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洪:对可知的研究,对不可知的敬畏
盛洪:
谢谢王军。非常高兴今天下午“天则书品”举办这样一个活动。我以前参加过若干次“天则书品”活动,但是这次特别高兴是讨论我的书。我也非常高兴有这几位嘉宾,秋风先生,他在儒家文献研究上造诣颇深;还有樊纲教授,我非常敬重他,严格来讲他是我的学长,一位非常优秀的经济学家。正好我的题目涉及儒学与经济学,我请儒学的大家和经济学的大家一块来评论。同时,也非常感谢毛增余社长,这么多年我也出了若干本书,这本书的出版是我最满意的一本。非常感谢中国经济出版社,还要感谢潘静编辑,非常认真负责地编辑这本书。
这本书名叫《儒学的经济学解释》,包含了两个理论,两个学科和两种文化。它们在这本书的位置并不一样。一个是解释的理论,一个是被解释的理论。很显然,这里解释的理论是经济学,被解释的理论是儒学,就跟数学术语中的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一样。这也说明了我的学术背景。我首先是经济学科班出身,我是人民大学的经济学学士,在这之后我又获得了中国社科院经济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某种意义上讲我在经济学领域中颇为自信,我认为我基本把握了经济学的多种理论,拿它们来作为我的分析工具是游刃有余的。
而对于儒学,我只是“票友”而已。从我的经历来讲,一直到上世纪 80 年代未,我的有关儒家的知识是“批林批孔”时获得的。一直到 1987 年,我第一次去了美国,考察美国的高科技产业园。在去美国之前,我有一种假设,因为当时我坚信经济学的基本道理,就假设美国是一个接近经济学理想的地方,到了美国我发现并非如此,但是还是令我非常震撼。到了唐人街,我发现唐人街最前面有一尊孔子的像。当时这种情景告诉我,接近经济学理想的地方,也是有不同文化的。儒家传统与西方文化的区别显然不是古今之分。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对我是有非常深的、比较大的冲击。我回来就开始阅读儒家文献,首先还是读一些学者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当时我跟原来的社科院副院长李慎之教授经常有来往,他跟我说,“你可以超过冯友兰,但不能越过冯友兰。”就是你可以在理论上超过他,但是你不能不读他的著作就超过他。所以我最初读了不少冯友兰教授的作品,包括《中国哲学简史》,是一本精炼概括中国古典哲学的小书,还读了他的二卷本的《中国哲学史》。
再到后来就是读了更多的儒家原典,就有了一个新的发现:儒学的主张跟经济学的主张竟然如此相近。我们一般认为经济学是一套理性主义的理论体系,基本方法是成本 - 收益分析,它概念清晰,逻辑严密,得出了比较坚实和令人信服的理论。但是这不是经济学最重要的方面。其实读经济学,最后真正读懂,读悟了,发现不是经济学在理性主义分析上有多高明,而是它的这样一种表述,比如“看不见的手”,这用来形容市场的让人想象不到的神奇作用。这个表述的背后,包含了某种对不确切知晓的制度的敬畏,叫“看不见的手”,看不见,没法描述,也不能完全理解。斯密之后虽然有一些波动,像李嘉图、马克思和凯恩斯等偏离了斯密的传统,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传统一直传承了下来。到了 20 世纪,哈耶克讲的“自发的秩序”也是这样的一个含义。其实我们并不知道,通过人们互动自生自发的秩序具体是什么样的。它包含了经济学最重要的一点,承认理性不及。经济学最值得骄傲的不是认为理性能够达到多少高度,而是它承认有理性不及的地方。所以经济学最有价值的部分是自然秩序哲学。对于自然秩序,我不能完全理解它,但我去遵从它,甚至敬畏它。
反观儒学,它在这方面非常类似。我们知道,儒学其实是一个理性主义的文化。何为理性主义呢?就是“讲道理”,无非是讲有什么好处,有什么坏处。比如像孔子这句话,“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亦惠而不费乎?”让老百姓追求自己的利益,这不就是成本最小、收益最大的一种方式吗?这里的“利”就是收益,“费”就是成本,“惠”就是好处,这是非常理性主义的表达。儒家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借助于神秘主义的理论影响人们,只是通过说理。
