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见圆桌 | 其实,“民科”这件事比你想象的复杂

2015-09-26 作者: 张跃然 原文 #政見 的其它文章

政见圆桌 | 其实,“民科”这件事比你想象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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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北复交的节操值多少钱?近日,富商廖凯原和他神奇的学术研究,引发了热烈讨论,并再次将“民间科学家”这个群体推到了公众关注的风口浪尖。“民科”为什么得不到职业科学家的承认?“真科学”和“伪科学”的界限在哪里?如果说这些问题在“自然科学”领域还有相对明确的答案的话,“社会科学”领域的“真伪之辩”则往往纠缠不清。

今天,政见团队成员和读者就来跟您聊聊社会科学领域的“民科”问题。真正的社会科学和“民科范儿”的社会科学之间有什么区别?我们是否能给这两者之间划出清晰的区分标准?社会科学工作者应该如何看待那些“民间社会科学家”?

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并无不同?

读者 @檩铃 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本质上并无不同,也拥有同样的判定研究工作是否“科学”的标准:

科学的本意本来就不分社科或自然科学。 说到底就是为了获得一个相对普遍性,可以得到反复证实的理论。 放到社科,无非就是获得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发展规律,而不是肆意的推测。

读者 @Don 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科学的特点就是可以从现象中归纳出一定的规律,而伪科学做不到这一点。”
如果说社会科学的终极目标是追求普遍规律的话,社会科学研究者如何在实践操作中实现这个目标呢?一种流行的观点是,科学研究既离不开逻辑推理,也离不开现实证据,就像读者 @晨曦 说的那样:“有根据的论据加符合逻辑的推理过程加论点是社会科学,只有观点的是伪科学。”在此基础上,读者 @远川 进一步给出了具体的判断标准: </br>

1. 可证伪(包打天下无往不利的东西,值得怀疑) 2.运用数学等逻辑工具(实证主义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 3.可重现和观察(精神分析之所以不被视为科学就在于个案很难重现和被外界观察) 4.同行评价,即科学界人士的专业见解(把某个理论藏着掖着不给懂行的人看,本身就说明有问题)

这种认为“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本质上都是通过理论建构的逻辑精确和证据分析的方法严谨来获得普遍性结论”的观点,也是当今大多数实证社会科学工作者所秉持的立场。政见成员 陶郁 就是其中之一。但他同时也指出,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其他研究范式,虽然称不上是科学,但也同样值得尊重:

可能是因为更多受到实证分析训练的影响,我认为,“科学”的社会理论至少应该满足以下三个覆盖范围由宽到窄的基本条件。

第一,应当在逻辑上自洽,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说法和论断。

第二,应当具有被证伪的可能性(falsifiability),也就是说,经由研究得出的结论,必须在逻辑上容许被反例推翻的可能性。一个逻辑自洽的学说,如果认为自己能够解释世间所有现象,因此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反例,那么尽管它可能成为追随者甚众的宗教,却不能为自己在科学的殿堂里找到容身之地。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某种学说一方面宣称自己是能够解释所有事情的“万物理论”(因此理论上不可能存在反例),另一方面又宣称自己可被证伪(因此理论上必须容许反例有存在的可能性),这本身就在逻辑上不自洽。

第三,获得证据的过程应当可以被重复操作,因为只有如此,证据才能真正令人信服。

当然,由于存在各种现实约束,即便所谓“科学”的社会研究,其结论往往也必须附加许多假设条件才能成立。但即便如此,上面说到的三个基本原则,还是会被严谨的学者所努力尊重和遵守。

需要指出, 所谓“科学”的社会研究,只是多种社会研究范式中的一家套路,并不一定比其他研究范式更高明、更合理。 社会是复杂的,而人们理解社会的方式多种多样。在所谓“科学”的社会研究之外,还有许多学者倾向于通过同理心来观察、理解和和阐释社会,也得到了许多有趣的结论。
从哲学层面来看,之所以会出现各种差异巨大的社会研究范式(或者说套路),是因为不同人的世界观可能截然不同; 具体来说,是因为人们对什么是事实、人究竟能否分辨事实与想象、人究竟能否分辨真伪等问题的认识存在巨大分歧,而且这种分歧在短期内似乎不太可能弥合。 </br>

