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

2011-07-08 作者: 朱海就 #立人大学 的其它文章

时间:2011年7月8日上午 地点:湖北蕲春青石中学多媒体教室 讲者:朱海就老师

非常荣幸能够加入到立人的大家庭中。我是所有老师中不是来自北京的。到湖北青石,深入中国腹地,看着中国经济从沿海到内地,感觉到。我主要是研究奥地利经济学派。哈耶克就是此学派的代表人物。最近五年都在做奥派方面的著作,三本译著和一本专著。

我们今天给大家讲的题目是自由法律与道德。这三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今天我们来回答这个问题。茅于轼的《中国人的道德前景》,吴敬琏《互换法治的市场经济》,他们两人都是经济学家,强调道德,市场经济离不开道德,离不开对法律的探讨。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道德与自由市场的关系,怎么找回失去的道德。

什么是道德?老子的《道德经》,道与德是分开的。道是什么意思,道是自然运行社会运行的规律。德是品德,人品。孔子对道德的认识,孔子强调的是伦理,仁义礼智信,这是中国对道德这个词最早的理解。西方与道德相关的单词,morality , 词源上说,来自 mores , 风俗习惯的意思。Ethics 是伦理,与 morality 有什么区别,从中文的角度来说有区别。道德是判断一个人好与坏,伦理是名词,强调的是标准,好还是坏,善还是恶的标准。德在甲骨文中就有。

这本是《道德情操论》,比《国富论》更重要。 什么是法律?最通俗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反过来都是法律吗?在英文中是 law , 还有一个意思规律,正义是 just , law 与道很像。在法律这个问题上,东西方是有共同认识的,法律是对规律的一种认识。法律是人制订的吗?既然是规律,就不是人制定的。

道德和法律什么区别,什么关系?外延更大的是道德。法律是道德的一部分,不道德的未必是不遵守法律的。法律是被强制执行处罚的那一部分道德。

下面还有一个概念叫规则,norms , rules . 规则与法律道德有什么样的区别?规则一般来说指的是人制定的,法律也是属于规则,规则未必都是法律。规则也是要大于法律的。

人是生活在规则当中的,无时无刻不是生活在规则中的。人的行为是受到规则的约束和规范的。比如我们上课,有没有规则。刚才在楼梯上看到一个规则,上楼要从右边走,不能随便去洗手间,考试有规则。社会是在规则的规范当中的。

第五个概念:制度 institutions . 很多人以为是 system , 但在经济学中是 institutions , 把家庭、婚姻、企业、国家、货币 、语言都看作是制度。与前面的概念的关系。制度是由一组规则构成的。义工也是一种规则,构成立人大学的一部分。货币和语言也属于制度的范围。

道德和法律是一套规则,丧失这套规则,人类社会将怎样?这个社会就会大乱,丛林法则。丛林社会。维持人类社会的手段除了规则以外还有什么?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规则。暴力有点接近。权威或是命令,规则:包括道德和法律。

应用到经济问题中去,有的社会仅仅是维持,有的社会却走向繁荣?很多人都会说,是生产是技术不同,落后国家科技不够发达,但实际上,不是技术的原因,是制度的原因,关键是规则的不同,以及规则的执行不同。

香港的树人大学,学生宿舍是可以看海景的。每个宿舍都有空调。

说到规则,顺便想起来从武汉到蕲春,看到有人坐在我的座位上,这就是不讲规则的一个例子。

发达国家的规则与落后国家的规则是不同。不同的规则就会导致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从几个不同的角度来讲:从交易的规则来看。首先问你们,交易的意义是什么?用我不需要的东西来换取我需要的东西。对社会来说,能够实现个人的目标和利益。计划经济是强调生产而非强调交易的。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价值是工人创造的。所以在中国商人是没有什么地位的。马克思的理论是有问题的。价值的创造应该包括商人,茅于轼先生有一个题辞,商人创造价值,劳动未必。通过交易的方式,对个人来说,会产生利益。对整个社会来讲,交相为用,把别人的才能都利用起来。你不会做衣服,并不妨碍你享受衣服带来的好处。消费品都是通过交易来获得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特别提到了这一点,动物是不会利用别人的才能。不同的狗的才能就不能相互利用。我不会制作电脑,并不妨碍我使用电脑。乔布斯为我们服务。现代普通人的生活比皇帝要好,通过交易可以获得各种服务。这是交易为什么重要的原因。