但是同时儒家也非常清楚理性局限性,所以孔子又有一句话,叫做“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何言焉”,老天说话了吗?没有;四季在变换,万物在生长。天不说话都是这样一种结果,政府还说什么话呢?人还说什么话呢?这也包含了对自然秩序的尊敬和敬畏。所以儒家也同样是如此。
而这两种文化之间绝不仅仅是相似,事实上在历史上,这两种文化曾经互相交流过。在十六、七世纪,有大量的欧洲传教士到中国来传播基督教,但同时也了解和学习了中国的文化。这些传教士就发现了儒家和道家的文献,就通过信件将这些文献寄回到欧洲,在欧洲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掀起了“中国热”,很多人都非常崇尚中国,包括伏尔泰等。这样的“中国热”不能不影响到最早的经济学家。后来马弗里特写了一本叫《中国:欧洲的楷模》的书,主要记载的就是这个过程,以及对欧洲的知识分子,尤其是最初的经济学家产生的影响,其中一个受影响最大的人就是魁奈。魁奈和斯密并列为现代经济学的开山鼻祖,而魁奈对中国文献阅读是非常多的。后来他写过一本书,叫《中华帝国的专制制度》,用大量的篇幅剽窃了一些欧洲传教士有关中国的论述,但是他在第八章集中论述了我们现在非常熟悉的经济自由主义的主张。魁奈当时在欧洲被称为“西方孔子”。当然除了魁奈,他周边的法国重农学派也都受到了影响。斯密当时经常去巴黎,与重农学派过从甚密,也受到了影响。实际上在这两个很相似的理论或文化传统之间,在历史中实际发生过互相的影响。
儒学有一个框架,就是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在书里也是按这个框架展开的。格物致知开出了儒家的一种思想进路,可以近似地归结为理学,所谓程朱理学;正心诚意开出了另一个进路,近似归结为心学,所谓陆王心学。它们代表两种不同的人类精神活动方式,而这又恰恰是“理性主义”和“承认理性不及”的两个取向。理学强调格物致知,强调经验,强调逻辑,侧重于理性主义。心学强调的是反归内心的、顿悟的、超然的取向,承认理性不及。我们用经验的逻辑方法,实际上不能够穷尽知识;所以我们用另外一种方式获得对世界的理解。
对理性不及,儒家是非常谨慎的。如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种态度在经济学里也同样存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可以论证,某一种资源配置结构是有效率的,某一种是无效率的,甚至某一种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有效率,某一种没效率。但是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传统才是最重要的。经济自由主义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尊重市场,为什么要尊重个人自由,为什么要强调小政府?就是敬畏自然秩序。这包含了这样一种含义:假如你不知道的话,你就什么也别做,让众多的个人在市场这个自然秩序中自由选择。敬畏的结果是什么?就是一个好的结果。斯密说过一句话,“自然生成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
这种态度可以用生物学家库安的一句话精辟表达:“那是人生的最大的快乐,想到自己已经对能探究的加以探究了,然后平静地崇敬不可探究的部分。”这句话太漂亮了,恰恰是经济学的态度,是儒家的态度;即“对可知的探究,对不可知的敬畏。”。由于对不可知的敬畏,所以就要尊重很多东西,比如说传统,比如说习惯。习惯是在长时间内经过世代人的互动形成的,我们很难知道习惯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孔子“年少好礼”,就是从小时候就学礼。礼就是自然生成的习惯。孔子的学问主要是从礼中提炼出来的。无论是儒家也好,还是经济学家也好,都有一种对传统和习惯的尊重。习惯是个大概念,市场只是习惯之一。
