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令范:我父母和林昭的墓地
整修前的林昭墓(网络图片)
我父母和林昭的墓地
--作者:彭令范
母亲平反后,补发历年工资(“文革”中每月工资是原来的十分之一),母亲补发工资中我的一半(我和弟弟各一半),于1982年3月,在苏州灵岩山安息公墓为父母和姐姐买了三穴墓地。
安息公墓张经理是母亲的熟人,也可算是朋友(母亲的朋友“遍天下”,三教九流,五湖四海,各种职业阶层,应有尽有)。所以他还给了我优惠挑选公墓中好的位置和方向(坐北朝南),墓地价2000元(我尚留有收据),其他费用尚不包括在内。他还对我说:“江苏省金山石厂承接毛泽东纪念堂工程,尚留有少许优质墓石。你如要,可给你一块,反正金山石厂老板过去和你母亲也很熟悉。”我觉得有些啼笑皆非,但或许也是一种巧合,应了特殊的谶兆吧。既是石中精品,难能可贵,“好吧,我要一块。”我说。所以在我父母墓上,有一块“精选”的墓石,宁愿平凡地相守在苏州而不是显赫于北京。
这些年来,每年我付管理费,墓地历经整修、重建,最近特大的一次是在2008年。因为二十多年前种的许多树都遭白蚁侵袭,腐蚀毁损,需要全部清除,周边筑以石条,可容老人憩息。总共花了约两万元。
我有一定原因说明林昭墓地事宜,虽然我从来不愿谈我私人的事,但看来有必要讲清楚。
在上世纪90年代,北京大学一位著名右派在香港杂志上撰文说“……像林昭这样的右派分子,北京大学还为她建墓修墓,其他右派就没有这样幸运了……”我看了目瞪口呆,北大为林昭建墓?此人大概没有生活在中国,当年谁敢冒天下大不韪为林昭(不仅仅是右派)做任何事?这墓地主要是为我父母建的,林昭只是其次。即便北大真的为林昭建了墓,也不应嫉妒死者,而且这并非事实!
在2008年墓地大修后,中文网报道说:“只有这一次林昭修墓的费用是她妹妹出的。”更有甚者,一年后有些林昭的“崇拜者”放出谣言,说因为政府要征用土地,公墓要迁移。有人建议我把父母和林昭的墓迁往别处。他们把我当成傻瓜,我根本不在乎他们的“关心”。最近中文网又说林昭墓已迁往另外的地方,她妹妹已去世。那些自称是在宣扬林昭并旨在扩大她影响的人,竟希望人们不要去扫墓(因林昭之墓未迁),捏造这些说法,难道是为了反对我并指望我早日归天?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些人的心理状态。
所以在此我正式宣告,我父母和林昭的墓地从买地、建墓、几次整修,所有这些年的维修、保护、管理费用,都是由他们的唯一女儿、他们另一个已经去世的女儿林昭的妹妹支付的,没有其他任何人。我父母和林昭的墓地巍然而立,安然无恙。这公墓在若干年内不会迁移和征用。如果这公墓有任何改变,我会首先被告知,请不要传布骗人的警报,要知道,我还活着!
我既不追求深孚众望,也并不计较人们对我的评头品足。但我没有时间不断地辟谣或纠正,格斗于那些未发生的事。而且我没有地方为自己说话(或许我需要一个),容易成为众矢之的而无以回击。所以我借胡佛研究所一角,一劳永逸地澄清真相,这也是我的朋友要求我如此做的。我不能让每一个人满意,但还是有些好朋友。
附带说一下,绝大多数林昭的同学,朋友、“追随者”不同意不赞成我捐赠林昭的案卷给胡佛研究所。他们认为林昭的案卷应回归中国,但我不知道该放在什么地方,谁我可以信任。另外在我一生中,我是一个几乎对每一件事独立负责的人,我的所作所为不需要任何人认可。再说,我是美国公民,我认为胡佛研究所是展示、保存林昭案卷最合适的地方;甚至我会意识流地想象,在一个玫瑰色的黎明拂晓之前,林昭徘徊于档案馆大厅,遇到蒋中正将军(编者注:蒋家后人把蒋介石日记捐赠给了胡佛研究所),她会说:“先生,我母亲认识您。”
林昭家庭背景
父亲彭国彦
1920年代江苏省文官考试第一名,被委派为吴县(今苏州市)县长。后曾任江阴市长、丕县县长,二次世界大战时在重庆中央财政部工作,抗战胜利后在上海中央银行任专员,国民党员。
母亲许宪民
曾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交叉到国民党。曾参加抗日游击队,任上海淞沪三区(上海郊区八县)专员。由于叛徒告发,被逮捕,关押于上海日本宪兵司令部76号监狱。释放后去重庆,参加中央训练团集训,校长是蒋中正。1949年后任苏州市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大舅许金元(母亲之长兄)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江苏省青年部长。1927年“四一二事变”中罹难。他的传记陈列于南京雨花台烈士纪念馆。
小舅许润元(母亲的弟弟)
工作于中央税务局。1948年去台湾。他是国际桥牌冠军,代表台湾比赛多年。与蒋纬国是苏州东吴大学和附中的同班同学。
小叔彭国珩(父亲的三弟)
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清华大学搞学运。后随聂荣臻将军南下,1930年代在国内战争时牺牲。他的事迹记载于清华英烈纪念碑和南昌烈士纪念馆。
二叔彭国棨
1949年去台湾,在他的履历中我追踪出彭氏家谱。
堂舅许觉民(母亲的堂弟)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原所长。他主编了两本关于林昭的书。
(彭令范)
转自《南方周末》
转自《民间历史》网( www.mjlsh.usc.cuhk.edu.hk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