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案与林昭案的启示

2010-05-15 作者: 刘凤梧 原文 #炎黄春秋 的其它文章

[ 2010年第5期 秋瑾案与林昭案的启示·刘凤梧 ]

鉴湖女侠秋瑾于1907年与徐锡麟等组织光复军,密谋在安徽、浙江等地起义,反抗满清统治。不料被奸人胡道南出卖,绍兴知府贵福电请浙江巡抚张曾扬同意,即于1907年7月14日(一说13日)派山阴县令李钟岳率兵包围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

李钟岳耕读传家,为官深得民心,他不甘心做清廷的忠实鹰犬,面对捕杀革命者的苦差,也曾多次婉言拒绝;但满族出身的贵福执意不从,他只得昧着良心执行命令。逮捕现场,为防意外,他曾多次向士兵大声疾呼“但加逮捕,弗许伤害”。秋瑾被押至山阴狱中,贵福立即命李钟岳连夜严刑拷问。但李钟岳不肯刑讯逼供,只是拿出纸笔让秋瑾自己书写供词,这才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千古绝唱。贵福急于结案,7月15日,便匆匆忙忙与张曾扬往复电报商议,最后张同意“将秋瑾先行正法”。贵福如获至宝,立即命令李钟岳执行。李钟岳正义凛然地反问:“供证两无,安能杀人?”因此“竭力阻拒,几至冲突”。但是上命难违,拖至子夜时分,他只得去见秋瑾,告之:“事已至此,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汝死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他“泪随声堕”。李钟岳仍尽自己的能力所及,答应秋瑾提出的“不要枭首,不要剥去衣服”,使之最后保存了一点点做人的尊严。

李钟岳此举当然大大地触怒了贵福等人,没过多少天,他便被撤职了。离开山阴前夕,他愤怒地将大堂所陈列的天平架劈毁,并掷地有声地大呼:“若借此想见好上台,便是禽兽!”他暂寓杭州,良知和正义每天煎熬着心灵,经常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渐渐地,他产生了以死殉道的信念。几次自杀均被人救下,不幸最终还是自缢于屋旁,离秋瑾被害还不到一百天。公平地说,李钟岳对于秋瑾之死,是没有多大的责任的。他对“禽兽”们的野蛮法律无可奈何,但展示了封建时代一个知识分子的美好人性。所以,《新浙江潮》主笔王卓夫说:“李公为专制时代良吏,既因秋案如是,乃附祀秋祠,以光泉下,该社均表同情。”

秋瑾遇难之后,《申报》、《文汇报》、《时报》等各大报纸纷纷斥言:“绍府蒙上,浙抚欺君,秋瑾无供无证,处以极刑,无法可据。彼所根据者,是彼心腹中野蛮之法律。”在舆论压力下,贵福、张曾扬在原地呆不下去了,贵福谋调浙江衢州未果,转而请调安徽又被拒绝,只好改名换姓再设法钻营出路;张曾扬欲调往江苏,也遭到当地的强烈反对,不久即郁闷而死。

我们应该特别指出,因秋瑾被杀而引发的李钟岳的自杀、贵福的隐匿、张曾扬的郁死,都是发生在满清王朝尚未垮台的时候,专横昏聩的慈禧太后还握有绝对的权力。是舆论,是民心的向背,对上述三人形成了强大的心灵拷问;三人末路有所不同,也折射出他们人性有善恶之分、美丑之别。

林昭,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一个非常陌生的名字。她1954年以江苏省高考第一名被录取到北大中文系新闻专业,很快便以“才女”之名声震全校,曾任北大学生综合性文艺刊物《红楼》的编委。

1957年,一个漆黑的夜晚,“左派”们集中火力反击“右派”,前呼后应,声嘶力竭。林昭一反往日的文雅温柔,奋力跳上一张餐桌,愤怒地反驳:“我们不是号召党外的人提意见吗?人家不提,还要一次次地动员人家提!人家真提了,怎么又勃然大怒了呢?……自整风以来我一直没有说话,也没有写过什么,为什么?我料到:一旦说话也就会遭到像今晚这样的讨伐!”面对“你是谁”的喝问,她朗朗地答道:“我是林昭……你记下来,双木三十六之林、刀在口上之日的昭!刀在口上也好,刀在头上也好,今天既然来了,也就没那么多的工夫去考虑那么多的事!”

从此以后,林昭便踏上了万劫不复之路,被划“右派”,劳动教养,判刑二十年,直至被秘密处决。但即使在1980年8月20日上海高级法院为她作出的“平反裁决”中,都没指出她到底是以何罪名罪状被处死!连个“莫须有”也没有!