交易可以分为两种:熟人之间的交易,还有陌生人之间的交易。很大的区别。熟人交易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陌生人交易靠规则。如果交易仅仅限于熟人之间,范围就会很小。陌生人交易是扩展交易。

举例:产权规则。《资本的秘密》作者是德索托。穷人国家缺少的并不是资产,为什么不能变富呢?关键是穷人的财产没有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只要能从法律上认可穷人们的所有权和对交易进行保护,财产就会转化成资本,就会变得富裕。

中国的承包制,承包之后,土地变成部分的资本,不能交易。说到土地,稍微讲几句,如果土地都给农民,那么农民就会很富有,很多问题都不复存在。我们经济学人士是坚定支持土地私有化的。至于农民如何通过土地变富,是无法想象的。

金融的规则。为什么你敢储蓄?为什么你敢买股票?银行对你也是陌生人,为什么相信它?买股票更是,连企业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不担心被骗呢?都是跟陌生人做交易。最终还是规则在起作用。金融就是关于诚信的,有了这套规则之后,诚信就有可能了。再引申一点,为什么金融很重要?金融的本质是什么?金融的核心是什么?(加强了货币的流通性)(把零散的金钱汇集在一起)资本的集中(金融可以减少交易的成本)(把钱交给最能赚钱的人)跟我想的一样,金融就是怎么把普通老百姓的钱交给会赚钱并且诚信的人,交到企业家手里,就是金融,要么通过银行,要么通过证券市场。金融就是中介。

金融发达的国家或地区一般都是?不会在非洲或是南美洲。这些国家和地区一般都是法治社会,都是诚信社会。 刚才那个角度是交易,现在从社会成本的角度来讲。道德与法律决定一个社会维护秩序的成本。中国特色是每个单位都有门卫和保安,是维持秩序的。交通警察很多,西方没有那么多。他们在维持社会秩序,中国还有一种人,是维稳的。浪费钱——维持社会秩序,维稳(他们想的秩序),假如大家都遵守规则,这个钱就可以省掉了。 丹麦很少有警察和保安,却有很多幼儿园老师,警察是多余的。社会好坏与警察多少是成反比的。

刚才通过两个角度啦讲规则为什么是很重要的。道德、法律包含理性无法理解的智慧,这是哈耶克的核心观点之一。遵守规则,规则已经把传统智慧包含在其中了。人是遵守规则的动物,对应的是:人不是完全算计的动物。人之所以获得成功,并不是因为他知道他为什么应当遵守那些他实际上所遵守的规则,而是因为他的规则。

从法律可以引申出两种秩序,哈耶克45年以前都是研究经济的,之后开始研究法律社会政治学。最早经济是属于法律的。法律之前是道德哲学。哈耶克对法律的概括:普遍的正当行为规则,一般性的抽象行为规则。意指那些服务于自发秩序的形成、独立于目的的抽象规则。Rule of law .