从这个意义上说,各种研究范式之间的区别,归根到底是世界观的区别,并无孰优孰劣之分。而令人尊敬的研究者,往往非常清楚以下四个事情:第一,自己的研究范式是什么,第二,自己研究范式内部评价研究优劣的标准是什么,第三,自己研究范式的优势和局限是什么,第四,自己研究范式之外还有其他许多有趣的范式。

在各个社会科学的学科中,经济学无疑是最积极向自然科学的“科学标准”贴近的一个。自然而然,政见团队中唯一的经济学在读博士王绍达也表达了对这一立场的认同:

我非常赞同陶郁兄的观点,从经济学研究的角度稍微补充一点我的个人看法。

首先,从选题的角度,所研究的问题本身是不是具有事实基础? 如果说问题本身根本就是不存在的,那么即便用来解释它的理论非常精巧,恐怕也很难称得上是真正的学术工作。

第二, 经济学家一般比较注重区分“相关关系”与“因果关系”, 即“A的发生伴随B的发生”与“A的发生导致B的发生”之间的区别。我个人认为,对这种差别的关注主要也是源自于陶郁兄上面所提到的“可以被证伪”这一标准。因为理论通常是试图解释和提炼不同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想要用事实去验证或推翻一个理论,就也需要能够从现实中提炼出对应的因果关系。将相关关系误认为或者强行当作因果关系,不是真正的研究者应有的做法。

第三,绝大多数的科学研究都需要基于相关的假设,而这些假设进一步决定了理论的适用范围。比如牛顿力学假定时间是绝对的,于是它只能适用于宏观、低速的运动。类似的,经济学研究中常常会对人的理性、个体或群体的目标、社会运作的方式等等复杂因素作出一些抽象化的简化假设,从而获得一个接近真实世界但又相对简洁的分析框架。 清楚自己做出了什么样的假设,并由此认识到自己的理论适用于什么样的范围、具有哪些局限,是研究者的一种必要素质。

最后,与上一条类似的,如果在经验研究中发现了某种规律,而想要对这一规律的适用范围进行推广(比如声称在一个地方发现的规律也可以适用于另外的地方,或者使用从已经发生的事实中总结出的规律去预测未来的事件),一个研究者需要进行非常谨慎的论证。

其实没什么绝对标准,全看学术共同体是否认同?

然而,也有许多人对这种观点提出了质疑,认为不存在一种绝对的、一刀切的定义“科学研究”的标准。政见成员、社会学在读博士杜月的意见就很有代表性:

很难说社会学作为一个学科有一个统一的视角,我甚至觉得这和定量/定性研究都没啥关系, 辨别学问好坏真伪的标准似乎和学术机构和共同体最有关系。

比如 以社会分层和人口研究起家的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社会学系,方法的训练强调“批判实证主义”。 其实我觉得这和实证主义没啥大区别, “批判”两字大概要强调我们不屑于停留在“捉星星游戏”的水平(star-seeking game 对单纯追求统计分析显著性的戏谑,游戏规则是星号越多越好)。这种学术信仰坚定认为通过不懈改进研究方法,我们可以逐步更接近事实。而就现有研究而言,真伪好坏有明确的标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要涉及问卷调查家庭饮食结构,问卷在周日发总好过周三,因为大多数人是在周末去买这一周的食物,周日总会记得比周三清楚,研究准确性大大提高。这种明确的标准可以延伸到inter-coder reliability的大小,回归系数和显著性的相对比例等等复杂的问题。

我在国内受到的训练,也是我更亲近的共同体传统讲究的是完全不同的标准,注重的是经典和历史的训练。 举个不太恰切的例子,如果不把美术作品本身放到艺术史里去考察它具体回应的传统,Pollock的画就是一大堆扭曲的线条,Kantinsky的画相当于几何课本。 要回应最切身的问题,恰恰要知道历史和传统,若是没有足够的了解,就无从判断学问的真假好坏。这种真伪好坏的标准不是现成的,也没办法通过上两门方法课就学到,靠的是不断的阅读和积累。简言之,欲速则不达。
这种立场,被读者 @可爱贺同学 简明扼要地概括为“科学是科学共同体(具体的学科组织、学术机构)的共识和习惯。”政见成员、人类学在读博士 王菁 也秉持同样的立场,她还指出,在人类学内部,给“科学”划分边界也一直是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 </br>

