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降的“国情”与“公例”

2010-03-15 作者: 雷 颐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3期 杀降的“国情”与“公例”·雷 颐 ]

苏州是历史文化名城,更是江南重镇,清代是江苏省城。太平军占领苏州后,为太平天国苏福省省会,忠王李秀城长期精心经营苏州,想将其建为第二个天京,是太平军占领的最重要的城市之一。攻占苏州,当然是时任江苏巡抚李鸿章梦寐以求之事。

1863年春李鸿章率淮军和“常胜军”陆续攻下常熟、太仓、昆新、吴江、江阴等处后,于11月中旬兵临苏州城下,开始进攻苏州。

苏州太平军守军在主将慕王谭绍光领导下浴血奋战,打退了敌人一次次进攻。由于屡攻不下,而且伤亡不小,李鸿章明白如果强攻将会付出更大代价,而且结果如何尚不得而知。于是,他决定“智取”,策反太平军守将。在谭绍光领导之下守城的太平军将领还有纳王郜永宽、康王汪安钧、宁王周文嘉、比王伍贵文这“四王”和张大洲、汪花班、汪有为、范起发这“四大天将”,他们控制苏州城内四分之三的兵力和六个城门中的四个,却与主帅谭绍光一直不和。常胜军首领戈登(Gordon,Charles George)通过奸细了解到这一情况、特别是知道纳王郜永宽还有投降之意后,便主张诱降纳王,兵不血刃攻克苏州。戈登的建议为李鸿章采纳,而且淮军攻城主将之一程学启本是太平军降将,他手下的副将郑国魁与郜永宽等原就是熟人。经过一番秘密联络,郜永宽在11月28日派康王汪安钧潜入清军大营,与戈登、程学启开始投降谈判。几天后郜永宽在苏州城外阳澄湖亲自与戈登、程学启商议降约。双方约定郜谋杀谭绍光取其首级并献苏州城以降清,而戈登、程学启承诺保证郜及部下性命,并给副将以上一定官职,赏赐郜本人二品武职,戈登做担保人。12月4日,郜永宽等八人乘在慕王府议事的机会刺杀谭绍光,并割下谭的首级。第二天,郜将谭的头颅送达程学启处,并大开城门迎接清军入城,清军诱降成功,终于“兵不血刃”拿下苏州。

然而,李鸿章不但没有履约保全投降者的性命,反而设计杀害了这八个降将。据记载,正当这八名降将来到李鸿章营中满怀希望的接受红顶花翎时,埋伏在帐的武弁立斩八人之头!同时清军在城内大开杀戒,苏州一带口音者被“放归”,而南京以上口音者则“不分良莠尽杀”,城内数万太平军守军在毫无戒备中被诛杀。李鸿章及清军的残忍、背信在这次杀降事件中暴露得淋漓尽致。

戈登听到李鸿章杀降的消息顿时勃然大怒,认为这是最无耻的背信弃义,而且自己还曾信誓旦旦为降将作保,于提着洋枪要找李鸿章算账。李鸿章闻讯赶忙躲了起来,以后几天戈登一直在提枪找李,而李则躲避不见。由于左找右找都找不到李鸿章,戈登只得忿忿然留下一份最后通牒,要求李鸿章下台,不然他就率“常胜军”进攻淮军,将所攻占的城池再交还太平军。然后,他就率“常胜军”返回昆山,同时给英国驻华公使布鲁斯(Bruce,Sir Frederick William Adolphus)写信,要求英国政府干预,迫使李鸿章下台。英国驻华陆军司令伯郎(Brown,Major-General)也从上海赶到昆山,与戈登商定“常胜军”由其节制,不再受李鸿章及中国政府调遣的问题,借此从中方夺回“常胜军”的控制权,同时对李鸿章大发雷霆,指其背信弃义,要李鸿章“备文认错,方有办法”。李鸿章则以这是中国内政,外国无权指责干涉,针锋相对回答说:“此中国军政,与外国无干,不能为汝认错。”伯郎只得“一怒而去”。上海的外国领事馆官员代表列强及所有外国侨民签署了一项严厉谴责李鸿章的决议,指其杀降是对人性的彻底背叛,并警告说此事很可能使列强不会再帮助清政府,并可能撤回帮清军打仗的洋兵洋将。

面对洋人的严厉指责,李鸿章毕竟有些慌乱,他在给朝廷的几次奏折中辩解说,如此杀降是因为叛变“诸王未理发,叛迹显然”,“挟制要求,不肯散其众,硬请保为总兵副将官职”,“降众多达二十万,难以安置”等理由。表示“臣思受降与受敌,必审其强弱轻重,能否驾驭在我”。其实,根本就没有“降酋”谋反的任何迹象,而仅仅是他担心难以控制,就采取了如此残酷的手段。他在稍早上奏的《克复苏州折》中就明言:“该酋等久在贼中为大头目,狼子野心,恐其难制”,所以要采取措施,“免致尾大不掉另生枝节”。“恐其难制”此四字是他杀降的真实动机,仅因其“恐”,数万人生命便化为乌有!在给曾国荃的信中,他扬扬得意地说,这次“擒杀伪王六、伪天将五,皆忠逆部下悍党,稍可自娱”。在给郭嵩焘的信中亦说这次“苏州、无锡苦战数月而得之,所以少惬意者,诱斩六伪王四天将,而解散忠党二十万之众”。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故意将戈登反对杀降的原因归结于自己先将“常胜军”调回昆山,未让其攻入苏州,戈登因此心怀不满,故意找碴儿,并强调“洋人性情反复,罔知事体”。他并向朝廷表示,此时的淮军已不是初抵上海时的初创之师,而“常胜军”“除炸炮外,攻剿不若我军”,所以对戈登的“屡称对仗”,他“亦不甚惧怯也”。最后,他以退为进,说如果因此破坏“中外和好”大局,“惟有请旨将臣严议治罪,以折服其心”。

