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 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 - iYou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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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枚硬币的两面 - - 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

  • 他们诱使你相信 “实名是光明正大”,然后他们就可以随意剥夺你的一切。中国当局在这方面的 “成效” 格外突出,不信的话,请和那些主动实名的活动家和异议人士交流一下,就明白了 —— 本文是一个辩论模版,帮助您挑战相关领域的操纵和误导

众所周知,中国政府安装了监视和审查任何反政府网站的软件;

从巴林到摩洛哥,所有记者和人权维护者的电话都遭到了窃听,并且他们的电子邮件一直在被维稳部门入侵;

Facebook、Google 这些监视资本家将用户数据移交给执法机构,其中包括IP、位置数据、和通讯记录……几乎一切;

美国政府对 全球 互联网用户进行大规模监视:

这些行为中的每一种都威胁着个人的表达自由、以及维护私人生活和私人通讯的基本人权。

正因为隐私和自由表达是同一枚硬币的两面,每一面都是享受彼此的必要先决条件。

为了自由地形成和传播一种政治、宗教或种族信仰, 人们必需拥有一个不受国家、私营部门、或其他任何形式干预的自治私人空间

同样,侵犯隐私权的任何行为 —— 包括物理或在线监视、对通信或活动的监视、国家对私人家庭或家庭事务的侵犯 等等—— 都会阻止个人行使其自由表达的权利。

联合国见解和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 Frank La Rue 在2013年6月就在向人权理事会提交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报告中指出了这一点。

该报告标志着联合国第一次承认国家监视对言论自由和其他人权的危害,并谴责了政府监视的最新趋势 。那还是2013年,也就是斯诺登曝光的第一时间。

该报告适时地提醒了监视对公民自由的严重影响,特别是考虑到每一天都有曝光政府对新闻记者进行监视、黑客入侵电子邮件、或要求社交网络移交用户数据的消息。

显然, 这种广泛的监视不仅仅是收集公民信息 —— 它是关于压制所有人的想法和思想、控制我们的行动和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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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自由表达和隐私

在现代世界中,几乎每个在线行为都是一种表达行为。参与在线聊天、与朋友和同事建立网络、浏览网站和阅读新闻、下载文件 —— 这些都是传递或访问信息的行为。

每一种在线互动都会生成并存储内容,其中一些内容是公开可用的 —— 也就是 “开源情报” 调查所需求的部分,此外大部分是在选定的私人和群组中。

然而,这些行为中的每一个也会产生交互数据,并且可以由非预期方监控。

反过来, 现今几乎所有的表达行为对于通讯提供者、乃至国家,都是完全透明可见的。

这是没有先例的。在以前,我们可以与自己的朋友和同事进行交流,而没有其他无关的人知道。我们可以在城市国家和大洲四处走动,并与我们所希望的任何人会面,而无需其他人知道。

我们可以关注并加入自己喜欢的团体和运动,而不必透露身份。我们可以出版和分发小册子、海报、报纸和书籍,而无需了解创作者、出版者和读者的真实身份。

免于被监视的行为能力是表达行为的天生力量,因此,当我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个人的想法、政治立场和职业生活时,我们必然从隐私中受益

最重要的是,我们认为这些权利值得保护,必需能体现在宪法中以及通过社会运动倡导和法律保护来促进。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保护自由表达是一项共同的利益。一些国家大声疾呼支持其保护,并警告那些在现代尤其是互联网领域不支持它的人。

但是, 没有任何国家能真正的促进隐私权

是真正的,而不是各种花哨的宣称。

现在,当国家和人权机制经常谈论 “促进言论自由以及促进互联网和新技术的接入和使用的重要性” 时,他们很少承认新技术对隐私权的影响。

他们故意在现代环境中支持自由表达,而忽略了长期以来作为自由表达的支柱 —— 隐私权。

以这种更加令人担忧的方式, 他们希望看到更多的人进行交流和表达自己、特别是在面临这样做很危险的国家,同时对如何使自己面临更大的识别、剖析和分析之风险,视而不见 —— 就如中国当局所做的那样。