用经济学解释儒家,首先可以总结为“儒家的主张,对新古典的突破”。现在新古典经济学是主流经济学,它对人的基本假设,就是以个人为单位、理性的经济人。如果我们用新古典经济学去看待儒家的话,会觉得有很多方面不合逻辑。但是在这几十年,在经济学内部,新古典经济学已经遭到很多的批评和挑战。也就是说经济学的发展本身对新古典经济学有众多突破,同时这些突破又让我们理解儒家的主张。反过来儒家主张又可以支持和印证这些突破。
举个例子,格物致知和诚意正心之后,按照《大学》的顺序就是“修身”。修身是什么意思?就是成为君子。君子是什么人?有两个条件,第一就是超越个人利害,第二是有道德自律。这两个条件非常一致。什么叫超越个人利害?就是不是严格的经济人了。如果不是严格的经济人,在新古典经济学框架内就无法解释。但是经济学的其它学派的发展,在发现和解决这个问题。比如科斯教授在诺贝尔奖演讲中提出,法和经济学的研究结论,可以拿来对法律、对制度进行改革。按照严格的经济学的逻辑,这句话是有问题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某些精英分子可以改变制度。这在布坎南的公共选择理论中就显得有问题,因为布坎南说,只有一致同意,或者大多数人同意的改进,才是真正有效率的制度改进。但科斯这句话,在经济学的领域中证明是有道理的。
当以新古典经济学为基础的公共选择理论进行研究时,就要假定一致同意的结果是最好的,且投票总是有效的。但后来布坎南在《赤字中的民主》中承认,一致同意的结果也未必好;阿罗的投票悖论指出,投票会出现循环大多数等问题导致投票失败。最重要的是,假设人和人之间通过多次互动,最后形成合作的结果,这个结论不是总能成立。我过去做过两人博弈和 N 人博弈的计算机模型,有些时候两人博弈都不能实现合作, N 人博弈不能合作的情况更多。一次博弈更有可能不能实现合作。当你在市场中跟人家谈价时,讨价还价不成功可以转身就走;但是你开车不小心跟人家撞了车,讨价还价不成功就不能扭头就走,必须有人裁决;如果没有人裁决,你们俩永远对峙在这里,这是不经济的。所以法官裁决就是有效的。后来发现可以把“法官”这词换成“精英”。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来讲,精英是有意义的。
“经济人”是不是能够从头至尾地成立,用来解释社会呢?布坎南在获得诺贝尔奖以后提了一个问题,即“谁来起草《宪法》?”他原来说,全体人一致同意的《宪法》草案就是最好的《宪法》。后来他又问,谁来写《宪法》?起草《宪法》的人是要花力气的,但是《宪法》不只是同代人享受,子孙万代都要享受,但是后代人是没法给他回报的。那么谁有这样的动力写《宪法》?最后他给了一个答案,只有那种人具有“宪法公民身份伦理”的人才能够起草《宪法》。“宪法公民身份伦理”是什么意思?这个人超越了经济人,跟君子几乎是一样的。
再看“齐家”。儒家文化传统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当我们讨论家庭的时候发现,个人主义边界模糊了。如果以家庭为单位的话,经济学的假设会发生变化。以个人为单位,个人寿命有限,个人之间互相独立。但是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就不一样了,第一寿命无限,子孙万代不断繁衍;第二个人之间不互相独立,他们是互相依赖的。如果家庭中有一个人付出了,比如父母为子女付出了,他不认为付出的是成本,他感到很快乐,是收益。而独立个人就要计算付出的成本,是痛苦。家庭利益最大化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这个时候无法准确计算家庭中一个人的成本和收益,个人之间的边界模糊了。而家庭一旦有了这两个特性,就会有更多的功能。由于寿命无限,就能提供道德教化和超越生死的准宗教功能;由于个人间边界模糊,所以就更有必要提供家族公共物品。
在经济学领域中,也有一些人不满意现在的经济学研究,比如像贝克尔,他写了一本书叫作《家庭经济分析》,也谈到了家庭世世代代的传递,对于一个祖先的效用是多少;他称为“王朝效用函数”。贝克尔说,人类大量的活动时间不是在市场里,而是在家庭里。如果经济学只是研究市场,而不研究家庭,相当于把人类活动的非常大一部分排斥在经济学研究范围之外了。经济学领域也有人提出挑战和突破。
