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于轼:为维稳而违反公正是错误的——在“产权与公权研讨会”上的发言

2011-11-15 作者: 茅于轼 原文 #天则观点 的其它文章

我想谈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是否标准拿什么衡量?在法律方面是拿公平正义,我是一知半解,凡是不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是非法的,法律一定要符合公平正义。在同样公平正义的前提下,经济学还有一个判据,就是这种做法有没有效,我们应该选择一个经济对经济有效的方案,如果是无效的,我们认为就是错误的。按照这个要求来看,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就不能成为一个是非标准,如果国有资产流失了,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流失就很好,我们很赞成。实际上我们改革就是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了,民营资产大量发起了,所以我们改革才成功,我们把好多国有企业都卖掉了,不卖掉,总是亏损,财政也负担不起。所以,在七八十年代,尤其是到九十年代,出售了很多国有资产,这个帮助了我们国家经济的起飞,而现在把流失国有资产作为一个错误的判据就完全不对了。同样那个秘函里面说对于陕西省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消极影响,到底是怎么不利呢?过去我们有个错误观念,公共是好,私就是坏,后来我们宪法已经修改了,要保护私有财产、公私财产同样都要保护。所以,是非标准是需要我们探讨的。刚才江平教授也谈到了,维稳是不是标准?维稳当然不是标准,公正才是标准,你因为维稳而违反的公正,那就是错误的。所以,我们从法律角度看和经济角度看,是非的判定应该是有一个公论的标准。

第二,陕西省的事情我碰到过好几次了,我印象陕西省在这方面老出事,很不正常,几年以前就是陕北油田的事,还有陕西省非法集资的一个事,今天又是凯奇莱的事情。我们比较一下西部各个省和东部各个省,我觉得有一个很明显的差别,就是西部省相信权力,东部省相信市场。因此,就造成东部和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老百姓要解决问题不是求市场而是求权力,也就是说找特权。我今天一开始就说我们要反对特权,反对对特权的滥用,政府是有特权,但是滥用特权就不行了。西部各个省除了成都比较例外,其他的包括兰州、甘肃和云南、广西都是很迷信权力,有问题就找一个大领导,请有权的人来干涉一下,这是非常坏的做法,我觉得陕西省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纠正,否则的话西部总是迷信权力,总是特权起作用,没有一个平等的对待,这个是非常有害的。

(本文是作者在 2011 11 15 日天则经济研究所举办的“产权与公权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已经作者审阅。标题为编者所加。)

201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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