根据规则不同,哈耶克区分了三种秩序:人为秩序、自发秩序(扩展秩序)和自然秩序的区分,举例?太阳从东方升起就是自然秩序。人为秩序:公立学校、企业、黑帮、政府、计划经济。产生是有意识的安排。依赖的是一种命令、服从于权威的关系,每个人的行动,要服从上位者以及某一单一之上权威的意志和决定。这是人为秩序的特点。

自发秩序不是谁设计的。经常举例:义乌小商品市场,是全世界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当地的义务人是鸡毛换糖,最原始的交易,以后慢慢变成世界最大的小商品交易中心,没有谁去设计。自发秩序的显著特征:不是由外物创造出来的,波普尔做了一个比较:钟是设计的很准确的,云是随时会变的。

立人大学是什么秩序?立人是李英强自己创办的,服从于某一个目的而出现的。是非常典型的自发秩序,是有目的的个体行动产生的无意识结果。

人为秩序靠什么来维系?强制的规则、命令、权威,自发的秩序靠什么来维持呢?贸易市场,就是靠一套自发的规则来维持。市场经济的问题归根结底是规则的问题。道德宗教法律文字等等。

道德法律本身也是自发演化形成的。一种是以累积的方式进化而来,一种是选择过程,也是世世代代的经验的产物。婚姻现在也在变化过程中。关键词是选择,达尔文的进化论,是选择。差的被淘汰掉。好的规则有助于人类生存的规则会留下来,不利于人类生存的规则会被淘汰掉。大浪淘沙的过程。

不是设计出来的,为什么不能设计?为什么不能设计法律和道德?原因是什么。因为人不能预见到未来,人本身是无知的(Ignorance). 理性是局限的。没有哪个人能够足够聪明把这些规则都设计出来。

法律和道德都是演化的。不排除立法 legal , 区分法律和立法,立法必须建立在对法律的认同之上,不能凭空立法,那是理性的狂妄。公法对应立法,司法对应产权制度。符合公法但违反私法的情况,私法是自发演变形成的。中国的土地制度是违反私法的,计划征用是公法。银行制度符合公法但违反私法,信贷扩张,违反天道。 法律和国家,哪个更早?法律是演化形成,比国家更早。法律不是国家制定的。

什么是道德的,怎么判断?有什么依据。我们来看三种行为:吃喝拉撒睡,日常的行为,第二种,偷东西,杀人越货,第三种:创办学校、企业、媒体。

第一种无所谓不道德,第二种不道德,第三种有道德。对第三种行为进行限制就是不道德。还有一种不道德:对「有助于他人的行为」的限制。有两种不道德,一种是杀人等,一种是限制道德行为,限制企业家的财产是不道德的。如果出现这种不道德行为,世界将会怎样?每个人的创造性都受到了压制,这个世界会变得乏味。如果没有企业家,这个世界会怎么样?社会就会停滞陷入到贫困当中。

公平与效率是什么关系?公平与效率是矛盾的吗?允许每个人都发挥才能,这是公平公正符合道德的。一个硬币的两个方面,是一致的,不存在兼顾的意思。

比较三种判断道德的标准,平常你们是用什么去判断?第一种:根据主管的价值观去判断-贫富差距、社会公正,资本家剥削工人。第二种时根据规则(传统的伦理、法律)去判断。符合这个规则就是道德的。第三种是根据自然权利去判断。依据是不一样的。第一种是不能成立的,后两种是可以接受的。有没有区别?不完全一致。有的行为符合自然权利未必符合伦理。比如王功权私奔案。中世纪的异教徒。对这个社会来说,有一个平衡的问题。 裹小脚,同性恋,安乐死,堕胎。社会发生了变化。有的国家立法允许同性恋结婚了。基于自然权利的道德观和基于传统伦理的道德观是有重复的,也是有冲突的。

传统伦理的问题。什么是传统伦理?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我们要遵循的是什么样的传统?传统是否需要改变?时代适应传统,还是传统适应时代?

中国老是和传统过不去:五四运动、三反五反、文化大革命,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北京城没有被战火破坏却被现代化破坏。人死了要戴孝,现在慢慢没有了。抬轿子没有了 。风俗习惯发生很大的改变。是传统本身的确有许多要改变的?也可能是有某种障碍在其中。中国的传统在哪里?秋风、傅国涌:寻找丢失的传统,恢复丢失的传统。找得回来吗?怎么找?