中国当局的手段非常成功,很多异议人士以主动实名为荣、为 “勇气的象征”。事实上这只是被操纵的结果 —— 被当局的恶意误导所操纵。

当权者诱使人们接受监视,以“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是极为可恶的。

隐私权还经常受到文化相对主义的指责 —— “隐私是西方概念”的口号经常被隐私倡导者所接受,这是完全错误的。

隐私就是基本人权,对每个人来说都应该是公平的。

人权保护机制尚未充分发展隐私权,这是漏洞;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最近就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大多数现代技术被广泛使用发表了关于隐私权的一般性评述,但是,它仍然在其关于缔约国人权记录的结论性意见中忽略了对隐私权的考虑。

因为他们很少能认识到隐私权与自由表达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本文从阐明人权和政治语话中的隐私权的优先地位开始,然后阐明隐私权和自由表达之间的明确联系,通过检查国家对通讯的控制和监视来说明两种权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最后,通过为国家保护和促进隐私权的具体行动提出建议,呼吁联合国人权机制就两种权利之间的相互加强关系作出更强有力的声明。

隐私权 —— 议程中缺少的重要内容

国际社会未能就隐私权的含义和适用性做出更强有力的陈述,部分原因可能是在定义权利的内容和轮廓方面存在挑战。

尽管隐私在国际上被认为是一项基本权利,并且在数十个国家的宪法中都有其基础,例如 智利、埃塞俄比亚、尼泊尔等许多国家;并且在许多地区和国际条约中包含;在整个民主世界的法院判例中,其有效性远不止于功能性法律构架的有效性,这种合法性构架源于其在国内法或国际法中的存在。

尽管隐私权在保护个人免受政府和公司侵入其房屋、通讯、观点、信仰、身份、以及侵害其身体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人们通常认为隐私权不过是一种需要不断发展的社会规范。

并非如此。

它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环境,它面对着不断更新形式的数据生成、存储、处理和监视,因此, 它不应该是一个静态的概念 ;它的内容和范围是有争议的,要服从于个人、政府和企业之间永无休止的拔河比赛。

创新和变革 —— 不仅在技术上,而且在移民和边界流动、安全与冲突、态度和优先事项上 —— 都在传播和挑战我们对 “私和公” 的观念。

破坏或保护隐私的新手段的不断发展,引起了关于如何将其应用于背景文化的新讨论,以及有关其在不断变化的背景中的显著性的新问题。

“隐私”可能没有固定的含义或核心内容;我们对隐私的概念必然会因历史时期,文化和地区而异。需要认识到这点。

技术的不断发展也改变了我们对私人和公共领域的思考方式,因此,对隐私的理解和保护也受到了挑战。

技术变革改变了我们与政府和公司部门的关系和互动,也改变了我们对实现和保护人权的看法。

当涉及到我们的沟通时,尤其如此 —— 关于我们如何形成并传授我们的信念和观点。

为了享受通信的隐私性,个人必须能够在国家、私营部门和其他社会成员无法窥视的真正私密的空间中交流信息和思想。

随着技术扩大国家的影响力、绝对的权力被掌握在私营部门手中,加之所有人都在网上创建新的社会和公民社区,如何保护隐私变得越来越重要。

当然,保护和促进隐私权的失败不仅仅源于无法就权利的定义或概念达成共识。

相反,由于隐私权是公民不受国家保护的根本保障,因此,国家政府将隐私权视为控制社会的障碍、和巩固自身权力的障碍。

隐私是对人的尊严的最基本理解的核心 —— 在没有外界干扰或恐吓的情况下、能够自主选择自己的生活和人际关系的能力,对于我们作为人的身份至关重要。

自治不仅涉及个人做出决定的主观能力,而且,还关乎拥有使该决定成为可能的外部社会、政治和技术条件。

只有隐私才能赋予这些外部条件。

由于个人自治是公共生活和辩论的关键组成部分,所以,隐私不仅是社会价值,而且是公共价值。

然而,对于试图控制其民众的国家政权而言,隐私被视为一种障碍,因此,在概念上被视为 “阻碍安全、发展和现代化”。

当权者擅长在相互竞争的价值观之间给人以简单、错误的选择:尊严还是便利、自由还是控制、我们的人权还是所谓的安全、现代化还是发展。这是完全错误的,您必须知道。

各国的政权都在拼命高呼:“如果不能规范匿名在线表达,就不能确保稳定;国家政权必须能随时窥视任何通信,以防止所谓的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没有被监视到的在线互动将导致违法”。

