cute cat theory of digital activism) 就指出,互联网之所以可能成为社会抵抗的温床,就是因为它可以让政治藏身于人畜无害的猫片之中。

然而若认为国家将永远无视这些萌猫、认为互联网作为社会活动庇护所的地位将永不动摇,无疑也是天真的期望。 随着「灰色地带」被辨认、被编码,随着《规定》将「不良信息」收纳入网络治理的地图,官方希望控制整个网络空间、而不仅仅是政治内容的野心也昭然若揭。从《规定》细致入微的条例中显然可见,国家关心的不仅仅是何种政治观点需要宣传、何种政治行为需要禁止,更是人民如何理解自己的生活、以何种态度过自己的日子。实际上,至少从「和谐社会」的提出开始,国家的管辖就一直在逐渐扩大,试图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也是「舆情」一词开始主导官方话语的背景之一。

于是,舆情监测所关注的,就不仅仅是个体的政治表达是否触碰禁忌、需要如何纠正,而是作为日常生活一部分的社会舆论走势如何、怎样使其回归「正常」。 中国舆情治理的思路,其实正是法国哲学家福柯在他的《安全、领土与人口》一书中所指出的「治理术」。福柯认为,「治理」的逻辑与「统治」的逻辑不同,这二者之间有一个微观与宏观的辩证差别。对于传统社会的「统治」者而言,统治是宏观的,统治者高高在上,并不介入到被统治的社会的微观运转之中;同时,被统治的对象则是个体的,他们并不被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进行分析和监测,而是仅仅在个体犯罪时被施以惩罚。现代国家的「治理术」则不同,治理者需要精密地调控社会的微观运行,以期得到最高的工作效率和最大化的稳定。而这又要求 治理者将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实时监控、进行不断的规训,去干预人的意识、塑造人的主体

这些规训假借健康、快乐、幸福之名, 「让每个人更好地生活,然后为国家所用」。而与此同时,个体的人则不复存在,成为庞大人口的一部分,成为社会趋势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统计学概念。这个思路自然地引出了《规定》标题中的「生态」一词。在今天的中国,舆情被作为一个生态系统处理,它既无所不包,又需要细致入微地考察每一个微生物的作用。 哪个明星发了张照片 挡住了一只眼睛 ,哪个偶像 在餐厅抽烟 ,哪个微博用户 抱怨食堂不好吃 ,哪个微信公众号发了 庆丰包子起源考 ,这些内容都有可能成为一场「舆情爆发」的导火索,都需要时刻监控和审查。毕竟,一只蝴蝶在这个生态系统里振动翅膀,是可能引发一场地震的。

于是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今年一月初,中国官方对病毒不慌不忙,却对「造谣」如临大敌;又为什么现在一个人在社交网络上发布一则求助信息,就可能被告知自己发布的内容含有激进意识形态或敏感信息。 毕竟,对国家而言,个体人的健康仅仅是一个个体的问题,舆论环境的「健康」却是关系到社会生态的「大事」。 《规定》的生效或许正标志着这种治理的常态化,一切生活都是政治生活,一切思想都是意识形态。

讽刺的是,官方宣扬的「正能量」却被排除在「政治」的话语范畴之外,而一切跟政治有关的讨论,都是天然危险的——日常生活的政治化,是通过去政治化的宣传话语来实现的。一切「负能量」被政治化的另一面,是国家的权力被中立化,被包装成平静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和大前提。宣传部门收编了「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这样的流行语,在政权的维稳与人民的生活之间建构出一种似是而非的联系,进而将之发展成专制统治的合法性依据。这种宣传既是专制话语权力的产物,却也在九十年代和二十一世纪初「告别革命」的思潮中找到了连续性,并最终让这二者获得了对立统一的大和谐。

正如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杨国斌教授的 研究 显示, 官方认可的「正能量」、经过「文明净网」后的内容,往往得以披上「中立」、「客观」的外衣得到传播和辩护,而他们对「悲情」、「愤怒」等抗争性的「非理性」情感的驱逐也因此显得无可厚非。这种理性权威的话语试图达成这样的结论,即官方的立场不是政治,不是意识形态,而是理所当然,是应当维护的常态,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舆论「生态」只有在这种「常态」下才是健康的。而这种「常态」下的人们,往往只是想要追求与政治无涉的「岁月静好」,便落入了权力的圈套,成为「生态治理」的积极参与者。其实正如去年反送中时的一条标语所写的:「我们不应回到常态,因为常态正是问题所在」(We won't return to normality, because normality was the problem)。

现在的悬念或许在于,经历了疫情中当局的种种丑闻和不作为,此前被「常态」规训过的人民,会不会对专制权力之下的「岁月静好」丧失幻想,会不会形成一些反思,认识到「常态」其实未必是理所应当,国家未必是中立、理性的守护神,国家想要的舆论生态的「健康」未必是真正的健康?

我们不能对这种可能性过于乐观,毕竟追求健康快乐是人之常情, 一旦静好的岁月再次看起来触手可及,反抗和反思的动力往往难以持续;何况随着疫情的进展,舆情治理的手段只会越来越完备。但既然这个「生态」里存在这样一种蝴蝶效应的微小可能,既然官方也承认、并持续恐惧着这种可能,我们就不应当放弃扇动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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