每个学科本身特点、研究对象、学科历史的不同导致了他们讨论所谓科学真伪的标准就不同,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拿自己学的人类学来说,学科内部经历了多次反思,人类学家本身从殖民主义、女权主义、方法论和认识论等角度不断批判人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科学”学术价值。

人类学受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影响很深,也要区别对待。在英国,偏重的是社会人类学,更看重的是实证采集和对社会结构、功能的分析,像功能主义就是很典型的例子。在法国,偏向于宏观叙事和理论构建,而且与哲学、社会学理论联系紧密。德国的人类学偏向与研究地方、民族文化,强调集体意识以及文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其中用到了很多阐释学的方法。总的来说, 欧洲的人类学传统早期都受到进化论的影响较深,认为人类学是自然科学的延伸, 只不过是把研究对象从自然变成了社会团体,认为人类学是真科学的偏向性比较强。
美国人类学有四大分支,我学的是其中的社会文化人类学。美国现代人类学之父博厄斯(Franz Boas)就是德国移民,一方面强调实地调查的重要性,一方面更加关注文化、种族等课题。和他同时代以及早起的其它人类学家虽然有些困惑,但总体基调都是倾向于认为人类学是真科学。而且,当时像杜威这样的社会学家也是肯定人类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科学性,美国实证主义的传统对早期人类学发展的影响也很深。到了二战时期以及战后,由于一些有名的人类学家受雇于政府,不少人就开始从内部反思研究者本身的立场对于研究的主观影响。但那样的反思当时还比较少,而且像Clifford Geertz这种提出“深度描述”的阐释人类学大师、Marshall Sahlins这种把马克思主义与结构主义结合的人类学家, 都还是认为人类学从根本上是一种真科学。 Geertz说过这样的话,人类学家对于某个文化研究的成果也是能被证伪的,方法就是通过理解并使用人类学家作出的阐释回到他者文化当中,和当地人交流,如果别人觉得你做的一切合乎当地礼仪,并且做得自然得体,那就证明人类学家阐释的正确性。 </br>

然而, 随着对殖民主义的批判以及70年代的民权运动的风起云涌,一小部分人类学家开始从方法以及认识论上反思人类学。 这以80年代出版的Writing Culture和Anthropology as Cultural Critique最为有名,大概就是说人类学家做田野调查也好、也民族志也好,都带有各种主观偏见,从殖民者身份、男性角度、自身阶级等角度而言都不可能完全中立地采集并分析数据,写民族志本身作为一个写作过程,也带有强烈的个人色彩,说到底是一种文本的构建,与自然科学理论构建的过程有着本质区别。现在这也变成了主流的想法之一。

正因为如此,政见成员 王也 干脆认为,衡量一个人做的研究是不是“真科学”的标准,就是看TA是否掌握了一个学科所要求的基本专业素养。换句话说,所谓的“真科学”之所以是“科学”,并不是因为它满足了什么客观、绝对的标准,而只是因为它受到了某个科学共同体的认可而已:

让我来引用一下熊彼特在《经济分析史》里所说的话:“一门学科是一个知识领域,其中有人,即所谓的研究工作者、科学家或是学者,他们致力于完善现已积累的事实与方法,同时在这样做的过程中, 他们所掌握的事实与方法使他们与一般的‘外行’有所区别 ,因而也和单纯的‘实际工作者’有所区别。”在熊彼特看来, 科学就是专业化,是对于专门的思维方式和技巧、工具的发展: “把科学定义为经过工具加工的知识,并把它和特殊的人们联系在一起,几乎等于强调专业化的明显重要性。”根据熊彼特的观点,我们似乎可以说,不管一个人背景如何, 只要他掌握了该学科基本的概念和分析工具 (比如经济学里的供给-需求模型,政治学里对于不同政体的划分), 他就可以被称为一个科学家了。

谦虚、诚实、公开的态度才是决定标准?
但是,也有许多人不满足于这种过于相对主义的定义方式。政见成员 张跃然 就认为,对于“真社会科学”的定义应当是超越具体的学科和学术共同体的,但同时也和自然科学的定义有着本质不同。在他看来,陶郁所说的那些不“科学”的研究范式,恰恰应该被包括到“社会科学”的定义中来: </br>

