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先锋或举手机器?申纪兰与「社会主义女权」还有讨论价值吗?
妇女先锋或举手机器?申纪兰与「社会主义女权」还有讨论价值吗?
申纪兰说自己「从未投反对票」的时候,可能已不记得自己也曾做过「逆流」
6 月 28 日,中国任期最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西人申纪兰逝世,享年 90 岁。这位来自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从 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开始,连续担任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跨时 66 年,是绝无仅有的一例。
申纪兰的离世,引起了两极化的舆论反映。对于大多数「后社会主义时代」,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出生的中国人来说,「申纪兰」成为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不是因为她年轻时候的事迹,而是源自 2009 年的一次媒体事件。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接受《河南商报》采访时,申纪兰表示: 「我非常拥护共产党。当代表就是要听党的话,我从来没有投过反对票」。一夜之间,这个「从未投过反对票」的八旬老人,成了舆论焦点——她衰老、土气、古板,没有独立思想、甘愿沦为一枚橡皮图章——更有人直接说她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活化石」。这一负面评价的影响一直持续到申纪兰逝世的当下,不少网友高喊「举手机器死了」,似乎是大快人心。
另一方面,纪念、肯定申纪兰的声音,也出现在互联网上。一些纪念文章试图还原她作为一个农村走出来的劳模,一辈子关心家乡、关心农业问题的朴实抱负;还有不少文章的重点是申纪兰在基层的工作「推动了同工同酬写进宪法」,是「妇女解放的引路人」。以此来证明中共在毛时代的平等与进步。
以上两种言论似乎都可以成立,但也都有意无意扭曲和重构历史事实,服务于各自的政治价值取向。在叙事两极化的今天,我们还有任何新的视角去理解这些逐一消失的历史人物与现代中国社会的关系吗?
从「领着走」,到「跟着走」,最后「摸着走」
虽然对申纪兰有较为详细描述的出版物和媒体报道并不少,如《口述申纪兰》(人民出版社) 和《申纪兰 60 年工作笔记》(北京联合出版公司),但无论是谩骂还是歌颂她的网友,都只是把她当作一个意识形态符号,鲜有人会真的花时间翻看这些材料。倒是综合这些公开出版物和报道去概括申的一生,会有助于剥离过度符号化的部分,把人放回历史情景下,理解人物的行为逻辑。
申纪兰 1929 年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杨威村,从小丧父,家境贫寒,母亲于她五岁时改嫁。和当时所有农村女性一样,她「从小热爱劳动」,干活成了「脱不开手的习惯」,五六岁就开始给家里送饭、拉牲口、拾柴火。15 岁时,申报名参加村「妇救会」的纺棉花组,并成为骨干。1946 年她嫁到西沟村。李顺达在这里已经建立了中国最早的农业劳动互助组之一,并于 1949 年在北京受到毛泽东接见。在李顺达和他母亲郭玉芝 (时任西沟村妇救会主任) 的鼓励下,申纪兰很快就成长为「纺花模范、织布能手」,除了发动妇女参加农业生产,她也在村里普及新法接生。在 1950 年郭玉芝去世后,申纪兰接任了她的职位,后于 1951 年兼任西沟农业初级社的副社长。这时,西沟村早已因为互助组以及「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而变成了中共树立的典型,上了《人民日报》,全国闻名。
1952 年,为了进一步发展生产,挖掘潜在劳动力,中共需要把妇女们也发动起来去从事农业劳动。当时,男女不平等和内外分工根深蒂固。当时山西一带的民谚说:「好男走到县,好女走到院」,「嫁汉嫁汗、穿衣吃饭」——想要让村里二十多户人家的妇女出来干活,并不容易。申纪兰在李顺达的支持下,一家家劝说,做思想工作,好不容易把妇女发动起来,结果同样工作一天,男的得十个工分,女的却只有一半,经济上根本不划算,还不如在家纳鞋底 (社会主义模式下要通过挣工分结算收入)。为了留住妇女劳力,就必须证明同样的活她们干的不比「男同志」差,因为可以得到一样多的报酬。于是申纪兰和其他人提出男、女分开,比赛撒肥、间苗,同样大小的地,同样多的人数,结果妇女干的不但不差,甚至有时候更多更好——这样的方式收到了效果,西沟村在长治地区马上被立为典型。1953 年 1 月,《人民日报》发表 5000 字的长篇《「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申纪兰的事迹流传开来。
从此,申纪兰就这样以基层农民身份进入新中国的政治体制,并开始了加速上升。1953 年,申纪兰先后出席北京的第二届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丹麦的世界妇女大会,她因此也穿上了这辈子唯一一次穿过的旗袍。次年 9 月,申纪兰和李顺达同时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但值得注意的是,广为流传的那句「申纪兰让『同工同酬』写入宪法」,是完全与史实不符的「想当然」。
在 1954 年的宪法中,关于性别平等的第 96 条的陈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也就是说,1954 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根本没有「同工同酬」。这个用词,直到 1982 年才在新修宪法中出现,而中国 1990 年才签署了国际《同工同酬公约》。
在申纪兰《60 年工作笔记》中,她只提到《人民日报》1953 年的报道引起轰动:「后来还听说这个男女同工同酬还给写入新中国的《劳动法》」——这说明,她自己也没有想过去推动这个表述进入宪法,而第一部《劳动法》,更是直到 1994 年才颁布的。
但这并不是说 1950 年代的时候毛时代的中国没有提倡「同工同酬」。「同工同酬」作为国际共产主义妇女运动的核心议题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 1901 年夏天在丹麦举行的第二次国际社会主义妇女会议。当时代表们提出了 「同工同酬」,「八小时工作制」和「保护母性」等问题;并决定 3 月 8 日为国际妇女节。从建党开始,中国共产党妇女运动的话语中,就一直有「同工同酬」的内容,这一点可以在 1950 年代初全国妇联的各种讲话、文件中得到佐证。在 1950 年代初,当国家在农村发动生产,加速积累,要把占劳动力一半的妇女发动起来的时候,负责妇女工作的全国妇联的各级妇女干部,也在想法设法把她们一直以来秉信的关于性别平等的理念贯彻在工作中。就这样,两个相关但不同的政治议程——发展生产与妇女解放——在西沟村申纪兰的工作中,发生了微妙的结合。
也就是说,申纪兰最为人称道的推动「同工同酬」的工作,根本不是一个「草根发明被中央采纳」的故事。事实上,它是一个在既定「典型」中进一步发掘典型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承认申纪兰和西沟村妇女自身有推动平权愿望和行动的同时,也要看到,正因为在国家社会主义议程中已经存在「同工同酬」的考量,并且申纪兰当时处于一个已经是「模范典型」的村庄,她才有可能最后成为发动妇女参加劳动的全国模范。当然,就算没有西沟村,没有申纪兰,只要同样的议程在国家建制内部存在,同样的抓典型的工作思路存在,1950 年代初也可能在另一个地方出现类似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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