再看“治国”。如果仅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现在能分析的领域就是所谓投票领域,民主是政治领域中最简单的制度。当然也还包括了研究代议制的理论,集体行动的逻辑。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就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阿罗发现的投票悖论,布坎南发现的多数人暴政等,这些问题是个人主义的失灵,即个人之间达不成交易,或者个人通过投票达不成公共决策。还有如前所述,布坎南发现一致同意的决策也可能错,如大家都同意一个通货膨胀的决策。所以民主显现出,当下每个个人理性的集合可能是错的,这反映了理性是有边界的。学者们不断思考如何解决民主失灵的问题。哈耶克提出用法治来制衡民主,用宪法审查制度来制衡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托克维尔说“法学家精神”应该成为“平衡民主的力量”。还有就是强调习惯,特别强调以习惯为基础的传统,如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哈耶克说,“多数决策的过程不应当与那些自生自发的过程相混淆,而自由社会也渐渐认识到,只有后者才产生诸多远优于个人智慧所能达至的观点和源泉。”他是说习惯比民主优越。当然还有更超越的,那就是基督教传统。
儒家也是这样一种含义,它强调的政治合法性,叫做“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没有任何一群人天生是上帝的选民,没有任何一个政治集团天生就是统治者,只有做得对才行。什么叫“做得对”了呢?就是要遵循天道。怎样遵循天道?借助于“民”,“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这是基本的民本主义的思想,按照夏勇的说法就是国家权力来源的本体论。但是这是不够的,还要超越“民”,还要知天道。这从哪来呢?从儒家经典来。这是儒家精英从相当长历史中总结和提炼出的一些基本的道德价值,或称宪政原则。假如不遵循呢?《论语》有个记载,尧对舜说,现在我把领导责任交给你,但是你要干不好可不行,“四海穷困,天禄永终”。如果干不好,上天就不发你工资了。在这方面经济学和儒家的理解也是非常类似。
再有就是“平天下”。现在的国际结构是民族国家体系,但是这不是一个均衡的体系。近几百年一直战争不断,到现在还是有战争,有流血,有恐怖主义。这个结构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模仿个人主义去想象一个国家间的结构。国家之间为了自己的最大利益互相竞争。但这种竞争除了和平的竞争以外,还有暴力的竞争。因为在国家之上没有一个更高的权威。而在一个国家之内,个人之上有更高的权威。结果就是囚徒困境,如果我在暴力竞争中有优势,就会占更大的便宜,导致了在暴力技术和制度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谁有暴力优势就赢了,谁赢了就全赢。这个结果是非常可怕的,因为导致的是武器竞争,近代以来从大刀长矛一直到核武器,
解决这个问题,康德有一个构想,非常类似于产权形成模型。即大家都互相偷,互相抢,但是也要互相提防,这样大家都穷。最后大家达成一个协议,互相尊重产权,就共同富裕起来了。这就是产权形成模型。康德的世界永久和平模型,就是大家互相打,打得觉得成本太高了,就坐下来谈和平了。但我们发现康德之后这么长时间世界不但没有走向和平,人和人之间更为紧张了。 20 世纪打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了很多人。这里有很多问题,包括“个人主义失灵”,人和人之间的谈判不见得都能达成一致。如前所述,撞车了谈不拢不能扭头就走;公共选择过程达成一致的可能性更低;你也不能想见平等主权的民族国家可以通过谈判解决所有的纠纷。
第二,国家跟个人还不一样,个人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小的,就算姚明比我们高,也没有比我们高十倍,但是国家之间的差距比这大得多,它们之间不可能有武力的均衡。
第三,任何一个社会治理都不可能是只通过个人利害的对抗最后实现,必定有文化传统和道德价值起作用,这在任何社会都能成立的。你不能想象,只靠暴力,只靠利害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那是大错。
