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在川北指导我们办案

2006-09-15 作者: 杨宗贤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06年第9期 胡耀邦在川北指导我们办案 作者:杨宗贤 ]

1950年我从四川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川北法院工作。刚到川北法院,胡耀邦主任就派彭秘书长来法院欢迎我们,并征求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因为看到法院的同志都穿着灰色制服办案,我们一群学生穿着长袍大褂,不像革命同志,更不像“法官”,大家提出了发给制服的唯一要求。第三天胡主任就来给我们作报告,他首先说明,行署的“服装大楼”因匪特纵火被烧毁,“干部服装”很困难,但正在想法给每个人发一件衣服和帽子。大家高兴得拍手称快,不久我们就穿上了发给的服装。服装事虽小,难度可知,在我心中分量不轻,我们终于参加革命了,一种被承认和尊重的感觉油然而生。

胡主任是我见到的第一位共产党的大干部,看到他办事认真,说到做到,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加深了对共产党政府的认识。他知道我们刚从学校毕业都有大学文凭,他说:在实际工作中你们的文凭只能作参考。当时我们都想不通,认为千辛万苦,读了多年书,好不容易拿到的文凭,怎么会只能作参考。胡主任看出了我们的疑惑,他用自己来作比较,他说:“我从抗大毕业,分配到前线,在工作上碰到许多问题,所以我说毕业文凭,只能作参考,这话对不对,你们到实际工作岗位上去,就能得到正确的答案。”继后我到苍溪县法院工作,最初一段时间,不会问案,不会搞调查,不会写判决书。有时碰到当事人的指责辱骂,更是受不了。在心情十分苦闷中,想到胡主任说的:“青年知识分子,刚参加工作,常常具有两重性,最初表现在心高气傲,看不起别人文化低,自己是大学生了不起,结果在实际工作中碰了几下‘钉子’,态度就180度的转变,情绪低落,甚至想离开革命,这是十分错误的。革命必须坚持到底,有问题,有困难,要诚心诚意地向别人请教。内心苦闷,思想不通,要找组织,找领导多谈心。要敢于暴露思想,说真话。”经过这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和工作上的锻炼,我才在实践中逐步学习到一些真知,适应了工作,也理解了耀邦主任所说文凭只能作参考的深刻含义。

1951年2月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前一时期剿匪反特斗争的继续。川北法院开会,会上胡主任针对近一段时间有杀人渐多的倾向严肃指出:“不杀不行,多杀不利。”也就是说“可以不杀,以不杀为有利,可以不杀而杀,对我们没利。”“要从人民的最大最长远利益而镇反。在政策上必须十分谨慎地区分反革命分子与一般坏分子和违法分子。”并举例说明。他要我们必须准确掌握政策界限,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叮嘱我们要与县领导密切配合,务求不错捉和错办一人。此后他还亲自规定了对于镇反的批捕程序、量刑原则、判决批准权限等,要求法院与地方政府配合,严格执行。1952年4月川北地区反革命分子基本肃清,没有错杀一人。

农村土地改革运动是与镇反同时展开的,土改初期许多地主看到自己的财产行将不保,将其分散、倒卖,造成很大损失。土改一开始就针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胡主任领导下,川北区党委作出了《正确开展惩治不法地主斗争的几项决定》,明确指出这场斗争不能单纯从经济上着眼,更要着眼于政治,只惩治违法地主,不惩治守法地主。即使是对违法地主惩罚,也要经法庭判决,赔偿费要留下一定比例,使他们有生活出路。当时有的农民常常到城里抓人,只要是地主都抓,甚至到行署抓人,回到乡村都当做恶霸地主批斗。胡主任严肃指出:“如果这样下去我们行署就变成了窝藏地主、恶霸的窝点。”他特别强调:“对历史上虽有罪恶,但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出力立功的,有的还是头面人物(包括他们的亲属对革命有功的),要保护过关。已移居城里的地主,不允许农民进城抓人,由领导出面调解并对农民进行说服。对于任行署委员或协商委员会委员的则实行硬性保护。”我们法院工作基本是按照胡主任的指示精神配合土改开展的。实践证明,这些做法在当时获得了农民的赞同和认可,从当时和长远来看都是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

记得在川北法院学习时,我曾办过“婆婆打死儿媳”一案,当时,我们大家认定应该判处被告死刑,送行署审批。胡主任不同意,叫大家再议,还是一致同意维持原判,再送审。胡主任很快来了,他说:“你们要判‘杀’的理由,主要是这个封建式的‘老婆子’在解放后还敢打死儿媳,为了迅速摧毁封建式的家长统治,需要采取‘杀一儆百’的手段,判处死刑。反过来我要问大家,中国封建统治的时间有多久?我们打倒封建社会的统治又有多久?我们在人民群众中进行反封建的教育工作做了多少?其深度和广度又做得怎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拿个70多岁的老太婆开刀示众,是否妥当?在广大群众内心深处,是否真心实意的拥护?所以我考虑不杀为宜。”后来经过上报请示后结案,留下了老太婆一条命。但警示了一大批用封建家长方式对待家人的人,反响很大。有个老大爷说:“我们这些人是死脑筋!打骂儿女是家常便饭!我听了这案的判决,想到我把媳妇打回娘家的错误,如果再不改变,整出事来,恐怕就不能这样宽大处理了!”

我的司法工作是从川北法院开始的,有幸得到胡主任的言传身教,终身受益。几十年来我在办案时都要经过严格的认真调查,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才作结论,从未发生错案。

我怀念耀邦同志,他是我一生的好老师。

(责任编辑赵友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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