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刘少奇骨灰的保存和查找

2010-02-15 作者: 黄家生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2期 也谈刘少奇骨灰的保存和查找 黄家生 ]

《炎黄春秋》2009年第12期刊登刘立强的文章《刘少奇的骨灰是如何保存下来的》(以下简称《刘文》),对原河南省委书记处书记赵文甫生前写的一篇文章《查寻刘少奇骨灰经过》(以下简称《赵文》)提出了不同意见。读完全文,给人的强烈印象是:赵文甫抢了作者父亲刘建勋(“文革”期间任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主任)的功,而且由于赵文甫逝世后此事还被写入了赵的生平,致使中央也不得不将错就错,无法予以纠正。

刘少奇骨灰的处置和保存,虽然是刘少奇的身后之事,但也是刘少奇生前遭受残酷迫害的延续,是他受迫害全过程上的一个部分,因此也不可谓之为小事;同时事涉两位高级干部,看来确有必要搞清事情的真相,免得许多年后,又成了一件让后人莫辨真假的公案。

《刘文》说:1975年一军换防离开开封时,在刘建勋的周密安排下,将刘少奇的骨灰保存在“河南省委档案处”。《赵文》说:刘少奇的骨灰是1979年3月5日赵派人赴开封,于第二天(3月6日)取回郑州,在当时刘少奇尚未平反的情况下,秘密保存在赵办公室的保险柜里,一直到1980年5月刘少奇平反大会前迎回北京。现在,刘建勋、赵文甫和另一重要当事人、时任河南省委副秘书长的霍云桥均已辞世。

那么,《刘文》、《赵文》究竟孰是孰非呢?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笔者找到了开封火葬场关于存放刘少奇骨灰的登记表。登记表上清楚地记载着:刘少奇(当时被专案组有意写成刘卫黄)的骨灰1969年11月14日由8172部队送存,申请人写的是刘少奇的儿子刘原,编号123,寄存年限3年,1972年11月14日第一次续存3年,1975年11月14日第二次续存10年。登记表的上方醒目地写着一行字:“1979年3月5日夜11时半取”。这就是霍云桥于1979年3月5日根据赵文甫的指示取走刘少奇骨灰时留下的记录。据一位采访过霍云桥的同志告诉我们,霍云桥生前曾明确地证实了这个日子,并详细地回忆了当时取骨灰的情景。

刘少奇的儿子刘源最近也回忆了当年他们家人查找刘少奇骨灰的经过:

1979年2月出狱不久的王光美住在中组部翠明庄招待所。一天,来京开会也住在这里的赵文甫前去看望,谈话中不约而同地都谈到了查找刘少奇骨灰的事。不久,家人了解到刘少奇的卫士长李太和是身边工作人员中唯一护送刘少奇到开封并参与后事处理的人,于是辗转与李取得了联系(当时李已调往安徽合肥某部队工作),李很快赶到北京向王光美等报告了刘少奇后事的有关情况。李太和回忆了刘少奇骨灰盒的编号“123”,以及骨灰盒的形状、颜色,还说红色的骨灰袋上还印有四个字——“移风易俗”。末了李太和焦急地说,他记不清存放期是多少年,担心过了时间火葬场会将骨灰白行处理,再三叮嘱要抓紧查找。于是,刘源紧急联系当时河南省委主要负责人段君毅和刘杰同志,但不巧两人都下乡了。于是他又电话联系上了赵文甫的秘书,请他尽快向赵报告李太和提供的重要情况。刘源说,他记不清具体过了几天,很快赵文甫就电话回复说,骨灰已从开封火葬场取回,保存在他的办公室。赵文甫所述骨灰盒的样式、颜色与李太和提供的完全一致。在问到骨灰袋上的字时,刘源故意留了一手,只问骨灰袋上是不是还有几个字,而没有说明是什么字。当听到赵文甫说是“移风易俗”时,他和母亲才舒了一口气,确认找回的是刘少奇的骨灰。

刘源还回忆说,1982年他大学毕业到河南工作,有一次在省委赵文甫的办公室,赵还打开保存刘少奇骨灰盒的保险柜给他看,赵的秘书在一旁说,他也到开封参加了取骨灰。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赵文》陈述的查寻刘少奇骨灰的过程是正确的,而《刘文》所说刘建勋“冒风险、选准人、巧安排、严保密,最终圆满、妥善地处理了刘少奇同志骨灰的交接、保存难题”,指示“一定要把刘少奇同志的骨灰‘送到省委档案处安置存放”’等,是不符合事实的。

最后,再提供个情况:当时(1979年)的河南省长刘杰,当年(1969年)装殓刘少奇骨灰的李太和,都还健在。他们都可以提供相关重要证明。

说来也真让人感慨,这才过了多少年,现在连刘少奇“文革”中是否遭受过残酷迫害,都开始有人提出疑问。而围绕刘少奇骨灰的保存和查找出现的不同说法乃至于争论,再次提醒我们,不仅要努力维护历史事件的真相,更重要的,决不能让那个悲剧时代的教训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化、湮灭甚至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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