实现世界永久和平,儒家有很丰富的资源。儒家讲“中国一人,天下一家”,强调这个“家”字。如前所述,家中的个人和独立的个人是不一样的,家中的人是以别人的存在为自己的效用,如果全世界都是一家人的话,肯定比都是独立个人更能实现全世界的和睦与联合。还有一点就是儒家强调国家间也要遵循道德,这个是中国非常永恒的传统;西方强调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中国在儒家传统主导时,是强调国家间道德的,这在《春秋•公羊传》的讨论中就有,也在汉唐宋的国际关系中实行过。我最近在想,日本人那样残害中国人,但他们战败以后,中国人却没有残害他们,而是非常和平地把他们送回家,这就是中日的文化区别。而现在很少强调这一点,我感到很遗憾。正是这种文化传统才能真正推进世界永久和平。
最后我想讲,我们研究儒学还有什么其它意义。第一,从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可以把制度大致分成两类,有形制度与无形制度,像法律,市场规则、企业的规章,这是有形制度;无形制度就是道德规范、宗教信仰等,在人的内心起作用。无形制度非常重要,却又不太能被观察到,也不太好研究。尤其研究传统中国的时候,不能光讲法律制度如何,而要了解儒家文化传统是什么样的,起了什么样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研究和理解文化传统,其影响绝不亚于有形制度的影响。
第二点,我们在建设一个新的宪政结构,而我们中国的大部分知识分子都有一个重大的缺陷,以为一个宪政民主的政治结构是一个世俗结构。其实不然。比如宪政民主的楷模美国,其实是建立在基督新教的基础上的。宪政结构不仅仅是世俗结构,必定有它的道德价值基础,一定是这个民族或这个社会主体人群所信奉的主流文化,没有这一点是不行的。为什么?是因为宪政结构在最高政治层次仍然是不能有效地实行他律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美国总统如果现在想牟私利是很容易的。当初美国建国的时候,华盛顿完全可以利用手中的军队获得权力。他为什么没有这样做?他认为凭借暴力而不是上帝的正义获得的权力不是正当的权力。这种超越的价值力量特别的大,没有这种力量,根本不可能有美国这样的国家。但是我们大多数人不理解,今天我们建立中国新的宪政民主政治结构,必须要有道德价值基础。这从哪来?我比来比去还是儒家的传统。
第三点,经常会有人不理解,说盛老师你是经济学家,为什么讲儒家。其实理论和学术从来都不是在文化真空中发展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欧洲的知识分子一直都浸润在两种亚文化,即希腊文化和希伯来 - 基督教文化之中。奥古斯丁和阿奎纳是整合两种亚文化的重要里程碑。后来的欧洲启蒙作家也都受到这两种亚文化传统的影响。举个例子,比如洛克,他受到了基督教传统非常深的影响,他有本书就叫作《基督教的合理性》,最著名的著作是《政府论》,有上篇和下篇。上篇讨论从上帝角度看一个政治领导人的合法性问题。即使有关产权的论述,大家知道他是怎么论述的呢?地球上的所有资源都是上帝给予全人类的,每个人都有一份。但是每个人只有通过劳动才能获得自己的一份。产权为什么有合理性呢?是因为上帝赋予你生命权,为了维护你的生命必须有资源,对这部分资源的产权就是维护你的生命的天赋权利。从来没有人在一个文化真空中去做研究的。在中国道理是一样的。
最后我强调,我们的研究是开放的。我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绝不会把自己定义为仅仅是经济学家。我面对的是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的问题引起我的思考和好奇,我要去找所有能找到的知识资源来回答这些问题。这时我没有什么学科的和文化的限制,而最好的态度就是开放,就是跨学科、跨文化。所以虽然我在研究经济学,但是我可以从儒学中找资源,还可以从其它的学科,其它的文化中找资源。这样做的好处是什么?就是我们才能真正有创新,才能真正形成新的学科和新的文化,进而为人类的发展,为回答现在不能回答的问题,解决现在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出贡献。
谢谢大家!