这就是他们如何掀起反加密战争的

你必须知道,当权者只是在试图误导概念,让人们误认为 “保密”意味着 “干坏事”。这点上,中国当局的误导是最为成功的。去听听那些主动捍卫实名制的异议人士和学者的观点你就能发现这有多可怕。

中国绝不是特例。 “必须在隐私和安全之间做出选择” 的二元思维经常弥漫在政治和经济话题中,并引发了关于技术作用的过于简化和无效的争论。

相关讨论并没有显示出任何细微差别,没有考虑到与隐私和安全性相关的价值和优先级,没有提及技术的潜力或威胁与安全性的不断变化的性质,也没有表明存在其他选择。

这些辩论一概 错误地 将安全性和隐私性视为互相竞争的概念,而不是相互联系并潜在地增强价值的关系。

面临的挑战是增加对技术的获取和了解,确保决策者及其所采用的法律应对技术的挑战和潜力,并引起更多的公众辩论,以确保在全社会层面上谈判权利和自由。

隐私和自由表达 —— 建立连接

技术模糊了公共和私人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

有关如何表征社交媒体的沉思和博客,如何考虑位置、IP地址和 Cookie 之类的数据排放的问题,使全球法院感到困惑。

如今,隐私与自由表达之间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 侵犯一个人的隐私权可能既是侵犯其他一群人的原因又是其后果。

在通信监视中尤其如此。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的话、他们的亲密感受和意见、谁与谁有关系和联系、阅读什么报纸、看什么电影、去哪里以及和谁聊天 ……这些信息中的每一个都应该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敏感和私密。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将这一切视为个人私生活的保护区,而不是任由任何人窥视的地方。

某些技术的创新为交流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并保护了言论自由,从而实现了匿名、快速信息共享和跨文化对话。但是,同时, 技术的变化也为国家监视和干预个人私人通信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数字 “后门” 内置于移动电话网络中,以实现国家监视;大规模侦听系统和语音识别技术等玩意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监视。

社交媒体监视工具、深度数据包检查和特洛伊木马,用于在线监视任何个人。 越来越多的国家要求互联网公司保留由用户生成的所有在线活动的一切数据,并保存在本地。即 所谓的“数据主权”。

可能受到监视的表达之范围也有所增加。

曾经一直以来,监视是针对通过电话进行的私人对话的,而在现代,公民的大部分表达是通过易于监视的渠道进行传播的,不仅包括私人一对一对话,还包括书籍、杂志、小组之间的对话,大纲和完成的作品、家庭记录、图书馆搜索、广播节目、现场视频和历史文化,一切都数字化了。

现代技术增加了监视的覆盖面和能力,甚至更多;当个人生活中最私密和重要的部分被暴露于入侵的可能性时,表达自己的自由就无法真正享有。

相反,个人不得不开始担心自己的想法、言语和人际关系将成为拦截和分析的敏感词。

个人可以在互联网上访问的内容受到限制,阻碍了他们自由传播和接收信息和知识的能力。

实名上网的规定和要求,已经导致人们事实上被排除在重要的社会领域之外,从而损害了他们的表达和信息权,并加剧了社会不平等现象。

因此,侵犯私人生活会对言论自由产生令人不寒而栗的影响,导致个人审查自己的一切通讯、并抑制其参与和协作的能力和意愿。

当政府或私营部门可以不受限制地窥视个人访问的信息时,寻求和接收信息的权利也会受到限制。如果你知道政府间谍会盯着你的转发动作,你还会转发那些最有价值的内容吗?