在狱中,林昭的双手曾被两副手铐交叉背铐达半年之久,就连女人的生理期来了,也毫不宽贷。管教人员还唆使同牢的女流氓、娼妓们撕、打、掐、踢、咬、抓林昭。林昭常常被折磨得口鼻流血,脸被抓破,遍体疼痛;衣服裤子也都被撕破。甚至有的狱警还想强奸她,迫使她不得不每天把上下衣服用针线缝起来,大小便时拆开,便后再缝上。

真正令林昭走上死亡之路的,恐怕还是她在监狱中割破血管,用发卡沾着写在衣服、被单、墙壁上的几十万字的诗文。

她写道,“1957年是一个染满中国知识分子界和青年群之血的惨淡悲凉的年份”,她“断然不能容许自己堕落到暴政奴才的地步”。

她对于自由的理解,对奴役制度的思考也达到通常难以企及的高度:自由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整体,只要还有人被奴役,生活中就不可能有真实而完满的自由;除了被奴役者不得自由,即使奴役他人者也同样不得自由。她说:当我们深受暴政的奴役,我们不愿做奴隶的同时,我们自身作为反抗者,但也不能建立新的形式的奴役制度。

在万马齐喑的年代,她的呐喊使我们这个民族于天地之间站立的时候,减少了一点儿愧色。

直至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林昭的片段诗文,这还是一个有良知的狱警,冒着杀身大祸从狱中为她偷送出来的。而林昭用绝食等激烈手段,强行迫使狱方所保留下来的全部原始审讯记录,据说有四大箱,同被搜缴的其他遗著一起档案封存,声称五十年以后才能解密。

她这样一个思想的先驱,行动的巨人,当然不能见容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她自己也知道“他们杀机已定,哀求之与痛斥之,其结果完全相同。相信历史总会有一天会说到今天。”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押赴上海龙华机场,口中塞着橡皮塞子,防止她喊口号,颈部绑着塑料绳子,扣紧喉管防止她发声。在机场跑道上,执行人员向她腰上猛踢一脚,跪地之后对准她开了一枪。她倒下后又慢慢爬起,他们又向她开了两枪。看她倒地不再动弹,便将她拖入一辆吉普车飞驰而去。事后,有关人员还找到林昭之母,让她上缴子弹费。林母听后,当即昏厥倒地。

秋瑾被称为中国有史以来因政治而被杀害的第一位女性,林昭能不能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因“思想罪”而被杀害的第一位女性呢?杀害秋瑾的直接责任人是张曾扬、贵福、李钟岳,将林昭划为“右派”、判处徒刑的直接责任人是谁呢,杀害林昭的直接责任人又是谁呢?迄今为止,任何媒体上都未曾明确透露,也从未听说任何参与整治林昭的人站出来公开认错道歉。这些人的思想境界同李钟岳相比,简直有天地之别,即使同张曾扬相比也差了许多。我们是将这一切罪行简单地算在“运动”、林彪、“四人帮”头上,便皆大欢喜庆祝胜利呢,还是以犹太人百折不挠地追捕屠犹纳粹凶犯的精神追究下去呢?

秋瑾被害以后,当时的舆论界并没有简单地把杀害秋瑾的罪行都算在慈禧太后头上完事大吉,而是对张曾扬、贵福进行了不遗余力的口诛笔伐,将二人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所以,共和的旗帜终于飘扬在神州大地。以色列人也没有简单地把所有的屠犹罪行都算在希特勒头上便偃旗息鼓,而是对所有证据确凿的纳粹凶犯一个也不放过,哪怕只是一个下级官兵也穷追不舍。所以,以色列人空前团结,国虽小而势日强,许多阿拉伯国家联合起来与其为敌也不占上风。

我们要追究林案的直接责任人,并不是肆意报复。在那个是非混淆的年代,作恶者也不过是主谋们手中一颗任意摆布的棋子。我们应该宽容,但宽容的前提必须是作恶者认罪,不然他们在逃脱之余还会暗中窃笑宽容者的软弱无能。中华民族不是一个勇于忏悔的民族,更少有勇于负责的硬汉,我们不要指望作恶者有一天会良心发现,做出“杀人者,打虎英雄武松也”的壮举,而应该锲而不舍地追究下去,直到全部真相大白于天下!

我们对林昭这样的民主英雄宣扬得很不够,对残害他们的主犯帮凶追究得更不够。不要天真地以为,秋瑾、林昭的命运离我们普通人很远。正如德国神父马丁所说:“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我们更不要天真地认为,“扩大化的反右派运动”、“文化大革命”等等虐待人民的各种运动一去不复返了,只要不能确立真正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只要不能将一切迫害善良正直人们的主犯与帮凶绳之以法、警示后人,遇有适当时机,秋瑾、林昭的悲剧重演的机率就会很高。

(责任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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