盛洪:
儒家体系中都已经讲过了,分小人和君子,“小人喻于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就是在经济学的框架内,以经济人为基本假设,经过一个过程达到帕累托最优的,是经济人。但是儒家里说有君子,君子超越了经济人,君子是超越利害的。儒家构想的系统性的社会体系中,已经假设有这么一群人了。这群人既然是喻于义,不计较利害,很多时候成本并不见得很大,你要更多的付出;有时候有可能付出最大的成本,就是生命。孟子讲过,“生 , 我所欲也 ; 义 , 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这些是可以为公共利益而付出的人,这个问题在这个文化体系下解决掉了。
盛洪:
更宽是自然理性。如果这个社会没有一个君子,都去抢,所有人都受害,都付出成本,不可能不付出成本。总是有解决办法,只是不是人们有道德自觉地承担成本,是败坏的社会总得承担成本,总而言之付出成本。
盛洪:
家庭制度是最古老的制度,哈耶克讲自发秩序很大一部分包含家庭制度。而家庭制度有一个最大特点,是在自发的扩展。为什么呢?因为家庭最大特点就是生育。其实这是了不起的事情,生育几代人以后,原来看是很小的家庭变成一个社会,早期人类社会是生出来的,不是人们凑在一起的。我算过,假如一个家庭有三个儿子,各自娶了妻子,再生三个儿子,再娶妻子,如此循环往复, 20 代以后大概 34 亿人,这是我们想象不到的。大家以为社会这么大都是不同的人汇集起来的,其实社会是生出来的。家庭秩序自发的扩展,自然有社会秩序。只是一般人很少理解家庭秩序,只理解核心家庭。甚至一个孩子,一对父母,也有家庭秩序,只是孩子一撒娇,父母就让步。中国古代家庭一般不是指核心家庭,至少是几个孩子结了婚,又形成了新的核心家庭,这个大家庭就面对公正分配问题,因为他们有共同的家产,或者有共同的活动,如家庭祭祀,涉及到这种分配,就要有家庭秩序,这种秩序就是最初的社会秩序。
随着家庭扩大这个秩序不断扩展,而这个秩序又是特别自然的秩序,自发的秩序,而这个秩序一定是好的秩序,这个命题最为重要。哈耶克经常讲自发秩序是人们多次互动形成的,比举手投票还棒。这个秩序可以往外扩展,这方面儒家看到了,《论语》讲,在家要尽孝,出去对朋友守信,参加工作要尊重长官,要尽忠国家,是能从家推出来的。所以《孝经》从“庶人之孝”推广到“士人之孝”,再到“诸侯之孝”,一直推广到“天子之孝”。从比较小的范围不断扩展,把家庭里的基本规则扩展到国家。不是完全没有变化,有些问题谈不通就需要有强制性,最后会上升到国家法律。你对这个问题感兴趣可以看看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制度是怎么演进过来的,包括最初的习俗 ¬ ——礼怎么上升为法的。还有一个参照是英国普通法的历史,这也很棒。因为普通法的历史最初就是习俗,习俗变成习惯法,被王室法庭采用,最后形成普通法,这也是连续的过程,是从家的逻辑上往外推的。
(根据 2015 年 12 月 15 日“天则书品第七期•《儒学的经济学解释》品鉴会”上的演讲整理,经本人删定。)
[ 盛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
文章来源: 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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