先说说我觉得社会科学不是什么。 社会科学不等于数学化, 因为社会生活当中有大量难以被量化、难以被形式逻辑表达的部分; 社会科学不等于因果推断, 目前社会科学中主流的通过统计分析进行因果推断的研究范式,是建立在“A的发生导致B的发生”这种略显幼稚的因果观之上的,真实世界中的因果关系要比这复杂许多,甚至因果关系能不能被认识都是问题,所以除了统计因果推断之外,还有比较案例研究、过程追踪、机制挖掘等旨在解释因果性的研究范式,同时也有完全抛弃因果解释的研究范式; 社会科学不等于对普适性、系统性规律的追求, 因为社会生活的混沌性远高于物理世界,很难在整体上被称作一个“系统”,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规律(任何规律都必须放在具体的情境中讨论)。

在我看来, 社会科学首先是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为目的的智识活动, 这就把社会科学和许多旨在探寻“人如何更好地活着”、“如何通向一个更美好的社会”等问题的人文学科区分开来。其次,如陶郁兄所说,不同的研究范式在本质上确实是世界观的不同,但我认为,只要研究者可以清楚地阐明自己所使用的研究范式背后的本体论(存不存在一个客观的世界、这个世界在什么程度上具有结构和规律)和认识论(客观世界是否可以被认识、人在多大程度上能把握结构和规律)基础, 只要一种研究范式背后有明确的世界观作为支撑,这样的研究就是“科学”。第三,真正的社会科学需要研究者超越主观的、具体的生活体验,在抽象的概念层面进行思考。 这并不是说这个世界一定存在着超越表象的“本质”,而是说,任何描述、解读或是解释社会生活的努力,都需要具有概括性的话语框架,这些话语框架就是概念。社会科学家如果说有什么基本素质的话,那么应该就是在抽象层面辨析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探寻概念和概念之间关系的思维能力。

而政见成员 张友浪 虽然也认为,对于“什么是科学”的问题,还是有普适的评判标准的,但在他眼中,这一标准并不是针对研究工作的具体性质,而是研究者是否具有“科学态度”:

我现在的浅见(将来很可能还会变)是,科学就是有逻辑的简化信息,提高人类对世界感知的确定性。社会科学对这一目标的贡献体现在理论、方法和经验数据上的创新。许多伪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往往缺乏完整的逻辑链,“经验数据”经不住细究,实在解释不了时就用循环论证。最后, 在现实中评判真伪科学的一条简便方法是,真科学家面对严谨的学术批评大多有开放交流的心态,而伪科学家则倾向拒绝别人的置疑。
政见成员 缪莹 也赞同这种以研究者的态度来划分“真社科”和“伪社科”的方式,她进一步提出,真正的“科学态度”本质上是研究者对于自身局限性的不断反思: </br>

我个人的看法是, 社会科学研究需要“陌生人眼光”和自我反思精神,而很多“民社科”理论只是将自我经验概括放大而不自知。 真心做社科类学术,往往都是用旁观的眼光来描述一些大家感同身受的现象,但与此同时必须要对研究者自身和当下的局限性有认知。和自然科学家不同,社科研究者和研究对象处在一个社会体系里,也就是说,没有人可以脱离他所在的语境做研究。 能否意识到这一点,在我看来是区分真社科和伪社科的关键。

政见成员 邵立 同样支持以“科学态度”的有无来评判一项研究工作是否科学,在他眼中,“科学态度”应包括三个方面——谦虚、诚实、公开:

我认为专业的学术研究应该至少有三个特点。第一是 谦虚,能充分认识过往理论的价值,以及当前(自己的)理论的局限性, 重视与自己理论解释不相符的经验材料,而非筛选、无视;第二是 诚实,是自己的就说是自己的,不是就不是, 不篡改数据,不隐瞒对自己理论不利的因素;第三是 公开,在不违反伦理的情况下尽可能公开自己的论证过程、数据搜集、数据分析的所有细节。 这三个特点都是为了学术研究的终极目标:拓展人类知识的边界。
如果是“硬核”社会科学家,主张社会科学应该学习自然科学的话,会对科学的真伪判断持有更鲜明的标准,比如坚持测量的中立性、严谨性、可证伪性,以及理论建构是否“经济”:理论的进步来自于用更少的自变量(理论概念)解释更多的因变量(经验世界)等等。而研究风格更偏向人文学科的社会科学家,虽然也对理论的建构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但同时也会对“辨别真伪”这种行为保持足够的警惕, 因为过于轻率的“去伪存真”一不小心就会变成把持强势话语的学术共同体对弱小话语的霸权欺凌。

“民科”是剥夺另一部分人话语权的手段?