图书馆、书店或报亭的访客可能希望他们选择的阅读材料将保持私密,并且不会因为阅读了敏感的书籍而遭到识别或迫害 —— 如果您的对手看到您正在购买 “如何隐身” 相关的书籍,他们可能会提前对你下手。

但通过受监视的电子网络传送阅读物时,将无法再满足私密的保证。

国家现在可以了解访问所有书籍、网站、报纸和杂志的读者的身份,随时知道每个人喜欢看什么电影、喜欢听什么音乐。

侵犯隐私和自由表达也对结社和集会的自由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 如果政府当局知道你和同伴正在策划行动,你们就无法真的行动了。

对通讯的监视使国家能够随时了解和审查个人可能希望保持机密的关系和交流。监视在影响个人自由表达其意见的能力的同时,也会影响表达这些意见的人。

个人的组织能力也受到限制:在以前,当权者会强制黑名单以恐吓人们不要加入特定组织,而现在, 他们可以从在线活动、移动和相关互联网服务的位置数据、或使用脸部扫描技术以识别给定物理空间内的所有人,例如 针对公开抗议。

这一切都可以在个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某些群体特别容易受到侵犯,无法获得自由表达、隐私和信息的权利。

由于隐私使个人能够在不受权力限制的空间中工作,因此记者依靠隐私保护来接收和跟随来自举报人的机密信息。

长期以来,一直将保护资料来源的安全作为表达自由权所必需的要求。

监视广泛且不受正当程序或司法监督限制的环境无法维持对信息源的保护的需求。尤其是狭窄、不透明、没有文件证明的行政使用,监控会产生令人不寒而栗的效果。

筛选、监视和对匿名网络的限制,严重阻碍了记者进行研究和调查以及将其作品发布给特定或广泛受众的能力。

这些措施不仅会影响记者自由表达自己的能力,而且还会抑制媒体在维护国家透明度和问责制方面理应发挥的重要作用。

记者由于依赖在线通讯和智能手机设备,因此特别容易成为通讯监视的目标。在记者将调查重点放在政治、宗教、人权等事务上的情况下尤其如此。

人权捍卫者和政治活动家也受到不成比例的监视和审查。哥伦比亚、巴林和阿尔及利亚对人权维护者的惊人监视已得到充分记录。

在这些国家,人权捍卫者和政治活动家报告说,他们的每一个电话和每一封电子邮件都被监控,当局随时跟踪他们的一切活动。

言论自由和信息自由使人权捍卫者可以挑战侵犯人权的行为; 如果没有私密性以避免窥探、如果不能绕避国家政权的监视,任何反抗都是不可能的

认可与承诺

至关重要的是,各国及其所属的联合国人权机构应该认识到,保护和促进隐私权的重要性,这既是其本身的基本目的,又是自由表达、自由思想和传播信息的基本前提。

联合国见解和言论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最新报告将这些结论推向了现实。

特别报告员强调,“传播监视应被视为一种高度侵犯性的行为,有可能干扰言论自由和隐私权,并威胁民主社会的基础”。

特别报告员继续向各国提出一些建议,其中包括:

  • 通讯监视必须受到法律框架的监管,必须严格、且能有效地证明可达到合法目的,并且必须遵守相称的原则;
  • 应将针对公共或私人行为者的非法监视定为刑事犯罪;
  • 私营部门向国家提供通信数据的行为应由独立机构充分监管和监督;
  • 在线匿名不应该被取缔,加密也不应该被取缔。

随着每一项新技术的出现,猫鼠游戏都应该进一步推进 —— 增强的连接性必然会导致更大的机密性破坏的机会。

因此,特别报告员呼吁联合国人权机制在新技术的背景下更新其隐私权的概念。以保证现有的保护措施不会过时。

相反,如果不愿重新概念化关于如何保护我们的隐私,将为各国滥用新技术敞开大门,从而侵犯了每个人在这一过程中的权利,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有权这样做的人拒绝采取行动。

任何认真对待促进言论自由权的国家,都必须认真对待促进隐私权。

正如不能用所谓的安全作为压制少数派观点的理由一样,也不能用它来实施监视、识别、跟踪、和无故干涉每个人的生活、自治和人格发展。

隐私是阻碍国家政权完全控制社会的根本障碍,所以当权者不会轻易放手。

没有隐私,社会契约就会被打破;没有它,个人就无法再获得其参与建设、成长和思考的民主权利。

无法形成或传播独立思想的公民将不仅被剥夺了隐私权,还同时被剥夺了人格尊严。自由思考和传授思想的能力对于我们作为人类来说至关重要。

在这里读到 这篇报告的原文(西班牙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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