这种血淋淋的无耻行为,却得到了朝廷的认可,认为“所办并无不合”,“甚为允协”!以“理学家”自诩的曾国藩竟也称赞这种背信弃义的行径,称“此间近事,惟李少荃在苏州杀降王八人最快人意”,“殊为眼明手辣”。

攻克苏州,戈登的“常胜军”立下了汗马功劳,朝廷论功行赏当然不能少了他这一份,即赏银一万两,稍加变通的仿照外国奖章的“头等功牌”。但没想到的是,由于发生了“杀降”事件,怒不可遏的戈登竟然公开表示拒绝接受朝廷的赏赐,并在给他赏赐银两的皇帝诏令背面写道:“由于攻占苏州后所发生的情况”,他“不能接受任何标志皇帝陛下赏赐的东西”。同时,他还拒收李鸿章先前应允犒赏的七万元洋银。拒受朝廷赏赐,这可是对朝廷的巨大羞辱,是对堂堂华夏“礼仪”的老大不敬。几个月攻下常州后,“常胜军”遣散,戈登准备回国,经过赫德的调解,戈登最后接受了朝廷赏赐他的名誉提督衔、几套华服、奖旗、奖章和最高荣誉的象征——黄马褂,但仍拒收赏银。

李鸿章确实没想到洋人对“杀降”会如此大动肝火,在他看来,这只是“稍可自娱”的小事。中国虽有“杀降不祥”之说,但现实政治、战争传统更加讲求的是“势”与“术”。因此,中国历史上不乏“杀降”之事:战国末期的长平之战中,秦将白起坑杀赵国降卒40万人,从根本上削弱了当时关东六国中最为强劲的对手赵国,也给其他关东诸国以极大的震慑。秦末群雄并起,项羽在入咸阳之前害怕秦将章邯部下投降过来的20万秦军谋反,在新安把这20万降卒全部活埋。宋孝宗淳熙二年(1175),辛弃疾被任命为江西提点刑狱,节制诸军,镇压以赖文政为首的反政府茶商军。辛诱降成功,赖文政接受招安,但辛反将包括赖文政在内上门投降的全部茶商军头领押往江州(今九江)处死,其余800多人也全部在一天内被杀掉。有此传统,所以清廷和理学家曾国藩都不认为李鸿章的杀降有何不妥,反而赞赏有加。

不过,这一传统很快就要改变,此次李、戈严重冲突,即是传统即将改变的先兆。戈登坚决反对杀降说明这种价值观念在西方此时已较为普遍,因此,这种价值观念制度化的红十字会组织才可能成立。有意思的是,就是在李、戈为杀降激烈冲突的1863年,瑞士慈善家亨利·杜南(Henry Dunant)在这一年召开首倡创立红十字会的国际会议,第二年8月,正式成立了国际红十字会。瑞士、法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十二国在日内瓦签订《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规定,军队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中立地位,以及伤病军人不论国籍应受到接待和照顾等。上述公约曾于1906年和192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和补充,形成了《关于改善战时伤者病者待遇的日内瓦公约》和《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规定不仅不能“杀降”,而且不能“杀俘”,甚至不能“虐俘”。1904年3月,中国先后成立了东三省红十字普济善会和上海万国红十字会;6月末,清政府命驻英使臣张德彝在瑞士日内瓦按照1864年所订《日内瓦红十字会公约》补签画押,以政府名义加入国际红十字协会,成为会员国,取得了正式创办红十字会的资格。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红十字协会直到1912年元月才被国际红十字会正式承认,但国际红十字会的精神和价值观念,在李、戈冲突40年后的1904年,已开始被民间和官方接受。在这几十年中,中国逐渐抛弃、改变了几千年的传统观念,接受了一种全新的价值观念。曾国藩是中国“理学”大家,戈登只是英国一介武夫,而且是要钱不要命的雇佣军头目,却对“雇主”的杀降行为万难接受,故李、戈二人观念之别非个人品性之别,乃时代之别也。二人冲突固然也可视为中西观念冲突,但“地域性”的中、西冲突背后,其实是“时间性”的某些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冲突,是“特殊性”与“普适性”的冲突。

今日世界,无论情势所迫有再多“杀俘”、“杀降”的理由,任何政权都已不敢公开“杀俘”、“杀降”,不敢公开为这种行为辩护。无论何国,只要“虐俘”消息传出,更不必说“杀俘”、“杀降”,便会遭到举世谴责。这说明,给战俘以人道待遇的价值观念,已成“公例”,成为人所公认的普适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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