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笔记|和政见一起学耶鲁宪法课(3)
课堂笔记|和政见一起学耶鲁宪法课(3)
#宪法课 #课堂笔记
本周政见CNPolitics继续与你一起学习耶鲁大学在Coursera平台上的网络课程《 宪法 》。 上周 ,我们共同探究了国会,并从几个关键数字了解美国总统。本周,我们补充几点关于总统的信息,然后把目光转向司法机构。
第三周
§第 1 课
上周我们通过几个关键数字了解了美国总统,这节课上补充一些信息:
1、总统全年无休
在国会或州议院里,某个议员去世了,要等到下次选举才能填上空缺。但如果总统去世了或离职了,立马会有个副总统补上,总统职位必须是 7*24*365 工作制。
2、立法者不能同时是执法者。
在英国,议员同时担任内阁成员。但在美国不可以如此,所以,希拉里・克林顿和约翰・克里都是必须先离开参议院,才能成为国务卿。
§第 2 课
1、不增不减的工资
最高法院法官的工资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为法官一般终身担任,通货膨胀使得加工资是必要的。总统的工资在任期内不能增不能减,因为四年的通货膨胀不会厉害到哪里去。
2、不得不拿的工资
总统必须拿工资。华盛顿一开始坚持不要工资,正如他在独立战争中不领薪金一样。不过,国父最终认为他必须拿工资,否则开创了 “总统不拿工资” 的先例后,以后只有富人才能当总统了。(大家是否想起了孔子教训子路的故事?)
3、弹劾
参议院对总统的弹劾必须由大法官来主持。
为什么不由参议院领导来主持呢?因为副总统是参议院领导,由副总统去主持关于总统的弹劾是不合适的。
那么对副总统的弹劾由谁来主持呢?《宪法》没有说。
§第 3、4 课
1、司法机构的权力相对最弱
《宪法》第三条是关于司法系统的。为什么司法机构排在第三,而且是三条条款中字数最少的呢?因为在独立战争中,总统、军人、和人民都是英雄,但是法官是 “狗熊”。独立战争时各州的法官都是由英国国王任命的,是国王的亲信。所以国父们给予司法机构的权力相对最弱。
总统有权解聘他的内阁成员,但是大法官无权打发比他低级的法官。
2、司法审查
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开创了司法违宪审查的先河。1801 年,当时的美国总统亚当斯在其任期的最后一天午夜,突击任命了 42 位治安法官,但其中 16 人的任命状未能及时送达;继任的总统杰弗逊将这 16 份委任状统统扔掉。其中,一位因此而没能当上法官的人叫做马伯里,由此提起了对麦迪逊的诉讼。
根据 1789 年《司法法》,最高法院对此具有初审管辖权,于是马伯里直接向当时并无实权的最高法院提起诉。在由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主笔的判决意见中,裁定马伯利应该获得获得委任状,但同时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
但该判决更重要的一点是:他首次运用司法审查权,判定《司法法》因为违宪而无效,理由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章第二节第二款,最高法院对此案并不具有初审管辖权,而仅具有上诉管辖权。所以,该案件被撤销。虽然马布利未能得到委任状,但美国最高法院的一再避免与行政权正面冲突的基础上,树立了对宪法的解释权,即司法审查权。依此案为标志,司法权成为制衡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第三种权利。
§每周读图
图 1 是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图片上写着 “安德鲁国王”。这是讽刺他使用的否决权以及他与最高法院的关系(他非常强势,他说过 “最高法院下的判决,那就让最高法院执行去吧”,然后公然无视法院判决……)。当时的反对派人士自称 “辉格党”,意在暗指安德鲁是君主,因为辉格党在英国是反对君主制的党派。
图 2 是 John Marshall,马布里诉麦迪逊案的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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