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香港商人在大陆看守所的 1983 天

2020-07-06 原文 #Nei.st 的其它文章

法院速记员说得轻松:「十年就十年,坐就坐吧」

2020 年 6 月 2 日,林永祥拿着律师借他的苹果手机点击「互联网法庭」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通过后进入线上法庭,等候判决结果。

摄:喻六六/端传媒

筷子和镜子都是陌生的,在连云港看守所的 1983 天里,林永祥与它们无缘。

这或许解释了他出狱后初次拿起筷子时手指微微颤抖,以及不时照镜子观察眉毛变白发出感慨,63 岁的林永祥正在老去,而近五年半的看守所生活加深了这种印迹。

2020 年 6 月 2 日,林永祥在深圳下水径的租房内等待着,香港的「家」在对岸 51 公里外的油麻地。窗外,低矮的平房与陈旧的高楼错落交织,倒有些像九龙的景致。林永祥拿着律师借他的苹果手机点击「互联网法庭」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通过后进入线上法庭。一切准备就绪,就等着江苏省最高院宣判案件二审结果。

2013 年初至 2014 年 7 月间,林永祥因替印度人 ANKIT 销售无进口批文的印度仿制版「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多吉美」等抗癌药给中国大陆的五名「下线」,并从中收取 3 美元/瓶的服务费,被江苏省连云港警方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该案被称为连云港「药神」案。

10 点 40 分,法官发来判决结果——林永祥、非法经营罪、刑期五年、罚金 10 万。林永祥说,自己可以接受「非法经营」或「走私」的事实,「毕竟这个药没有报备进关」,但他不希望这个罪名成为人生的污点。他和律师葛绍山决定,于两周内正式提出国家赔偿。

他希望能改判无罪。

2014 年 6 月 30 日,林永祥从罗湖过关到深圳,办完公事后去女朋友处吃晚饭,随后被连云港警方带走调查。警方正是根据同案何永高的银行交易记录,查到「上线」是一个叫 Thomas (林永祥) 的香港人,为此在罗湖徘徊 3 个月,终于在林永祥过关后、根据他内地手机号码成功定位。

林永祥随后被警察带到罗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当晚在广州的旅馆停留了一夜。8 名便衣警察挤在旅馆的两间房中,警察睡床上,林永祥睡地上,一只手被铐在床腿,房费和交通费全部从林永祥身上的 1 万元现金中扣除。

第二天,林永祥搭 8 小时动车到徐州,再乘 2 小时警车抵达连云港市新浦分局。路上,他向警方提出借手机跟家里说明情况,被警察以「你讲白话,我们听不懂」为由拒绝。逮捕告知书直到事发二十多日后才寄到香港,太太发现他失踪后,曾专门去深圳报警。

林永祥是光着脚走进看守所的,金属属于违禁品,那双镶着金属装饰的绿松石蛇皮皮鞋留在了公安局内。签字、拍照、按手印、做完各项身体检查后,林永祥领取生活用品入监,算是被正式刑事拘留了。在此后的近 2000 个日夜里,林永祥先后经历了无惧、希望、失望和麻木,人生从此被改写。

在香港哪怕被关,还有报纸看、有牛奶喝

第一次问询长达 3 小时,在签字确认笔录时,林永祥辩称「销售金额」没有 350 万这么多,他记得警察回复道:「如果你不承认销售金额数量,你不承认你是 agent,你就会坐监,你承认之后,就可以回家了。」警察还说,随便签多少都一样,「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最多关个半年一年就出来了」。

确实,当时中国法律只定性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而进行销售的药品按假药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回到号房后,号友向他传授经验:「他们是骗你的,你千万不要信。」号友间流传着一句口号——「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不过,在看守所的前半年,林永祥一直觉得「这个事没什么」。他支付了近 20 万律师费,要求就是尽快取保外出,最迟 12 月前走完案件审理程序,回香港过春节。

林永祥从号友和管教处打听到一位叫葛绍山的律师,会见沟通十分顺利,但他担心 28 岁的葛绍山「关系不够硬」,于是又请了律师事务所孔祥翔主任加盟。

与律师会见时,他总是抱怨看守所环境差、没有人权,甚至向律师大谈香港司法体制的种种优势。林永祥说,香港司法一般以取保为原则,羁押是例外,但是大陆是以羁押为原则,取保候审是意外。他抱怨大陆看守所的生活环境不如香港,什么都得自己花钱买;在香港哪怕被关,还有报纸看、有牛奶喝。

2014 年 7 月,连云港市新浦区与海州区合并,鉴于该案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且第一被告人林永祥是香港人,这起案件也由海州区检察院报请连云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向连云港市中院提起公诉。这意味着案件审理过程延长。

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一个巨大的转折降临在林永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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