政见成员 赵蒙旸 恰恰就是邵立口中的“偏向人文学科的社会科学家”,在她看来,任何试图区分“真社科”和“伪社科”的努力,都有可能造成知识精英对非知识精英的压迫;对“民科”的污名化,实际上是一部分人剥夺另一部分人话语权的手段:

我比较同意邵立老师的观点,科学在不同的情境下既可以是一种追求,也可以是一种压迫。 每一次科学话语的产生都暗示着科学与不科学界限的确立,那这条界线的划分由谁而定,往往就涉及知识与权力的博弈。
比如当我们在说“民间”的时候我们在说什么?民间可以是一个纯地理概念。不在学术界里面的人其实都可以算民间研究者,那这个群体就太广了,业界的、退休的、无业游民、看不惯主流学界的独立研究者。 民间也可以是一个带着权力关系的术语,一切不符合权力拥有者和标准制定者划定范围的都算『民科』。 这个词汇说出来的时候,是带着污名化的,因为其对应的词汇常常是“官方”、“学院”、“正统”、“专业”等等。这两个民间定义,其实呈现了一个相反的推导过程,在地理向度的民间中,我们是先确定一个人的所属,再看TA究竟做了什么工作;在权力关系向度的民间中,我们往往是先检测一个人符合不符合科学的标准,如果不符合,就贴上民科和伪社科的标签。

科学之所以慢慢有了主流和民间的区分,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科学机构和科学职业的兴起, 有一群人专门在一些机构做科学工作。因为现代科学太过仰赖技术和团队合作,所以民间即使有人很有才华,也缺乏研究的条件,久而久之,就出现了民间研究能力愈发不如官方的趋势。而民间致力于做科学、又因为种种原因未能进入主流机构的那些人,也就慢慢变成了小丑般的人物。

问题在于,现代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本来出现的就晚,好多学科还未完全制度化,还在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2000年前后政治科学还在斯科特等人带领下进行改造运动,也不断有学者出来黑社科的科学化是在自取灭亡。在这样的情况下, 官方和民间的界限,专业与业余的界限其实是很模糊的,前者可以从后者汲取很多智识资源,哪怕是并不那么科学的资源。 另外,虽然大数据让社科有项目合作的趋势,它还是有巨大的独立研究空间,所以在学院外,还是有很多独立研究者的存在,有时候在期刊里都可以发现论文作者是独立研究者。

总之,一方面我们需要去努力辨别好的研究,另一方面对于所谓的伪(社会)科学的鉴别,要慎之又慎。 我不主张给真的社会科学和伪的社会科学划界, 也许更重要的是去推广优秀的研究,而不要去鞭笞我们认为不好的社科研究(其实不好的社科研究和伪社科好像也是不同的…),因为抛开主观恶意要坑蒙拐骗的那种,绝大部分研究都处在一个好到坏的多维度光谱上,而且会随着时间变化在光谱中移动。何况,有时候情况还相当复杂,有的研究从研究方法的层面也许略糟糕,但是不妨碍其提出问题具有超群的价值。有的研究方法精巧结论明晰,但是意义并不大,这些研究的真伪好坏究竟如何来裁定?会不会有伪的(民科的?)好研究和真的坏研究?感觉除了争论明确的界限外,很关键的一点是面对有限的资源,在一个注定无法完美的研究上做加减法,而如何做算术,就又回到了陶郁老师说的世界观问题。

看到这里,有些读者也许会比较失望:你们不仅没讨论出划分“真社科”和“伪社科”的统一标准,甚至还告诉我“这种划分本身是不对的”?

但或许这就是这一讨论的意义所在。也许是因为社会本身的复杂性所致,“社会科学”也不存在一个客观明确、尽善尽美的定义方式。我们完全可以对社会科学给出自己的定义,但同时也不能忘记,任何划分真伪界限的方式,都或多或少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既摆脱不了局限性,也蕴含着权力和压迫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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