我们面临的主要的道德问题,不是秋风强调的那个道德问题,我认为是自然权利的那个问题,即对第三种行为的限制。

只有这个道德问题先解决,才能解决秋风那个道德问题。自然地恢复真正的应有的传统。未必儒家就是我们应有的传统,我们只能让社会自发地去寻找,前提是给社会一个机会,不给机会是找不回来的。给社会机会就是不要限制社会去寻找,取消人为的强制。基于无知的寻找和基于理性的寻找。宣扬(如儒教)是基于理性的寻找。五讲四美八荣八耻。消除人为的限制。

有毒添加剂的问题,是传统道德沦丧的问题,还是人为强制的问题?很多人认为是道德沦丧的问题,不顾别人的死活,这是普遍的看法,从经济学角度讲,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还有一个问题没有考虑,怎么理解还有人为强制?现在的食品检测被政府垄断,你们想,政府靠得住吗?会认真考查和监督每个企业?交给民间市场,让市场竞争去发现问题。让政府去管就是默认政府有信息,这个前提是不一定的,让市场去发现。

还有官僚腐败的问题。很多人认为他们是不道德的,是不是个人道德的问题?还是缺乏外部的监督。对道德的理解错了,以德治国是自相矛盾的。如果理解了我们说的第二种道德,德不是伦理,而是消除人为的强制。可以把德换成法,一方面要以法治国,另一方面不许老百姓。一方面要以德治国,一方面限制私人办学。

对自私的道德评价。对私有制的道德评价。很多人认为自私是一种恶,放在新的道德框架下。

市场经济让道德沦丧了,允许人们发财的同时,道德堕落了。恰恰相反,市场经济是促进道德的。能不能理解这一点?市场经济允许每个人发挥自己的才能,要赚钱,要尊重别人的利益,为别人考虑,把别人的利益考虑到你才能赚钱。为消费者考虑才能多赚钱。为别人考虑是不是道德?道德就这样形成了。文明和道德是相互促进的。 否定人的自私,就是否定市场经济,没有市场经济,人们将饿死。我们有面包吃,不是因为别人慷慨,而是因为人们都很自私。自私并不意味不道德。

自由法律道德是三位一体的,它们与财产权与社会繁荣也是一体的。自由就是对道德法律的遵循。

学员:为什么您和秋风对儒家的看法如此不同?

朱海就:现在秋风转到儒家领域,我还在奥地利学派的领域里。很多人都很奇怪。他看重历史,米赛斯对理论和历史做了比较。我认为理论比历史更重要。秋风老师是反理性的,导致他对理性的忽视。

学员: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农民的权益。土地兼并农民失地?

朱海就:这个担心有些多余。农民自己对自己的考虑会好于政府对他们的考虑。

学员:征税是不是违反私法的?

朱海就: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合法的。可不可以退出的问题。法制有一种强制性,不能叫做违反私法,前提是国家,如果国家不存在,就不会有你说的问题存在。

朱海就:市场经济使人们自由的空间变大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更多地考虑别人的利益。不考虑别人的利益就不能获得自己的利益。资本原始积累的时候只考虑自己。资本原始积累是被妖魔化的。市场经济的基础就是大家对对方的行为有一种可预期性,如果没有规则,我对你的行为就无法预测。本身就要求大家遵守规则。

学员:您强调自然权利,有些思潮对自然权利是持否定的态度,如何谈这个事情?

朱海就: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自然权利与伦理是有冲突的,这里强调的是冲突的一面,正是这种冲突性,也要求伦理道德有一个演化,而不是眼睛都往后看,自然权利要求人们眼睛向前看。

学员:关于现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市场经济一定是要考虑长远发展的,为什么会现在出现这么大的问题?

朱海就:从经济学角度看这是一个信息的问题,让政府去管,隐含的前提是政府有这个信息,用市场竞争的方法来解决。成立民间食品监督机构是一个趋势。国外有很多评估机构。

学员:说立人大学是自发秩序,首先是在民间自发形成的,然后是人为秩序。

朱海就:它是构成自发秩序的人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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